資產管理辦法

2021-09-30 20:43:32 字數 616 閱讀 7500

1、財產的使用人即為財產責任人,責任人要對自己使用的財產負責,使用時嚴格按照其財產使用說明使用。對於公共用財產,沒有明確責任人的,則部門經理為責任人。

2、員工易崗或易動,必須填寫「資產移交表」,交清所管和使用的財產,由財產管理部門出具證明後,方可辦理易崗手續。

3、公司財產原則上不許出租、出借,特殊情況下的財產出租、出借,必須填寫「資產租售**讓)審批表」,經辦公室、財務部初審,報總經理審批,出租出借財產單項超過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報集團審批,批准後,簽訂相關契約方可予以出租、出借。

4、正常報廢、**的財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資產報廢(處置)申請表」,由辦公室、財務部進行初審,報總經理審批。報廢電腦、汽車、照相機、攝像機不論金額大小及單位價值超過5000元其他財產金額單價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報集團審批後方可報廢或轉賬,賬務處理按財務制度相關流程辦理。

5、公司財產不得挪作私用,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6、閒置的財產,要妥善保管維護,不得丟失毀損。因閒置而毀損、丟失的財產,財產管理人員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7、財產每季度由辦公室、財務部負責盤存一次,同時對盤盈、盤虧、毀損、丟失的財產按規定程式和辦法予以處理。

8、應由負責人賠償的財產,賠償金額視財產的新舊程度而定。

資產管理辦法

第三章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資產在取得後應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不得在驗收入庫前分發領用。驗收人為各類資產的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管理部門指定的責任人員。第十二條驗收人在驗收時應仔細核對申購表單的各項內容,如數量 型號 品牌 質量等,並核對相關申購手續是否真實完整,如有第二章第十條規定的附帶事項或資料,應檢...

資產管理辦法

4.3.1 負責計量器具檢驗 分類 日常保養 維護 檢測和維修,定期統計異動情況後,並進行臺帳更新。4.3.2 負責計量儀器的報廢鑑定。4.3.3 負責進行不定期對各部門計量器具使用狀況的抽查盤點。4.3.4 每月月底將所監管的固定資產異動清單彙總給管理部。4.4 財務部 4.4.1 負責設定固定資...

資產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公司財產管理,保護公司合法財產不受損害,同時讓公司員工能正確使用公司財產,特制定此公司資產管理辦法。一 財產概念及範圍 本資產管理制度所指的資產是指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及公司道具。1 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資產 或價值不及2000元人民幣,但公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