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2021-09-30 10:16:15 字數 5018 閱讀 7310

附件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明確各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及使用的權責關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及各分支機構、子公司、基層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國家對固定資產管理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管理職責界定、固定資產劃分標準與分類管理、固定資產計價管理、固定資產折舊管理、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管理、固定資產卡片和保管以及固定資產購置、修理、轉移、轉讓、清查盤點、報廢等管理工作。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及時掌握各類固定資產的質量和使用情況,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統一政策、分級負責與歸口管理相結合、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做到責任到人,誰使用、誰維護、誰保管。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職責

第六條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集團公司統一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固定資產目錄,建立健全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企業的各項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按照集團公司預算管理要求和程式,審批或審定企業固定資產購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事項。

(三)審批分公司、集團公司直接管理的內部核算單位和全資子公司規定許可權以上的固定資產處置,審定子公司規定許可權以上的固定資產處置。

(四)審批分公司、集團公司直接管理的內部核算單位和全資子公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和核銷;審定子公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和核銷。

第七條分公司、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制定的各項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組織體系,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並報集團公司備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管理範圍內企業的各項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審核所屬(管理)企業固定資產購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事項,並報集團公司審批(定)。

(三)審批所屬(管理)內部核算單位和全資子公司規定許可權內的固定資產處置並報集團公司備案,審核規定許可權以上的固定資產處置並報集團公司審批;審定所屬(管理)控股子公司規定許可權內的固定資產處置並報集團公司備案,審核規定許可權以上的固定資產處置並報集團公司審定。

(四)審核所屬(管理)內部核算單位和全資子公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和核銷並報集團公司審批;審核所屬(管理)控股子公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和核銷並報集團公司審定。

第八條基層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和上級企業制定的各項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組織體系,明確企業內部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責分工,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內部控制制度,落實管理責任。

(二)對本企業固定資產購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重大事項安排提出建議;對許可權範圍以上的固定資產處置等行為上報上級企業;對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和核銷提出建議。

(三)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對本企業內部的固定資產管理職能包括價值管理、實物管理和使用保管管理進行合理界定,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並及時向上級企業報送固定資產管理資訊。

第九條企業財務部門承擔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職能;有關業務部門根據業務分工不同承擔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職能和使用管理職能。

第十條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職能主要包括:

(一)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固定資產核算,正確計量,按規定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轉回和核銷,及時反映其增減變動情況;

(三)負責建立固定資產賬簿和固定資產卡片,定期核查,負責組織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三者相一致;

(四)負責固定資產購建、更新改造、修理、執行維護支出的預算安排,並控制其費用;負責編報固定資產竣工決算;

(五)會同並督促有關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增減、轉移、租賃和殘值**工作;

(六)負責固定資產的評估、統計工作,牽頭並配合制定**固定資產**和出租固定資產租賃費;

(七)負責固定資產的投保、索賠工作。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職能主要包括:

(一)根據所負責管理的實物資產的類別、特點,制定具體的實物資產管理辦法;

(二)組織和督促使用保管部門加強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建立、保管固定資產卡片副本,並與價值管理部門核對一致;負責實施固定資產清查盤點,保證卡、物相符,對閒置多餘、盤盈盤虧固定資產提出處理意見;

(三)審核和統籌安排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大修計畫,編報費用預算,按批准後的預算組織實施,並負責實物資產竣工驗收工作;

(四)組織審核各項固定資產的**、調撥、報廢、停用、拆除及內部轉移等技術鑑定工作;

(五)組織對出險的固定資產進行技術鑑定,收集有關資料提供給財務部門;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管理職能主要包括:

(一)按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將固定資產的保管責任落實到人;

(二)設定專人管理固定資產卡片副本,及時辦理各項增減、變動手續,並設立固定資產登記簿;

(三)制訂和貫徹執行固定資產的使用、執行、維護保養、檢修等各種技術管理制度和技術檔案的管理辦法;

(四)提出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檢修意見,提交實物管理部門統籌安排,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確保如期完成;

(五)對固定資產的報廢、**、調撥等工作,會同價值管理和實物管理部門填製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和固定資產調撥單,提出書面處理意見,經實物管理部門鑑定、核查,並**值管理部門審核後,經有權部門審批後進行處置,並及時收回殘值交財務部門入賬;

(六)按價值管理和實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清點一次,保證卡、物相符;

(七)及時做好固定資產出險通知、證據蒐集、現場保護等工作,配合價值管理和實物管理部門辦理索賠手續。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劃分標準和分類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具體固定資產範圍按《xx公司固定資產目錄》執行。非電企業固定資產分類及目錄參照相關行業規定執行,並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按用途和使用情況兩種口徑分類:

(一)按用途分類:

1.發電及供熱裝置

2.輸電線路

3.變電裝置

4.配電線路及裝置

5.用電計量裝置

6.通訊線路及裝置

7.自動化控制裝置及儀器儀表

8.水工機械裝置

9.製造及檢修維護裝置

10.生產管理用工具及器具

11.非生產用裝置及器具

12.運輸裝置

13.房屋

14.建築物

15.土地

(二)按使用情況分類

1.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2.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3.基建用固定資產

4.租出固定資產

5.不需用固定資產

6.未使用固定資產

7.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8.土地

第十五條為實現固定資產的歸集、統計分析、合理使用和提高使用效率等管理需要,固定資產應同時按前條規定的兩種分類口徑進行管理與核算,即在按使用情況分類的基礎上再按經濟用途分類。

第四章固定資產增加與計價

第十六條企業固定資產的增加包括購建、投資者投入、接受捐贈、融資租賃、系統內無償調入、盤盈及其它途徑增加。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購么方式包括基本建設(含小型基建)、更新改造和外購(含零星購置)等。固定資產購建納入企業資本性收支預算管理。

第十八條企業新增固定資產必須履行交接驗收程式,確保帳、卡、物一致,財務部門、實物管理部門和使用保管部門的新增資產資訊一致。

第十九條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工程,企業應按集團公司規定及時組織進行專案竣工驗收、編制竣工決算報告、辦理資產移交手續。企業財務部門根據批准的竣工決算報告及時轉增固定資產。對雖己交付使用但尚未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的工程,企業應以實際支出和工程概算為基礎估計資產價值,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待竣工決算編制完成後,根據竣工決算報告調整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條企業購置(含零星購置)固定資產,經辦部門應及時辦理資產交接手續,填製固定資產驗收報告單,連同有關批准檔案、合同、協議、發票單證等,報送財務部門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安裝完成後轉增固定資產。

第二十一條投資者投入、接受捐贈、融資租賃、無償調入固定資產比照前款規定辦理資產交接和入帳手續。

第二十二條盤盈的固定資產,使用保管部門要查明情況,並填製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經實物管理部門鑑定後,根據許可權履行相關報批程式,報財務部門入帳。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取得時的入賬價值,按照《xx公司會計核算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除下列情況外,企業對於已經入帳的各種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不得隨意變動。

(一)根據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二)根據批准的竣工決算報告調整暫估價值;

(三)經集團公司批准的其他調整資產價值的情況。

第五章固定資產折舊、修理和減值準備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採用年限平均法分類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率和預計殘值率由集團公司統一規定。折舊政策一經確定,任何企業不得自行更改。

因特殊原因確需執行與集團公司不同的折舊政策,必須報集團公司批准。

第二十六條企業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目錄、賬簿和固定資產卡片記錄等,編制固定資產分類折舊表,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下列固定資產應當提取折舊:

(一)所有的房屋和建築物;

(二)生產經營用和非生產經營用的固定資產;

(三)不需用和未使用固定資產,包括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四)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固定資產;

(五)基建用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三)已經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

(四)處於更新改造過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九條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應按月計提,計提折舊的依據為月初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原價。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次月起計提折舊;當月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第三十條企業對固定資產實施技改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技改支出納入年度資本性收支預算管理。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批覆的專案預算,對於超出預算的支出應事先辦理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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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明確各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及使用的權責關係,根據 企業會計準則 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及各分支機構 子公司。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 固定資產管理職責界定 固定資產劃分標準與分類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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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分類及折舊 固定資產分類和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 建築物,為20年,殘值率4 二 機器 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為10年,殘值率4 三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 工具 家具等,為5年,殘值率4 四 運輸工具,為4年,殘值率4 五 電子裝置,為3年,殘值率4 第七條處置 房屋 建築物及附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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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指 產權歸 機關所有的車輛 計算機 影印機 傳真機 印表機等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 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裝置。第三條 機關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歸口總經理辦公室,財會部協助管理 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第二章管理程式 第四條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由各部門向總經理辦公室報送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