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工作考核辦法

2021-09-18 20:00:39 字數 2658 閱讀 4256

為深化教育改革,進一步強化學校內部管理,使學校管理更加規範化、制度化,推動我鎮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階,大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本著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原則,制訂我鎮中小學學校綜合考核辦法如下:

一、考核內容:德、能、勤、績、範、安,每學期考核一次,滿分100分。

1、德:包括辦學行為規範執**況和民主評議。

2、能:包括教科研(含課題研究、教學成果、金點子、**、教案、優質課、能手、骨幹教師、各種競賽輔導獎、徵文、師生基本功比賽、師生演講、小發明、小製作、課件製作等。)、教學常規管理(含各種計畫與總結、教學與科研機構、教學與科研活動、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輔導、質量檢測與分析、各種教學與學生檔案等。

)、教育宣傳、平時財務與校產管理、活動開展(含繪畫比賽、作文比賽、文藝匯演、運動會、教育教學督導、視導)等。

3、勤包括教師平時出勤抽查和會議活動點名等。

4、教學成績指期(中)末檢測(或中考)。

期(中)末考試科目有:小學

一、二年級語文、數學兩科,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外語、常識科。初一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生物七科,初二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生物九科;初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七科。

5、範:與辦學行為有關的一切規範。

6、安:與安全有關的所有工作。

二、考核辦法:

(一)德( 10分)

1、職業道德(5分):學校教師存在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的一人次減單位1分,造成惡劣影響或責任事故者減單位2分。

2、民主評議(5分):

每學期末教管辦組織各學校教師對學校領導班子進行民主評議,根據綜合評議情況將全鎮12處學校按照3:4:3的比例分為a、b、c三等,依次計入分值5分、4.5分、4分。

(二)能(23分)

1、教學常規(4分)

根據教管辦所查標準及次數計分,最後根據總分折合得分。

2、教科研(12分)

根據教管辦教研室安排的上級教學**、教案、優質課、能手、骨幹教師、教壇新秀、各種競賽輔導獎、徵文、師生基本功比賽、師生演講、小發明、小製作等比賽活動按獲獎等級計分(鎮級計0.5分,0.25分;青州市級計1分,0.

75分;濰坊市級計2分,1.5分;省級計3分,2.5分;國家級計4分,3.

5分。),最後按照教師平均數折合得分,最高計8分。電教的折半計算,最高計4分。

3、平時工作(2分)

根據教管辦安排的教師監考、閱卷、報表與材料計分,最高得2分。

4、教育資訊(2分)

正面宣傳我鎮教育工作的新聞報道,青州級的每篇計1分,濰坊市級的每篇計1.5分,省級的每篇計2分,國家級的每篇計3分。最後依照單位教師平均分最高得2分。

5、學校財務與校產管理:(3分)

(三)勤(7分)

教管辦將按照隨時抽查和會議活動點名情況計分,最高得7分。曠工或曠會1人次減0.5分,遲到或早退1人次減0.1分。

(四)績(60分)

根據每次考試成績和折算比例計算每學校的教學成績,最高的60分。

原則上一至六年級每學期只組織期末考試,期中檢測由各學校或各班隨堂自行組織,只反饋成績,不作考核。七八年級每學期組織兩次,包括期中和期末。九年級第一學期期中、期末考試列入考核;第二學期分為模擬和公升學兩大塊。

1、計分人數:以核查人數(應考試人數)為基礎先計算到班級,再計算到學校。學生數的變更只允許正常手續轉出(學校出具書面申請附班主任意見和學校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或特殊情況死亡(學校出具書面申請附班主任意見和學校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或因病住院不能參加考試者(必須出具住院證明、學生與家長書面申請附班主任意見和學校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由分管的副主任簽署處理意見後交教研室辦理變更學生數手續;否則,學生數一律不再變更。

2、計分專案

小學一至九年級均看全科優秀率佔10分;a、b、c、d、e五個等級比率佔50分。

全科優秀率按照年級所有學生的總正確率確定前15%作為優秀生,單科也是a等級的可計算優秀率得分。根據本班單科在總優秀生中的比率*標準分10分即為任課教師優秀生培養得分。

按所有考試人數前15%確定為a等,再20%確定為b等,再30%確定為c等,再20%確定為d等,最後15%確定為e等。

3、計分標準

按a、b、c、d、e五等比率計算考核分,一律採用a等比率佔標準分的40%,b等比率佔標準分的30%,c等比率佔標準分的15%,d等比率佔標準分的10% ,e等比率佔標準分的5%。

4、個人教學成績得分=優秀生培養得分+等級比率得分。

5、學校教學成績得分=全校任課教師個人教學成績得分的平均分。

6、職業學校招生數按照上級規定指標完成的獎勵5分,否則,按照完成率折算。

(五)範:辦學行為規範落實情況(5分)

1、音、體、美、勞、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等開課或課時的落實情況佔1分。

2、學生學期鞏固率初中達不到98%的,各年級每降1個百分點減單位考核分0.2分;小學達不到99%的,各年級每降1個百分點減單位考核分0.2分。

3、學校出現亂收費、亂攤派、亂訂資料者發現後一經查實減單位2分。

(六)安:安全工作(5分)

1、穩定:因學校工作不得力,造成越級上訪或人民來信影響穩定的減單位考核分(鎮級0.5分,縣級1分,地級2分……))。

2、學校領導要始終將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安全無小事,忠於職守,認真負責,無安全事故並且各種安全檔案齊全獎勵5分。因為失職造成一般責任事故從總考核分中減2分,出現重大責任事故校領導或學校評優樹先實行一票否決,從總考核分中減10分。

三、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二00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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