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在中考》補充 文言文複習之朗讀停頓

2021-09-14 07:54:51 字數 3884 閱讀 9565

補充資料:文言文複習之朗讀停頓

例文原文:

后魏自太和遷都之後,國家殷富,庫藏盈溢,錢絹露積於廊廡間,不可校數。太后賜百姓負絹,任意自量,朝臣莫不稱力而去。唯章武王融與陳留侯李崇負絹過任,蹶倒傷踝。

太后即不與之,令其空出。時人笑焉。侍中崔光止取兩匹。

太后問曰:「侍中何少?」對曰:

「臣有兩手,唯堪兩匹,所獲多矣。」朝貴服其清廉。(北魏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

譯文:南北朝時的北魏自從於太和年間由平城遷都洛陽以後,國家富裕,府庫充盈,以致連國庫的走廊、廊屋裡也堆滿了不加覆蓋的錢幣和絹帛,清點也困難。一天,太后突發奇想,何不將多餘的絹帛賞賜百官,既是對他們工作的獎勵,也可減少庫存壓力。

條件是只能自取,量力而行。在太后的督導下**們大都憑自己的力氣扛回絹帛。只有章武王元融和尚書令李崇,因扛得太多而跌倒傷及踝骨。

太后認定他倆違規,責令其空手回去,一時成為眾人的笑料。當時任侍中的崔光也在場,但他只拿了兩匹絹帛。太后見了問道:

「侍中啊,你怎麼只拿這麼點?」崔光回答說:「臣只有兩隻手,所以只能拿兩匹,但這已經夠多的了。

」朝廷中人都服膺他的清正廉潔。

作業:1、原文:

天生萬物,久而與之俱化,固其理焉,無間於有情無情,有知無知也。

予得雙雁於衢①人鄭伯膺,純白色,及馴擾②可玩,置之雲壑,不遠飛翔。未幾,隕其一,其一塊③獨無儔④,因念白鵝正同色,又性亦相類,乃取乙隻與同處。始也,兩下不相賓接,見則東西分背,雖一盆伺榖不肯並啜,如是五日,漸復相就。

逾旬之後,怡然同群,但形體有大小,而色澤飛鳴則一。久之,雁不自知其為雁,厄不自知其為鵝,宛如同巢而生者。與之俱化,於是驗焉。

今人呼鵝為舒雁,或稱家雁,其褐色者為雁鵝,雁之最大者曰天鵝。

唐太宗時,吐蕃祿東讚上書,以謂聖功遠被,雖雁飛於天,無是之速,鵝猶雁也,遂鑄金為鵝以獻。蓋二禽一種也。-《容齋隨筆》

[注釋]①衢(qú):指衢州。②擾:順服。③塊:孤獨。④儔:伴侶。⑤祿東讚:吐蕃酋長。⑥被:遍及。

譯文:天生萬物,久而久之都要發生變化,這是事物固有的規律。無論是有情感的還是無情感的,有知覺的還是無知覺的,都是如此。

我曾經得到過一對大雁,非常溫順可愛,把它們放到園內也不遠飛。沒有多久,其中乙隻死去,另乙隻孤獨無依。我想白鵝和它的顏色相同,二者性情也相似,於是就找來乙隻白鵝來與它作伴。

開始的時候,兩下根本不相理睬,一遇見,就各奔東西,相對而立。雖然同在乙個盆裡也不在一起進食。五天以後,它們開始相互接觸,十天過後,它們就象與自己的同類在一起一樣,十分快活。

但是它們的體形乙個大乙個小,其它如顏色、能飛、會叫都是一樣的。時間長了,大雁不知道自己是雁,鵝也不知道自己是鵝了,就好象是在乙個巢裡出生的那樣親密。世間萬物久而久之都會發生變化,於此可以得到驗證。

現在的人稱鵝為舒雁,有的人稱為家雁,那種羽毛為褐色的叫雁鵝,雁家族中體型最大的叫天鵝。

唐太宗當政的時候,吐蕃祿東讚向唐太宗上書(上書:向君主進呈書面意見),認為聖上的功德傳播到遠方,即使是大雁在天上飛,也沒有這樣的速度,鵝和大雁相似,就用**鑄成乙隻鵝,獻給唐太宗。原來,鵝和雁這兩種飛禽是同一種屬啊。

2、原文:

鄱陽賊帥操師乞自稱元興王,建元始興,攻陷豫章郡,以其鄉人林士弘為大將軍。詔治書侍御史劉子翊將兵討之。師乞中流矢死,士弘代統其眾,與子翊戰於彭蠡湖,子翊敗死。

士弘兵大振,至十餘萬人。十二月,壬辰,士弘自稱皇帝,國號楚,建元太平;遂取九江、臨川、南康、宜春等郡,豪傑爭殺隋守令,以郡縣應之。其地北自九江,南及番禺,皆為所有。

譯文:鄱陽的賊帥操師乞自稱元興王,建年號始興。他率兵攻陷了豫章郡,任命同鄉林士弘為大將軍。

煬帝下詔命治書侍御史劉子翊率兵前去討伐操師乞。操師乞中流矢而死,林士弘替代他統帥部眾。林士弘與劉子翊在彭蠡湖交戰,劉子翊戰敗身亡。

林士弘軍威大振,兵力達到十餘萬人。十二月,壬辰(初崐十),林士弘自稱皇帝,國號楚,建年號太平。於是林士弘又攻取九江、臨川、南康、宜春等郡,各地豪傑競相殺死隋朝的郡守縣令,以整個郡縣來響應林士弘。

北自九江、南到番禺的廣大地域都為林士弘所據有。

3、原文:

楊邦乂,字唏稷,吉州吉水人。少處郡學,目不視非禮,同舍欲隳其守,拉之出,託言故舊家,實娼館也。邦乂初不疑,酒數行,娼女出,邦乂愕然,疾趨還舍,解其衣冠焚之,流涕自責。

博通古今,以捨選登進士第,遭時多艱,每以節義自許。歷婺源尉,蘄、廬、建康三郡教授,改秩知溧陽縣。會叛卒周德據府城,殺官吏。

邦乂立縣獄囚趙明于庭,欲誅之,因諭只,曰:「爾悉裡中豪傑,誠能集爾徒為邑人誅賊,不惟宥爾罪,當上功畀爵。」明即請行,邦乂飲之卮酒,使自去。

越翼日,討平之。

譯文: 楊邦乂(乂:yì,1.治理,安定;2.賢才),字晞稷,吉州吉水人。

邦乂少時在郡學,眼睛不看有違於禮義的東西,同學想毀壞他的操守,拉他出去,託言是故友家,其實是妓女館。邦乂開始沒有懷疑,酒行了幾遍,妓女出來了,邦乂陡然一驚,快步回到舍宿,脫下衣服帽子燒掉,痛哭流涕自我責斥。博通古今,以上舍資格登進士第,遭逢時事多艱難,每每以氣節忠義自許。

歷任婺源縣尉,蘄州、廬州、建康三郡教授,改官秩知溧陽縣。恰逢叛兵周德佔據府城,殺害官吏。邦乂讓縣里監獄中的囚犯趙明站立在院子裡,(本)想要殺掉他,(卻又)趁機告訴他,說:

「你熟悉鄉里的豪傑,如確實能聚集你的同黨替縣里百姓誅殺盜賊,不但寬宥你的罪行,而且還可上報功勞賜封官爵。」趙明馬上請求行動,邦乂給他一大杯酒讓他喝,接著讓他自己離去。過了第二天,就討平了叛兵。

4、原文:

嶺南酋長馮盎久未入朝,諸州奏稱盎反,前後以十數;上命將軍藺等發江、嶺數十州兵討之。魏徵諫曰:「中國初定,嶺南瘴癘險遠,不可以宿大兵。

且盎反狀未成,未宜動眾。」上曰:「告者道路不絕,何云反狀未成?

」對曰:「盎若反,必分兵據險,攻掠州縣。今告者已數年,而兵不出境,此不反明矣。

諸州既疑其反,陛下又不遣使鎮撫,彼畏死,故不敢入朝。若遣信臣示以至誠,彼喜於免禍,可不煩兵而服。」上乃罷兵。

冬,十月,乙酉,遣員外散騎侍郎李公掩持節慰諭之,盎遣其子智戴隨使者入朝。上曰:「魏徵令我發一介之使,而嶺表遂安,勝十萬之師,不可不賞。

」賜徵絹五百匹。

譯文:嶺南部落首領馮盎很久沒有入朝。各地方州府前後十幾次奏稱馮盎謀反,太宗命令將軍藺等人徵發江、嶺數十州兵馬大舉討伐。

魏徵勸諫說:「中原剛剛平定,嶺南路途遙遠、地勢險惡,有瘴氣瘟疫,不可以駐紮大部隊。而且馮盎反叛的情狀還沒有形成,不宜興師動眾。

」太宗說:「上告馮盎謀反者絡繹不絕,怎麼能說反叛的情狀還沒有形成呢?」魏徵答道:

「馮盎如果反叛,必然分兵幾路佔據險要之地,攻掠鄰近州縣。現在告發他謀反已有幾年了,而馮氏兵馬還沒出境,這明顯沒有反叛的跡象。各州府既然懷疑馮氏謀反,陛下又不派使臣前去安撫,馮氏怕死,所以不敢來朝廷。

如果陛下派使臣向他示以誠意,馮氏欣喜能免於禍患,這樣可以不必勞動軍隊而使他順從。」太宗於是下令收兵。冬季,十月,乙酉(初六),派員外散騎侍郎李公掩持旌節往嶺南慰問馮盎,馮盎則讓他的兒子馮智戴隨著使臣返回朝廷。

太宗說:「魏徵讓我派遣乙個使者,嶺南就得以安定,勝過十萬大軍的作用,不能不加賞。」賜給魏徵絹帛五百匹。

5、原文:

樂工羅程,善琵琶,自武宗朝已得幸;上素曉音律,尤有寵。程恃恩暴橫,以睚眥殺人,系京兆獄。諸樂工欲為之請,因上幸後苑奏樂,乃設虛坐,置琵琶,而羅拜于庭,且泣。

上問其故,對曰:「羅程負陛下,萬死,然臣等惜其天下絕藝,不復得奉宴遊矣!」上曰:

「汝曹所惜者羅程藝,朕所惜者高祖、太宗法。」竟杖殺之。

譯文:宮廷樂工羅程,善於彈奏琵琶,自唐武宗朝已得到寵幸;唐宣宗平素通曉音律,對羅程更加寵愛。羅程依恃皇帝的恩寵暴虐專橫,有人對他瞪一眼,就將人殺死,因此被京兆府逮捕入獄。

宮廷諸樂工想請求唐宣宗赦羅程,待唐宣宗到後苑聽**演奏時,為羅程設一虛坐,放上羅程的琵琶,並一起跪拜於庭前,哭泣不已。唐宣宗問諸樂工為何哭泣,樂工們回答說:「羅程辜負了陛下的恩情,罪該萬死,但我們可惜羅程的琵琶演奏是天下無雙的絕藝,恐怕以後在陛下的宴會和遊樂中,再也聽不到這樣精美的表演了。

」唐宣宗說:「你們可惜的是羅程的琵琶演奏技藝,朕所珍惜的是高祖、太宗留下的法律。」最後,羅程被判處杖刑,被亂棍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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