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教育辦小學教師學期目標管理方案

2021-09-14 05:22:44 字數 4617 閱讀 9449

推行教師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乙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

1、優秀(10分)(比例不超教師數的15%;獲市級以上文明單位,當年度的比例為20%,四捨五入取捨):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學期可獎勵1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以教育辦最後核實為準)

二、出勤情況 (權數10分)

學校設定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連續3天以上必須出具醫生證明,全學期累計請假5天以下不扣分,請假5天扣1分,請假5天以上每增加1天增扣0.5分; 長假(病假)按實際出勤的天數乘以實際工作量。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全學期累計請假5天以下不扣分,5天扣1分,5天以上每增加1天增扣1分;(病事假單獨計算不多於5天、累計則多於5天者,參照病假扣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公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每缺1次扣0.5分;

2、凡連續請病、事假1周以上者,按市教育局人事科二000年九月八日下發的《請假期間的有關生活待遇》執行。每月請病、事假超過兩周者,還應扣發當月一切獎金。

3、全學期出滿勤的教師獎勵2分。

①直系親屬去世,喪假不多於3天;除公假外,只要請假,即不予全勤獎勵;

② 本部分最多扣10分;

③ 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此計算。

三、教學常規 (權數10分)

每學期對教師的教學計畫、教學總結、教案、作業布置與批改、聽課記錄、期中期末考查與質量分析等方面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2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學計畫、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 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 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單班語、數老師最多獎勵1分;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學校、年段、班級、教師不得擅自決定收費專案和私自收費。違反者每次扣1分,並結合市局提出的「三掛鉤」政策進行處理。

5、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畫、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畫、工作總結;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學期開展2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學期家訪2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訪面75%以上),召開家長會一次(50%以上參加),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學期4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出勤、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班主任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最多獎勵1分),班生數按四捨五入法計算。

4、中隊輔導員(班主任與中隊輔導員不重複加分,若班隊合一者得12分,建議班主任與中隊輔導員由不同老師擔任)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本部分分值不重複累加;文中「教師平均分」不包括校長、教導、總輔導員、報賬員等行政人員的分數)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在教師平均分的基礎上獎勵10%(不履行職責或工作不力者可不加分或酌情給分)或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行政人員平均分指取公辦教師及國庫統發工資的合同教師總得分除以該人數的最後得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中和6人、高霞3人、曉聰3人)、教研組長(語、數學科加5分、其他學科600人以上加4分、400人以上加3分、其他加2分)兼職實驗員和業務檔案管理員、統計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3—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組織人員由校長酬情加分(全學期不超過3分,比例不大於教師數的15%)。注:該校在創標爭優、參加集體活動獲市級以上表彰比例可達30%。

5、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師德先進集體中選,本學期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資訊、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分。(每個專職技能科老師全學期最多獎勵5分;其他老師每次獎勵0.5分,每次活動不多於4人,每人全學期不多於2分)

六、教師獲獎 (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

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

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

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影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端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當年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

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2、1.5、1分;獲晉江市級

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

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端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發表《週報》《隊報》《作文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畫、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畫、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專案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二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cn級文章可不受限制。)

1、確定課題組,有計畫、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做一次中心發言者(每次活動只確定乙個中心發言人;有計畫的校內公開課,在提供教案、活動計畫的基礎上,可作為一次中心發言---校內中心發言與校內公開課不重複得分),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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