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措施及要求

2021-08-15 19:25:33 字數 3346 閱讀 7066

施工現場

安全措施及要求

編制:審核:

審批:中鐵十三局集團電務工程****

京石鐵路客運專線專案經理部

2023年9月1日

目錄1、現場臨時用電一般規定2

2、深基坑土方開挖安全保證措施3

3、深基坑內支撐拆除安全防護措施4

4、結構安全防護4

5、高層腳手架安全要求5

6、垂直運輸和聯絡6

7、防火和防雷設施7

8、洞口臨邊防護一般規定8

9、施工機械安全防護一般規定8

10、履帶起重機安全操作要求9

11、輪胎起重機安全操作要求9

12、挖掘機安全操作要求9

13、推土機安全操作要求10

14、裝載機安全操作要求10

15、壓路機安全操作要求10

16、鋼筋彎曲機切斷機安全操作要求11

17、砂漿機安全操作要求11

18、混凝土攪拌機安全操作要求12

19、混凝土幫浦安全操作要求12

20、木工圓盤鋸安全操作要求13

21、機動翻斗車安全操作要求13

22、蛙式打夯機安全操作要求13

23、對焊機安全操作要求13

24、空氣壓縮機安全操作要求14

25、發電機安全操作要求14

26、配電房安全要求15

27、輸配電線路安全要求16

28、配電箱安全要求17

29、接地與防雷安全要求19

30、電動機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19

31、施工現場照明安全要求20

一、現場臨時用電一般規定:

(1) 必須建立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級崗位責任制,應加強施工現場的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管理。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的值班與維修電工應負責管轄各自職責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及線路的正常執行。

(2) 對施工用電總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電要求的工程專案,應進行專項用電設計。對於50kw以下現場也應有用電方案。編制的設計方案,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實施,安裝完畢後,應由工程施工和動力裝置部門驗收簽字。

並送安全部門備案,方可設入使用。

(3) 用電設計方案基本內容如下:①主要電氣裝置的名稱、型號、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確定電源進線,變(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③進行總用電負荷計算;④繪製相應的現場用電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⑤選擇變壓器、導線截面以及控制、保護器件的規格;⑥制定現場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

(4) 臨時用電工程中,線路與裝置安裝、維修,必須由持證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技術要求相適應。

(5) 對於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必須達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採取可靠絕緣與屏護等措施或保證安全距離;②各類導線的選型,應嚴格保證規定的安全載流量,安裝、敷設應保證安全;③所有電氣裝置的工作效能和絕緣強度應處於完好狀態,且在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保護範圍內;④所有電氣裝置都應有過載和短路保護,對於垂直運輸機械還應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動等安全聯鎖裝置;⑤起重機械的照明迴路應接在起重機總電源開關的外側,並單獨防護,在總開關切斷電源時,照明不應斷電;⑥現場重要(或危險)部位,應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誌。

(6) 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以下電氣安全制度:①各類電氣裝置、設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②電氣安全值班制和交**制;③電氣裝置、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制度;④各類電氣事故的預防及處理辦法;⑤考核及獎懲規定。

(7) 施工現場不得帶電作業。

(8) 發生電氣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並立即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按事故報告規程上報。

二、深基坑土方開挖安全保證措施

① 確保支護結構安全的關健,挖掘過程中,抓斗距圍護體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擊。

② 挖掘機、運輸車只能停在路基箱上,不宜直接停在水平支撐上。場內運輸道路應按設計要求製作。

③ 對圍護體和管線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

④ 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度,進出口處專人指揮,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挖機迴轉範圍內不得站人,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員。

⑤ 基坑周邊用鋼管扣件成高度900mm的攔杆。

⑥ 做好各級安全交底工作。

三、深基坑內支撐拆除安全防護措施:

(1) 精心設計,認真施工,嚴格執行《爆破安全規程》及《拆除爆破安全規程》。

(2)加強對預留炮孔的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及時整改。

(3) 嚴格按照設計控制裝藥量,確保填塞質量。

(4) 對爆破構件進行覆蓋防護,採用鋼管搭架子,竹芭全封閉防護。

(5)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作業,懸空裝藥、填塞、連線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6) 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進行裝藥作業時,除爆破員及作業手外其他人員均需撤離現場。

(7) 工地安全員負責監視險情和督促安全制度的落實。

(8) 嚴格對爆破品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雷管,炸藥的運輸的貯存。雷管和炸藥不得混放。

(9) 爆破實施前,明確警戒區域,規定聯絡和起爆訊號,派出警戒人員,清理現場和警戒區域,指揮員與各警戒點聯絡確認無誤後方可下達起爆命令。

(10) 起爆後由爆破技術人員進入現場詳細檢查確信無拒爆現象和險情後,才能解除警戒,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廢料的處理:支撐爆破後的廢料,均作外運處理。隨時爆破,隨時清理,隨時裝車外運。

四、結構安全防護

(1)對支護結構進行必要的監測。從支護結構施工開始起即開始監測,對監測結果進行跟蹤分析,嚴格控制其發展變化動態,並將監測結果定期通報有關部門。

(2)避免在支護結構附近堆放材料。

(3)做好基坑內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內積水而使基坑土體惡化影響支護結構穩定。

(4)做好區域性範圍內的支護結構補救工作,對於少量的支護結構滲漏水處,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堵漏,防止其擴大;對於路面開裂也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救治,防止危及整個支護結構。

五、高層腳手架安全要求:

(1) 搭設高層腳手架,所採用的各種材料均需符合質量要求。

(2) 高層腳手架基礎必須牢固,搭設前經計算,滿足載荷要求,並按施工規範搭設,做好排水措施。

(3) 腳手架搭設技術要求應符合有關規範規定。

(4) 必須高度重視各種構造措施:剪刀撐、拉結點等均應按要求設定。

(5) 水平封閉:應從第一步起,每隔一步或二步,滿鋪腳手板或腳手笆,腳手板沿長向鋪設,接頭應重疊擱置在小橫桿上,嚴禁出現空頭板。並在裡立桿與牆面之間每隔四步鋪設統長安全底笆。

(6) 垂直封閉:從第二步至第五步,每步均需在外排立桿裡側設定1.00m高的防護樣欄杆和擋腳板或設立網,防護杆(網)與立桿扣牢;第五步以上除設防護攔杆外,應全部設安全笆或安全立網;在沿街或居民密集區,則應從第二步起,外側全部設安全笆或安全立網。

(7) 腳手架搭設應高於建築物頂端或操作面1.5m以上,並加設圍護。

(8) 搭設完畢的腳手架上的鋼管、扣件、腳手板和連線點等不得隨意拆除。施工中必要時,必須經工地負責人同意,並採取有效措施,工序完成後,立即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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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護結構安全防護 1 對支護結構進行必要的監測。從支護結構施工開始起即開始監測,對監測結果進行跟蹤分析,嚴格控制其發展變化動態,並將監測結果定期通報有關部門。2 避免在支護結構附近堆放材料。3 做好基坑內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內積水而使基坑土體惡化影響支護結構穩定。4 做好區域性範圍內的支護結構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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