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2021-08-14 17:31:50 字數 4890 閱讀 1552

一、一般規定

1、施工場地應做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安排;

2、進洞前應作好洞口工程,穩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制度,並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於交**的記錄薄內;

4、所有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安全防護用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5、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的原則穩步前進。

二、入洞須知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並按規定正確佩戴各種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專案部制定的規章制度,同時要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3、要做到:「我不傷害自已;我不傷害別人;我不被別人傷害」。不得在洞內打鬧。

4、嚴禁穿高跟鞋、木屐、拖鞋、赤腳進入隧道。

5、嚴禁酒後及閒雜人員和帶小孩進入隧道。

6、嚴禁在通風管上、管口邊放置或懸掛任何物件;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

7、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

8、不得隨意搭乘各種工程行走機械;遇有車輛進出時,應主動迴避,讓車輛先行。

9、不得隨意移動或玩弄各種機械裝置和電力設施。

10、不准任意拆除或移動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

11、進入作業面地段,必須站在不影響操作人員及機械施工範圍的安全地段。

三、開挖、鑿孔及爆破

1、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於安全狀態,並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定,如有鬆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3、機械鑿岩時,宜採用濕式鑿岩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岩機;

4、使用手持風鑽在碴堆上鑽眼時,應注意石碴的穩定,防止在施工操作中碴堆坍塌傷人;

5、、使用帶支架的風鑽鑽眼時,應將支架安置穩妥。

6、嚴禁在殘眼中繼續鑽眼;

7、鑽孔台車在洞內經過的道路和臨時台架,要認真檢查安全限界,就位後不得傾斜。

四、爆破

1、洞內爆破作業,必須統一指揮。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人員嚴禁穿化纖衣物;

2、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機具應撤至不受有害氣體、振動及飛石傷害的地點,其安全距離為獨頭坑道內不少於200m;

3、火花起爆時,乙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裝炮時嚴禁火種,嚴禁明火點炮,無關人員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4、爆破後必須經不少於15分鐘的排煙後,檢查人員才准進入工作面,經各項安全檢查和處理後,其他工作人員才准進入工作面;

5、爆破器材的加工應離洞中50m外的加工房中進行,嚴禁在加工房外改裝加工炸藥。

五、洞內運輸

1、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於完好狀態,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

2、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淨化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得進洞;

3、所有運載車輛均不准超載、超寬、超高運輸;

4、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行人路,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5、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的安全運轉,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操作時其迴轉範圍內不得有人通過;

6、正常行車時,作業段時速不超過10km/h,非作業段時速不直達20km/h,成洞段20km/h;

7、車輛行駛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 嚴禁超車;

b、 會車時,空車讓重車,重車減速行駛,下坡車讓上坡車,兩車廂安全距離至少為50cm;

c、 同向行駛車輛,前後兩車間距至少為20m

8、洞外倒車與轉向,必須開倒車燈、鳴笛或專人指揮。

六、支護

1、隧道各部(包括豎井、斜井、橫洞及平行導洞)開挖後,除圍岩完整堅硬,以及設計檔案中規定的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岩情況、施工方法採取有效的支護;

2、不得將支護放在虛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岩地段的立柱面應加設墊板式墊梁,並加木楔塞緊;

3、安裝鋼架支撐,應遵守起重和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則;

4、當發現錨區段的圍岩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不小於原錨桿長度的1.5倍。當噴射砼未達到強度即趨失穩的圍岩或噴錨後變形量超過設計容許值以及發生突變的圍岩,宜用鋼架支撐;

5、對噴射砼層的異常裂縫作為主要安全檢查內容之一,經常進行檢查,作為施工危險訊號引起警惕。

七、襯砌

1、隨著隧道各部開挖工作的推進,應及時進行襯砌或壓漿,特別是洞門建築的襯砌必須盡早施工,地質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須首先完成;

2、襯砌使用的腳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側應有足夠的淨空,以保證車輛、行人的安全通過;

3、腳手架及工作平台的鋪板,應釘鋪結實;木板之端頭,必須搭於支點上;高於2公尺的工作平台上應設定不低於1公尺的欄杆;跳板應設防滑條;

4、腳手架及工作平台所站人數及堆置的建築材料,不得超過其計算載重量;

5、在洞內作業地段傾卸襯砌材料時,人員和車輛不得穿行;

6、機械轉動部分應設定防護罩,電動機必須有接地裝置,移動或修理機器及管線路時,應先停電,並切斷電源、風源;

7、安裝、拆除模板、拱架時,工作地段應有專人監護;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8、拆除灌築砼模板內支撐時,應隨拆隨灌;

9、襯砌用的石料及砌塊,應採用車輛運送,裝卸車或安裝砌塊時宜使用小型機械提公升;

10、用石料砌築邊牆時,應間隙進行;

11、壓漿機在使用前進行檢查並試運轉,管路連線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縱壓漿噴嘴人員應佩帶護目眼鏡及膠皮手套;

12、採用模板台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台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但小於260公尺,台車下的淨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

13、嚴禁在洞內熬製瀝青。

八、通風及防塵

1、隧道作業環境標準:

a、粉塵允許濃度:沒立方公尺空氣中,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矽的粉塵必須在2mg以下;

b、氧氣不得低於20%(按體積計,下同);

c、一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d、瓦斯(沼氣)或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e、氮氧化物(換算成二氧化氮)濃度應在5mg/m3;

f、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mg/m3;

g、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10mg/m3;

h、氨的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i、隧道內的氣溫不宜超過280c。

2、隧道內空氣成分每月應至少取樣分析一次;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3、隧道施工時的通風,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m3;

4、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5、施工時宜採用濕式鑿岩機鑽孔,用水炮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溼噴砼噴射等有利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工藝;

6、在鑿岩和裝碴工作面上在放炮前應進行噴霧與灑水、出碴前應用水淋透碴堆和噴濕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風口,宜放置噴霧器;

7、防塵用水的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並有沉澱及過濾設施。

九、照明、排水及防火

1、照明

a、隧道內的照明燈光應保證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應根據開挖斷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選用不同的高度;

b、隧道內用電線路,均應使用防潮絕緣導線,並按規定的高度用磁瓶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鐵釘和其他鐵件上,或捆紮在一起,開關外應加木箱蓋,採用封閉式保險盒,如使用電纜亦應牢固地懸掛在高處,不得放在地上;

c、隧道內部的照明電壓應為: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地段為12~36伏;成洞地段為110~220v;手提作業燈12~36伏;

d、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裝置必須設專人負責檢查管理,檢修電路與照明裝置時應切斷電源;

e、在潮濕及漏雨隧道中的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2、排水

a、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鑿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應根據湧水量的大小,設定大於20%湧水量的抽水機具予以排出,抽水機械的安裝地點應在導坑的一側或另開偏洞安裝,並用柵欄與隧道隔離;

b、抽水裝置宜採用電力機械,不得在隧道內使用內燃抽水機,抽水機械應有一定的備用台數;

c、隧道開挖中如預計要穿過湧水地層,宜採用超前鑽孔探水,查清含水層厚度、岩性、水量、水壓等,為防治湧水提供依據;

d、如發現工作面有大量湧水時,應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點;

3、防火

a、各洞、井口施工區,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定有效而數量足夠的消防器材,並設明顯的標誌,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作他用;

b、洞口20公尺範圍內的雜草必須清除;火源應距洞口至少30公尺外;庫房20公尺範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與取暖;

c、洞內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應在專用硐室內,並設定外開的防火門。

十、瓦斯防治

1、隧道施工中發現瓦斯時,應加強通風,採取防範措施;

2、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的火源;

3、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人員進入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然的物品帶入洞內;

4、電燈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10v;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採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定在送風口或洞口;

5、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電鑽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6、因超過瓦斯濃度規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裝置,必須在瓦斯濃度降低到1%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掘進工作面只准人工復電;

7、隧道爆破作業嚴禁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爆破時,宜使用瞬發電雷管,若採用毫秒雷管時,其總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使用煤礦安全炸藥;短隧道放炮時,所有人員必須撤出隧道洞外;長隧道單線應撤出300公尺外;

8、瓦斯隧道中的機具,如電瓶車、通風機、**機、放炮器等,必須採用防爆型;

9、必須嚴格採用濕式鑿岩,洞內使用的金屬鎚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

隧道安全技術措施

1 軟弱圍岩 不良地質 特殊地質或淺埋 偏壓 滑坡地段隧洞,組織技術論證,確定鑽爆 掘進 支護方案。2 洞內通風管 高壓風管 水管 照明線 輸電線 運輸道路統一規劃,加強維修,布設整齊,狀態良好。機械裝置固定存放位置,料具堆碼整齊,專人負責保管。3 洞內施工由值班領工員統一指揮,按施工組織設計合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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