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綜合測評辦法

2021-08-09 07:54:07 字數 2182 閱讀 8853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學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進廣大學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測評的基本要素

測評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本素質和業務課成績。

(一)基本素質

1.思想素質(總分25分)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學習。講文明,講禮貌,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注重個人品德修養,誠實守信,待人有禮,舉止得體,樂於助人。講社會公德,維護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財物,勇於同不良行為作鬥爭。

能夠正確認識自我,保持心理健康。

2.創新能力(總分20分)

能夠理論聯絡實際,有較強的自學能力,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開拓創新能力。認真參加教學實踐、實習活動,積極參與校內外各類科研活動和競賽。

3.集體意識(總分15分)

識大體,顧大局,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在集體活動中能夠完成組織交給的任務。自覺維護班級和宿舍團結。

4.法制紀律(總分10分)

自覺遵守憲法和國家的各項法律,嚴格遵守校紀校規。遵守課堂紀律、考試紀律、班級紀律、宿舍管理辦法、考勤辦法等。

5.學習態度(總體10分)

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積極主動,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學習,刻苦鑽研。

6.實踐和勞動(總分10分)

熱愛勞動,能夠按照要求參加社會實踐和各類勞動,勞動課成績合格。注意個人衛生和環境整潔。

7.身體素質(總分10分)

認真參加體育鍛煉和軍訓,堅持參加早操鍛鍊,身體健康,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

(二)業務課成績

業務課成績是指本專業的基礎課和專業課成績。

二、綜合測評的評分方法

(一)綜合測評滿分為100分。

(二)業務課分數佔總分的65%。

1.業務課分數取各科平均分,公式為:

σ(課程成績×學分)

a65%

σ學分 2.業務課目為全班的必修課、指定性選修課。

3.考查課成績優、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別按95、85、75、65、55分計算。

4.補考成績按原不及格的實際分數計算。

(三)基本素質分佔總分的35% 。

其中思想素質25分,創新能力20分,集體意識15分,法制紀律10分,學習態度10分,實踐和勞動10分,身體素質10分。總計100分。

(四)基本素質得分的評定辦法。

1.班級測評以班為單位,由全班學生民主選舉,產生若干名學生代表,組成測評小組。測評小組的人數不得少於5人。

要求學生代表思想好、責任心強、辦事公道,有一定代表性。測評學年的班長、團支部書記為當然代表。非學生幹部代表比例不低於40%。

2.測評小組的任務是對全班同學逐一測評。

3.此項工作由班主任全面負責實施。測評結果向全班公布。

三、獎勵分和扣除分

(一)獎勵分

1.在各級競賽中獲前三名者,國家級加1分,省級加0.5分,校級加0.3分。

2.在報刊、雜誌上發表**、文章者,國家級加1分,省級加0.5分,地(市)級加0.3分。視發表**質量和數量各學院自定。

3.選修課、雙學位課獎勵加分,各學院自定。

4.擔任各級學生幹部者獎勵加分,各學院自定。

5.獲校以上優秀黨員、團員、優秀團幹部稱號者,加0.2—1分。

6.在社會實踐、科技創新中獲得校級以上表彰或取得顯著成果者,加0.2—1分。

7.在各級文藝、體育比賽中獲獎者,加0.2—1分。

8.凡在測評年度獲得校級或校級以上先進集體榮譽的,該集體成員可加0.1—0.5分。

9.個人測評獎勵分總分不得超過4分,超過4分以4分計。

(二)扣除分

1.被通報批評者扣0.5分。受警告處分者,扣1分。受嚴重警告處分者扣1.5分。受記過處分者扣2分。受留校察看處分者扣4分。

2.經常曠課者,扣0.5—2分。

3.拖欠學費者(個人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並經學校審查合格者或者減免學費者除外)扣0.5-2分。

4.擅自外出住宿,屢教不改者扣1分。

5.破壞宿舍或班集體團結者,扣1分。

(三)獎勵分和扣除分由各個學院根據專業學科特點和具體要求,在上述規定的基礎上,制定測評細則。

四、學生綜合測評結果作為學生評獎評優、保送研究生和畢業生就業時向用人單位推薦的重要依據。

五、本辦法自2023年9月起施行。凡學校之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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