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排程管理條例 1

2021-08-08 13:46:22 字數 4750 閱讀 1337

甘肅省調直調廠站執行人員上崗考試學習資料

第一部分排程管理規程

1、 甘肅電網實行統一排程,分級管理以充分發揮其技術經濟效益。網內各發、供、用電單位對維護電網的安全、優質、經濟執行均負有一定責任。

2、 各發電廠、使用者變電站及地區電網在併入甘肅電網前,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與相應的電網管理機構簽定併網協議,與相應的電網排程機構簽定排程協議,否則不得併網執行。

3、 各級電網管理部門、排程機構和併入甘肅電網內的各發、供、用電單位及有關單位的有關領導和專責人員都必須熟悉和遵守本規程。

4、 各級排程機構及有關單位制定規程、規定時不得違反本規程的原則。

5、 電力系統包括發電廠、變電所、電力線路和有關使用者。發、供、用電是乙個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統。為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經濟執行的排程專用通訊系統、排程自動化系統、電網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等都是電力系統排程管理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電網排程管理的任務是組織、指揮、指導和協調電網的執行和操作,保證實現下列基本要求:

⑴按優化資源配置的原則,充分發揮電網內發供電裝置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及人民生活對電力的需求。

⑵按照電網的客觀規律和有關規定,使電網連續、穩定、正常執行,保證供電的可靠性。

⑶使電網的供電質量(頻率、電壓、諧波分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⑷根據本網的實際情況,充分發揮聯網的技術經濟優勢,合理利用一次能源,最大限度地降低全網的執行成本,使整個系統在最經濟方式下執行。

⑸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排程原則,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6、 甘肅電網設定**排程機構,即:甘肅省電力公司設甘肅電力排程中心(以下簡稱省調);各地區供電(電力)局設排程所(以下簡稱地調);縣電力局設排程室(以下簡稱縣調)。

7、 甘肅省調的職權:

⑴指揮甘肅電網內省調管轄裝置的執行、操作和事故處理,協調間接調管裝置的事故處理,當危及主網安全時,省調有權越級排程。

⑵指揮本系統的調峰、調頻和管轄範圍內的電壓調整。

⑶組織編制甘肅電力系統的執行方式和排程計畫(包括年、月、日執行方式和計畫)、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整定和執行方案,審核各地區電網執行方式。

⑷負責電網的安全穩定執行及管理,編制全網低頻減負荷方案,並督促實施。參與調查系統性事故,負責事故分析,提出並組織實施改善電網安全穩定執行的措施。

⑸負責電網經濟排程管理及管轄範圍內的網損管理,編制經濟排程方案和系統經濟執行的措施,並督促實施。

⑹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水庫運用計畫,實施直調水電廠的水庫運用計畫,滿足流域防洪、防凌、灌溉、供水等綜合利用的要求,協調全網水庫的合理運用。

⑺參與編制電網的年度及月度發、供電計畫和技術經濟指標,負責編制全網月、日發供電排程計畫,並下達執行;監督發、供電計畫執**況,負責督促調整、檢查、考核。

⑻制訂甘肅電力系統年度、月度檢修計畫,負責受理並批准直調裝置的檢修申請,省調間接調管裝置的檢修需經省調同意,地調審批。

⑼組織甘肅電網電力市場的運作,按有關規定及協議實施排程。

⑽負責編制管轄範圍內新建、改建裝置的啟動併網方案,批准並指揮新建和改建裝置投入系統執行。

⑾負責簽訂和執行管轄範圍內的排程協議。

⑿參與電網發展規劃、系統設計和有關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並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⒀組織並參與有關提高系統安全經濟執行的科研試驗,以及新技術的推廣應用。

⒁對甘肅電網的繼電保護、通訊、排程自動化(含電量計量計費系統)、電網執行方式行使專業管理職能,負責繼電保護規劃,參與通訊、排程自動化規劃,對全省範圍內的上述裝置及人員負責技術指導。

⒂根據排程管轄範圍和直調廠劃分原則,負責制定省調管轄範圍,報請電網管理部門批准。

⒃定期組織並參與本網內有關電網排程管理方面的專業培訓與經驗交流會議。

⒄負責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行使上級電網管理部門賦予的其他職權。

8、 省調排程員在值班期間是甘肅電網執行、操作和事故處理的指揮員,在排程管轄範圍內行使排程權。

9、 下級排程機構的值班排程員、發電廠值長、變電所值班長在排程業務方面受省調值班排程員的指揮,接受省調值班排程員的排程指令。省調值班排程員必須按照規定發布各種排程指令,並對其發布的排程指令的正確性負責。在發布和執行排程指令時,接令人應複誦命令並核對無誤,指令執行完畢後應立即向省調值班排程員報告執**況和執行完的時間,否則不能認為指令已經執行完畢。

在發布和接受指令時,雙方均應做詳細記錄並錄音。

10、 省調管轄的任何裝置,未經省調值班排程員許可,各地調、發電廠、變電所值班員均不得自行操作,但危及人身或裝置安全時除外。上述未經省調命令而進行的操作,事後應立即報告省調值班排程員。省調管轄的裝置,各地調、發電廠、變電所值班人員只有得到省調值班排程員許可後才能進行操作。

雖不屬省調管轄的裝置,但其操作對系統執行方式有較大影響時,各地調、發電廠、變電所值班人員只有得到省調值班排程員許可後才能進行操作。在系統緊急或特殊情況下,為防止系統瓦解或事故擴大,保證系統安全經濟執行,省調有權直接指揮所有地調管轄的發電廠、變電所值班人員進行操作,但事後應盡快通知有關地調。有關地調值班排程員發布的排程指令不得與省調越級發布的排程指令相牴觸。

11、 省調值班排程員下達的排程指令,發電廠、變電所、地調值班人員必須立即執行。如受令人認為排程指令不正確,應立即向發令人提出意見;如發令人仍重複指令時,則值班人員必須迅速執行;如執行該項指令確會威脅人身、裝置或系統安全,則值班人員應拒絕執行,並將拒絕執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內容的建議報告省調值班排程員和本單位直接領導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電網排程,干預排程指令的發布執行。

如值班人員不執行、延遲執行、或變相執行排程指令,均視為不執行排程指令。不執行排程指令的值班人員和允許不執行排程指令的領導人均應對不執行排程指令所造成的後果負責。各地調和發供電單位的領導人發布指令,如涉及省調排程員的許可權,必須取得省調值班排程員的許可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中已有規定者除外。

12、 對拒絕執行排程指令,破壞排程紀律,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省調應組織調查、處理:

⑴未經省調許可,不按照省調下達的發電、供電排程計畫執行的;

⑵不執行省調批准的檢修計畫的;

⑶不執行省調排程指令和下達的保證電網安全措施的;

⑷不如實反映執行排程指令情況的;

⑸不如實反映電網運**況的;

⑹排程系統的值班人員違反排程紀律的。

13、 當發電廠或電網發生異常情況時,發電廠值長、變電所值班長、地調值班排程員應立即報告省調值班排程員,以便在系統上及時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14、 地調值班排程員、省調直接管轄的廠、站值班負責人,在**後應及時向省調值班排程員匯報所管轄電網和裝置的主要運**況;省調值班排程員應將系統運**況和預定的工作向上述人員說明。

15、 排程系統值班人員應由專業技術素質較強、有較強責任心和事業心、工作能力較強和職業道德高尚的人員擔任。排程系統值班人員在上崗前,須經現場實習、排程室跟班實習和監護值班三個階段,並經考試合格,由所在單位總工程師批准,並書面通知有關單位和部門後,方可正式上崗值班。各地調及省調直接調管的廠、站應定期向省調上報有權接受排程指令的人員名單。

16、 省調編制系統和各發電廠預計負荷曲線的原則是:在滿足以下要求的條件下,使整個系統在最經濟方式下執行。

⑴滿足系統計畫供電和供熱;

⑵充分發揮系統水電優勢,豐水期,積極採取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多發水電,減少棄水;枯水期,合理控制水位,按水庫排程圖執行,努力降低水耗率。

⑶合理安排火電廠的出力。

17、 為使整個系統在保證安全可靠和電能質量的前提下以最經濟方式執行,在不違背有關排程協議的前提下,應積極採取按成本、上網電價進行火電廠間的有功分配,並進行線損修正。

18、 水力發電廠的執行方式應兼顧綜合用水的要求,滿足系統負荷及相關約束條件。各水電廠應相互配合調節,在滿足系統調頻、調峰的要求下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19、 各直調發電廠必須按照省調下達的日負荷曲線和規定的無功電壓曲線執行,並根據排程指令調整。當發電廠無法使其負荷和電壓與相應的日負荷曲線和無功電壓曲線相符合時,應立即匯報省調值班排程員。

20、 省調值班排程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根據電網執行實際情況調整日發電排程計畫,排程員調整計畫必須填寫排程值班日誌。

21、 發電廠必須遵照省調值班排程員指令將全廠負荷增加到最大可能出力或降低到最小技術出力。在正常和事故情況下的機組起動時間、增減負荷的速度、以及最大可能出力和最小技術出力,應由發電廠報省公司批准,報省調備案,並在現場規程中加以規定。

22、 電網頻率標準是50.00赫茲,其偏差不得超過±0.20赫茲;在自動發電控制(agc)投入時,電網頻率按50.00±0.10赫茲控制。嚴禁公升高或降低頻率執行。

23、 根據網調規定,西北電力系統的頻率調整廠確定如下:

當陝、甘、青、寧聯網且agc投入執行時,正常頻率主要靠agc來調整。參與agc調頻的電廠有龍羊峽水電廠、劉家峽水電廠、安康水電廠、大壩電廠、渭河電廠;當agc退出執行時,第一調頻廠為龍羊峽水電廠,當其失去調頻能力時,第一調頻廠的更改由網調確定並下達。

24、 第一調頻廠的任務是保持電網頻率不超過50.00±0.20赫茲,在規定的負荷調整範圍內,第一調頻廠值長應主動負責調整系統頻率,當第一調頻廠已達到規定的負荷調整範圍時,應立即報告網調值班排程員,第一調頻廠的調整幅度為裝置最大和最小可能出力。

省調應認真監視執行廣義聯絡線控制曲線,當偏離計畫值時,應主動調整至規定範圍內。

在系統偏差超出50.00±0.20赫茲時,系統內所有水電廠應不待調令立即進行頻率調整,使其恢復到50.00±0.20赫茲範圍內。

25、 系統頻率調整由網調值班排程員統一領導,由調頻廠值長負責調整,其它電廠值長負責監視並協助調整。省調及各地調值班排程員應積極主動協助網調做好頻率調整工作。

26、 省調排程室的頻率表和時鐘,每月15日中班與總調校對一次。各電廠、地調及主要變電所的頻率表和時鐘應每月15日中班與省調核對。

27、 為保證系統頻率正常,在編制系統日負荷曲線時,應留有3-5%的熱備用容量,在考慮系統聯絡線輸送能力的條件下合理的分配給電廠。

日常管理條例 1

日常管理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制度內容如下,細節補充說明見管理條例 2 1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六天。2 每天7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 00到12 00,下午上班時間為13 30到17 30。3 員工可在週六或週日任選一天休息,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提前報備。4 不得無故遲到 早退和曠工...

1 人事管理條例

1.總則 1.1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現企業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學化 規範化 制度化,促進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法 和省市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1.2 人事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1.2.1 堅持年輕化 知識化 專業化的方針...

前台管理條例

銷售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總則 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維護公司利益與形象。要樹立集體觀念,體現團隊精神,團結協作。要樹立為客戶服務的意識,客戶至上。熱愛所從事專業,樹立不斷創新意識,積極進取。二.日常工作態度 1.禮儀 員工對客戶和同事的最基本態度,要求時刻保持尊敬與禮貌的態度。2.喜悅 最適當的表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