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考核標準

2021-08-03 00:10:53 字數 4509 閱讀 4895

二、產副礦長考核標準4

三、安全副礦長考核標準7

四、機電副礦長考核標準9

五、生產科長考核標準13

六、安檢科長考核標準17

七、機電科長考核標準20

八、排程主任考核標準23

九、排程員考核標準25

十、監控員考核標準27

十一、瓦檢員考核標準30

十二、安檢員考核標準32

十三、電工考核標準33

十四、業務會計考核標準35

十五、材料會計考核標準37

十六、材料保管考核標準39

十七、辦公室主任考核標準41

十八、文印打字員考核標準43

十九、駕駛員考核標準45

二十、鍋爐工、供水考核標準46

二十一、火工品保管員考核標準48

二十二、採購員考核標準50

二十三、保潔員考核標準51

二十四、炊事員考核標準53

二十五、保衛人員考核標準54

二十六、辦公室工作目標考核獎罰辦法56

一、精神文明建設(20分)(參照各崗位員工精神文明建設考核標準)

二、崗位職責(40分)

1、工作出勤(10分)

(1)遲到、早退、外出不向礦長請假的,一次扣2分。

(2)入井次數每少一次扣2分。

(3)曠工或脫崗一次扣10分。

2、工作業績(10分)

(1)各類規章制度、規程、圖紙、檔案、帳、卡、合同資料齊全,否則少一項扣3分。

(2)各類計畫、記錄、報表及時準確,否則少一項扣2分。

(3)採掘失調,分煤層考核,出現一次扣5分。

(4)工作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各類巷道的斷面、方位、支護等嚴格按照設計標準、規格要求施工,達不到質量標準扣2分,造成返工,延誤工期等現象扣3分。

(5)深入一線及時制定水、火、瓦斯、頂板等安全防範措施和組織排除各類隱患,做不到一項扣3分。

(6)發生「三違」及各類事件、事故,有記錄、有處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存檔,做不到一項扣3分。

3、個人才能(10)

(1)各類記錄、報表、圖紙,整潔、清楚及時、準確,否則發生一次扣2分。

(2)及時組織排除安全生產故障和隱患,成績顯著加2分,耽誤生產正常執行發生一次扣4分。

(3)及時按生產計畫組織裝置、材料、工器具的**,質量優良,**合理,否則扣2分,延誤生產一次扣2分。

(4)組織編制分管範圍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責任制及安全防範措施,做不到一項扣2分。

(5)努力學習,提高自身業務和素質,組織各崗位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等活動,做不到扣2分。

4、遵章守紀(10分)

(1)嚴格遵守礦制定和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否則發生一次扣2分,情節嚴重者扣4分。

(2)對發生違章違紀案件和人員不及時調查處理,發生一次扣2分,隱瞞、袒護不報一次扣5分。

(3)分管範圍內工作被上級或有關部門檢查有違章違紀行為,發現一次扣2分。

三、安全工作(20分)

1、分管範圍內各場所發生丟失、盜竊、火災等事件扣1至10分。

2、分管範圍內的員工,未入工傷保險入井的,發現一次扣2分。

3、分管範圍人員工作期間發生重傷一次扣5分;殘傷扣15分。

4、本人值班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按礦規定執行,並及時做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調查,否則扣5分。

5、本人工作期間發生輕傷扣2分,重傷扣10分。

6、礦發生死亡事故扣20分. 扣除全年40%工資。

7、沒有跟班扣10分、跟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扣20分、扣除全年40%工資。

四、生產經營(20分)

1、未按時完成礦長交辦的工作或影響了安全生產的,發生一次扣5分;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加倍扣分。

2、各類消耗費用突破礦核定控制指標扣5分。

3、工程質量達不到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扣3分。

4、本月完不成分管範圍內的各項任務、出現不合格工程,有一項扣3分。

二、生產副礦長考核標準

一、精神文明建設(20分)(參照各崗位員工精神文明建設考核標準)

二、崗位職責(40分)

1、工作出勤(10分)

(1)遲到、早退、外出不向礦長請假的,一次扣2分。

(2)入井次數每少一次扣2分。

(3)曠工或脫崗一次扣10分,

2、工作業績(10分)

(1)值班無記錄,各類報表、用工結算、圖紙不及時編制、繪製,工作安排無計畫或未按時落實,發生一次扣2分。

(2)分管範圍內考勤、考核不嚴格,考勤表、考核表不真實,發生一次扣3分。

(3)年度內有詳細生產、技改、基建計畫,回採率及三量管理符合要求,做不到一項扣3分。

(4)生產管理、裝置管理無制度,材料、工器具無消耗指標,做不到一項扣3分。

(5)裝置操作人員職責明確,證件不齊,裝置不歸檔,帳卡不齊全,材料、工器具不登記建帳,發生一次扣3分。

(6)深入一線,合理部署各環節生產有序運轉,及時排除故障,做不到一項扣3分。

(7)發生「三違」和傷損機等事件有記錄、有處理和改進措施並存檔,做不到一項扣3分。

(8)、沒有跟班作業、跟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扣20分。

3、個人才能(10分)

(1)各類記錄、報表,圖紙整潔、清楚、及時、準確,否則發生一次扣2分。

(2)及時組織排除安全生產故障、隱患和裝置故障,預防主要裝置損傷措施得,否則扣4分。

(3)合理確定裝置材料、工器具消耗指標,降低消耗費用,成績突出者加2分,否則扣4分。

(4)組織編制分管範圍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責任制及安全防範措施,做不到一項扣2分。

(5)努力學習,提高自身業務能力和素質,組織各崗位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等活動,做不到扣2分。

4、遵章守紀(10分)

(1)嚴格遵守礦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否則發生一次扣2分,情節嚴重者扣4分。

(2)對發生違章違紀案件和人員不及時調查處理,發生一次扣2分,隱瞞、袒護不報一次扣5分。

(3)分管範圍內工作被上級或有關部門檢查有違章違紀行為,發現一次扣2分。

三、安全工作(20分)

1、分管範圍內各場所發生丟失、盜竊、火災等事件扣1至10分。

2、分管範圍內的員工,未入工傷保險入井的,發現一次扣2分。

3、分管範圍人員工作期間發生重傷一次扣5分;殘傷扣15分。

4、本人值班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按礦規定執行,並及時做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調查,否則扣5分。

5、本人工作期間發生輕傷扣2分,重傷扣10分。

6、礦發生死亡事故扣20分。

四、生產經營(20分)

1、未按時完成礦長交辦的工作或影響了安全生產的,發生一次扣5分;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加倍扣分。

2、各類消耗費用突破礦核定控制指標扣5分。

3、回採率、塊煤率達不到礦要求扣3分。

4、本月完不成分管範圍內的生產任務、出現不合格工程,出現一項扣3分。

三、安全副礦長考核標準

一、精神文明建設(20分)(參照各崗位員工精神文明建設考核標準)

二、工作職責(40分)

1、工作出勤(10分)

(1)遲到、早退、外出不向礦長請假的,一次扣2分。

(2)入井次數每少一次扣2分。

(3)曠工或脫崗一次扣10分。

2、工作業績(10)

(1)值班無記錄,各類報表、用工結算、圖紙不及時編制、繪製,工作安排無計畫或未按時落實,發生一次扣2分。

(2)分管範圍內考勤、考核不嚴格、考勤表、考核表不真實,發生一次扣2分。

(3)安全組織機構不健全,管理崗位執行不正常,發生一次扣3分。

(4)安全管理、物資管理無制度、材料、工器具無消耗定額,**無採購計畫和不按時結算,做不到一項扣3分。

(5)安全管理人員或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職責不明確,證件不齊全(或未經培訓),發生一次扣3分。

(6)深入一線及時制定水、火、瓦斯、頂板等安全防範措施和組織排除各類隱患,做不到一項扣3分。

(7)發生「三違」及各類事件、事故,有記錄、有處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存檔,做不到一項扣3分。

3、個人才能(10分)

(1)各類記錄、報表、圖紙整潔、清楚、及時、準確,否則發生一次扣2分。

(2)及時組織排除安全生產故障和隱患,耽誤生產正常執行發生一次扣4分。

(3)及時按生產計畫組織裝置、材料、工器具的**,質量優良**合理,否則扣4分,延誤生產一次扣2分。

(4)組織編制分管範圍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責任制及安全防範措施,做不到一項扣2分。

(5)努力學習,提高自身業務和素質,組織各崗位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等活動,做不到扣2分。

4、遵章守紀(10分)

(1)嚴格遵守礦制定和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否則發生一次扣2分,情節嚴重者扣4分。

(2)對發生違章違紀案件和人員不及時調查處理,發生一次扣2分,隱瞞、袒護不報一次扣5分。

(3)分管範圍內工作被上級或有關部門檢查有違章違紀行為,發現一次扣2分。

三、安全工作(20分)

1、分管範圍內各場所發生丟失、盜竊、火災等事件扣1至10分。

2、分管範圍內的員工,未入工傷保險入井的,發現一次扣2分。

3、分管範圍人員工作發生重傷一次扣5分;殘傷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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