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工作規範第五章停車

2021-07-31 14:16:38 字數 2184 閱讀 8626

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工作規範

第五章停車

第一節常規停車

第八十七條常規停車是指化工裝置試車進行一段時間後,因裝置檢修、預見性的公用工程**異常或前後工序故障等所進行的有計畫的主動停車。

第八十八條化工裝置常規停車應按以下要求做好準備工作:

1、編制停車方案,參加停車人員均經過培訓並熟悉停車方案。

2、停車操作票、工藝操作聯絡票等各種票證齊全,並下發崗位。

3、停車用的工(器)具、勞動防護用品齊備,如專用停車工具、通訊工具、事故燈、防護服等。

4、停車後的置換清洗方案、停車閥位圖等。

5、停車用的各種記錄表、本等。

第八十九條化工裝置常規停車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停車的組織、人員與職責分工。

2、停車的時間、步驟、工藝變化幅度、工藝控制指標、停車順序表以及相應的操作票證。

3、停車所需的工具和測量、分析等儀器。

4、化工裝置的隔絕、置換、吹掃、清洗等操作規程。

5、化工裝置和人員安全保障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

6、化工裝置內殘餘物料的處理方式。

7、停車後的維護、保養措施。

第九十條化工裝置常規停車應注意以下事項:

1、指揮、操作等相關人員全部到位。

2、必須填寫有關聯絡票並經生產排程部門及相關領導批准。

3、必須按停車方案規定的步驟進行。

4、與上下工序及有關工段(如鍋爐、配電間等)保持密切聯絡,嚴格按照規定程式停止裝置的運轉,大型傳動裝置的停車,必須先停主機、後停輔機。

5、裝置卸壓操作應緩慢進行,壓力未洩盡之前不得拆動裝置;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險化學品的排放和散發,防止造成事故。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料應向指定的安全地點或貯罐中排放,設立警示標誌和標識;排出的可燃、有毒氣體如無法收集利用應排至火炬燒掉或進行其它無毒無害化處理。

7、系統降壓、降溫必須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先高壓後低壓的順序進行,凡需保壓、保溫的,停車後按時記錄壓力、溫度的變化。

8、開啟閥門的速度不宜過快,注意管線的預熱、排凝和防水擊等。

9、高溫真空裝置停車必須先消除真空狀態,待裝置內介質的溫度降到自燃點以下時,才可與大氣相通,以防空氣進入引發燃爆事故。

10、停爐操作應嚴格依照規程規定的降溫曲線進行,注意各部位火嘴熄火對爐膛降溫均勻性的影響;火嘴未全部熄滅或爐膛溫度較高時,不得進行排空和低點排凝,以免可燃氣體進入爐膛引發事故。

11、停車時嚴禁高壓串低壓。

12、停車時應做好有關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防止物料傷人。

13、冬季停車後,採取防凍保溫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線、閥門、疏水器和保溫伴管的情況,防止凍壞。

14、用於緊急處理的自動停車聯鎖裝置,不應用於常規停車。

第二節緊急停車

第九十一條緊急停車是指化工裝置執行過程中,突然出現不可預見的裝置故障、人員操作失誤或工藝操作條件惡化等情況,無法維持裝置正常執行造成的非計畫性被動停車。

緊急停車分為區域性緊急停車、全面緊急停車。區域性緊急停車是指生產過程中,某個(部分)裝置或某個(部分)生產系統的緊急停車,全面緊急停車是指生產過程中,整套生產裝置系統的緊急停車。

第九十二條針對化工裝置緊急停車的不可預見性,公司應根據設計檔案和工藝裝置的有關資料,全面分析可能出現緊急停車的各種前提條件,提前編制好有針對性的停車處置預案。緊急停車處置預案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能夠導致化工裝置緊急停車的危險因素辨識和分析。

2、導致緊急停車的關鍵控制點和預先防範措施。

3、各種工況下化工裝置緊急停車時的人員排程程式、職責分工、緊急停車操作順序和工藝控制指標。

4、緊急停車後的裝置維護措施。

5、緊急停車後的人員安全保障措施。

第九十三條化工裝置緊急停車時的注意事項除參照第九十條第3~13項的規定執行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必須立即按規定向生產排程部門和有關方面報告,必要時可先處理後報告。

2、發生停電、停水、停氣(汽)時,必須採取措施,防止系統超溫、超壓、跑料及機電裝置的損壞。

3、出現緊急停車時,生產場所的檢修、巡檢、施工等作業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

4、發生火災、**、大量洩漏等事故時,應首先切斷氣(物料)源,盡快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九十四條發生緊急停車後,公司應深入分析工藝技術、設施裝置、自動控制和安全聯鎖停車(esd)系統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總結停車過程中和停車後各項應對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採取措施加以改進,避免或減少各類緊急停車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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