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管部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修改

2021-07-16 06:24:26 字數 4938 閱讀 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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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編號:xxh-aq-015

(第三版)

受控2015-11-15發布2015-12-01實施

新興鑄管股份****武安工業區鑄管部

檔案修改簡要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編號:xxh-aq-015

(第三版)

受控為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考核力度,使安全考核更加透明化、制度化,根據公司安全考核管理制度規定制訂本制度。內容如下:

一、本制度適用於事業部所有安全生產活動的考核。

二、安全事故考核

(一) 死亡事故

1、事故主要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

2、事故一般責任者,罰款10000-20000元。

3、相關管理責任者:

(1)班組長,罰款10000元

(2)工部主管安全和工部主任各罰款20000元。

(3)專業管理人員,罰款10000元。

4、事故領導責任者:事業部主管副部長、部長接受公司處罰。

5、扣罰責任工部100000元。

(二) 重傷事故

1、事故主要責任者,罰款10000-20000元。

2、事故一般責任者,罰款5000-10000元。

3、相關管理責任者:

(1)班組長,罰款3000-6000元。

(2)工部主管安全和工部主任各罰款2000-4000元。

(3)專業管理人員,罰款1000-2000元。

4、事故領導責任者:事業部領導接受公司處罰。

5、扣罰責任工部10000元。

(三)輕傷事故

1、事故主要責任者,罰款5000-10000元。

2、事故一般責任者,罰款1000-2000元。

3、相關管理責任者;

(1)班組長,罰款1000-2000元。

(2)工部主管安全和工部主任各罰款500-1000元。

4、事故領導責任者:事業部領導接受公司處罰。

5、扣罰責任工部5000元。

(四)對險肇、未遂事故和造成重大事故隱患危及安全生產有關責任者的處罰如下:

1、主要責任者,罰款1000-2000元。

2、一般責任者,罰款500-1000元。

3、相關管理責任者:

(1)班組長,罰款500-1000元。

(2)工部主任各罰款300-500元。

(五)輕微傷事故

1、事故主要責任者,罰款1000-2000元。

2、事故一般責任者,罰款500-1000元。

3、相關管理責任者;

(1)班組長,罰款500-1000元。

(2)工部主任各罰款300-500元。

火災事故、險肇事故、未遂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造成經濟損失在2萬元以上至5萬元的,按照輕傷事故處罰;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按照重傷事故處罰;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的,按死亡事故處罰。

(六)在一起事故中**人數超過一人的,對責任者的處罰金額在前述基礎上按超過的倍數加倍。

(七)一年內發生多起事故,同一責任人第二次被追究責任的,處罰金額在前述基礎上加倍,第三次被追究責任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對一年內發生重傷以上重大事故責任工部的領導,給予記過處分。

(九)對發生死亡三人以上重大事故責任工部領導,給予撤職處分。

(十)發生輕傷、重傷事故應在發生事故後4小時內上報安環辦,發生死亡事故應立即匯報安環辦,未及時上報,扣罰工部主任1000元。

(十一)發生安全事故或未遂(險肇)事故隱瞞不報,扣罰單位5000元,扣罰工部主任500-1000元。

(十二)工部未按規定時限上報危險源檢查表、安全違章安全隱患月報等報表每次扣主管人員100元。

(十三)本工部職工在外工部發生險肇、火災、人身傷害等事故,考核人員所在工部60%,事故發生地工部40%。

三、外工隊伍安全管理考核

(一)未經安全環保部資質審查合格即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的,未經安全環保部資質審查合格即與勞務輸出單位簽訂勞務承包合同的,對簽訂合同主管部門裝置主管或經營副主管扣罰200-500元。

(二)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即開始施工,事業部主管部門未明確阻止的,扣罰事業部裝置、安全主管各300元,經兩部門明令停止仍繼續施工的,處罰施工單位2000元。

(三)施工安全協議內容不全面、不明確的,安環辦有義務通知工程部重新簽訂;如果是事業部簽訂的安全協議,扣罰安全主管200元並責令重新簽訂,重新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前不允許繼續施工。

(四)未接受安全交底即開始施工的,對施工單位處罰1000元。

(五)安全交底內容不全面、不明確的,扣罰安全主管200元並責令重新進行安全交底。

(六)安全交底無書面記錄或記錄未經施工單位專案經理、安全員簽字的,扣罰安全主管200元。

(七)施工單位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未經事業部安全主管審核同意即開始施工的,處罰施工單位1000元。

(八)經事業部安環辦明確要求仍未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即開始施工的,處罰施工單位2000元。

(九)施工單位違反第

一、第五款要求,對施工單位處罰500-1000元。

(十)施工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或違章的,每項2次對施工單位處罰100-500元並限期整改。對未能及時整改完成的,勒令停止施工進行整改並處罰5000元。

(十一)施工現場不設安全員,扣罰施工單位1000元;安全員在現場不戴紅袖標一次扣100元;安全員在現場不負責任每次扣罰200元。

(十二)施工現場不設圍欄一處扣施工單位500元;施工交叉作業、安全措施不到位扣施工單位1000元。

(十三)新入廠外協工在勞務服務公司接受教育,未考核合格分配到崗位上一人次扣勞務服務公司500元,未經事業部安環辦主管人員確認合格後上崗的一人次扣勞務服務公司100元,所在工部主任200元,外協工安全教育卡、教育試卷、個人安全檔案不齊全的一人次扣勞務服務公司100元,。

四、「三同時」安全考核

(一)在編寫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時,未對專案安全衛生特點或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說明的,考核裝置部門主管人員200元並責令改正。

(二)未對專案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制定安全對策措施的,考核裝置、安全部門主管人員各200元。

(三)技術中心進行設計時未落實安全評價報告或事業部制定的「安全設施設計要求」,經事業部提出仍不完善的,技術中心接受公司安環部考核1000元。

(四)技術中心造成對外委託設計時未對安全設施進行設計,經事業部提出仍不完善的,技術中心接受安環部考核1000元。

(五)相關單位責任影響安全設施驗收或工程竣工安全驗收的,對責任工部或部門考核500元。

(六)業主工部未履行規定的程式即開始試生產的,考核所在工部1000元。

(七)各部室、工部在內部小改小革和技術改造中違反事業部《建設專案勞動安全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三同時管理程式(八)款要求的,考核所在工部主任500元。

五、煤氣安全考核

(一)蒸汽或氮氣管與煤氣連線管道在停用時未斷開,每處對責任工部主管副主任和工部主任各罰款300-500元。

(二)煤氣設施與蒸汽、氮氣、壓縮空氣或其他管道連通,造成煤氣與其他介質互串,對責任工部主管副主任和工部主任各罰款1000-2000元。

(三)煤氣設施的高、焦爐煤氣管道,未設定可靠裝置造成煤氣互串的,對責任工部主管副主任和工部主任各罰款1000-2000元。

(四)煤氣壓力下降危及管網安全執行時,使用煤氣的工部不服從煤氣排程指揮的,扣罰工部主任300-500元。

(五)煤氣設施未經安環辦主管人員同意而私自改動,對工部主任罰款500-1000元。

(六)進入煤氣設施內或煤氣區域工作時,未採取安全措施,安全監護人員未盡到監護義務的,對工部主任或主管副主任罰款300-500元。

(七)帶煤氣作業、在煤氣裝置上動火或在煤氣區域內動火,沒有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也沒有開具動火證的,對工部主任或主管副主任罰款300-500元。

(八)煤氣防護人員對煤氣危險工作有權制止,有關人員不服從指揮的,對責任工部主任或主管副主任罰款1000元。

六、安全教育考核

(一)新工入廠四級安全教育過程中,工部主任或主管副主任未嚴格按照安全教育制度認真進行安全教育的,發現一人次扣罰責任工部主任300元。

(二)安全教育記錄格式、內容未按要求填寫,一處次扣罰工部主任100元;安全教育記錄缺少,每少一次扣罰工部主任50元。

(三)職工個人安全教育檔案每缺少一人扣罰工部主任200元。

(四)職工個人安全教育檔案內容每缺少一項扣責任工部主任50元。

(五)職工調動時,職工個人安全教育檔案未隨人走,一人次扣罰責任人100元。

(六)新上崗或換崗的工部級領導上崗前未到安環辦接受安全主管進行專門的調崗安全教育,扣罰責任人200元。

(七)周一安全活動每少活動一次或記錄過於簡單一次扣班長100元;工部領導不參加周一安全活動,每少參加一次扣主任100元。

(八)周一安全活動日未落實一周一題考試或沒有記錄或記錄不規範的,一處次扣班長100元。

(九)工部領導不檢查班組周一安全活動每少檢查一次扣工部主任100元;安環辦每少檢查一次扣主管人員100元。

(十)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畫未按計畫完成也沒有及時做出計畫變更的,一次扣安環辦主管人員200元;

(十一)安環辦未按時組織全員安全考試扣主管人員200元;工部未按時組織全員考試扣工部主任200元。

(十二)由於未進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對工部主任扣罰1000-2000元。

七、「紅袖標」安全考核

(一)不按規定佩戴「紅袖標」扣罰責任人100元。

(二)不按規定配備班組兼職安全員扣罰工部主任1000元。

(三)「紅袖標」人員不按規定進行監督檢查,扣罰責任人100-500元。

八、安全檢查和隱患違章考核

(一)安全檢查沒有留下相關記錄,扣罰工部主任100元。

(二)事業部檢查發現工部危險源和安全違章安全隱患,按考核標準扣罰責任人,另外扣班長、工部主管100元;事業部檢查發現人的不安全行為扣所在工部主任及班長各100元,事業部檢查發現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逾期沒有整改的加倍扣罰相關人員。

(三)上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工部安全違章安全隱患扣罰責任工部主任200元,逾期沒有整改完成的扣罰責任工部主任500元。

(四)安環辦、工部、班組各級安全檢查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檢查週期進行檢查的,每次扣罰責任人100元。

安全檢查與獎懲管理制度修改

一 目的 貫徹落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方針,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安全生產,根據集團對於安全管理的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 責任 2 1 各部門配合安全領導小組執行本制度 2 2 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三 作業內容 1 安全檢查 1 在安全領導小組指導下...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實現安全生產 責 權 利 結合。特制定本制度。2 主題內容及適用範圍 2.1 明確安全獎勵和處罰的範圍 形式 標準 程式。2.2 適用於公司對所有單位和員工的安全獎懲。3 安全職責 3.1 公司設立安全專項小組,全面領導公司內的安全生產工作。3.2 各級主管是本部門安全...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標準控制表 1.主題內容及適用範圍 1.1本標準根據安全生產 重獎重罰 的原則以及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1.2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內部有關安全獎勵的型別 條件 金額及申請手續等內容。1.3本標準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公司月度安全獎除外 2.安全獎勵型別與條件 2.1公司安全獎勵的型別等級分為a b c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