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管理制度

2021-06-30 11:12:17 字數 4440 閱讀 626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存貨管理,規範存貨各環節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為,保證經營的有序開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及各分公司的所有存貨,包括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託代銷商品、受託代銷商品等。

第二章存貨的定義及確認條件

第三條存貨的定義及確認條件

存貨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受託代銷商品等。

原材料: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並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等。在我司主要是指餐飲用生鮮貨品、凍品、乾貨等原料。

低值易耗品:不構成固定資產價值(詳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辦公用品、家具用品、日常生活清潔用品、餐飲餐具及廚房機具裝置、維修工具及配材、勞保用品等物品。

庫存商品:庫存商品指一切目前閒置的,用於未來的,有經濟價值的商品。

受託代銷商品:公司接受其他單位委託代為銷售的商品,與委託方簽訂合同或協議,確定委託代銷的商品品種、**、代銷方式和結算辦法等,明確雙方的經濟利益和經濟責任。我司將受託代銷商品加價**,與**商按協議價結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續費。

這種受託代銷商品業務可以視同買斷。

存貨必須在符合定義的前提下,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才能予以確認:與該存貨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第三章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四條低值易耗品分為兩大類: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消耗品(見附表一)。

一、低值耐用品:辦公裝置及耐用文具、辦公(宿舍)家具類、通訊裝置、食堂裝置、宿舍電器裝置、維修工具、物料等(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

二、低值消耗品:辦公文具、辦公裝置耗材、日常生活清潔用品、勞保用品、食堂廚具、易損維修配件等(使用時一次性投入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下)。

第五條低值易耗品由部門申購,採購部購置,倉庫辦理入庫、保管及發放事務(各職能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低值物品的領取及後續保管、發放事務)。

第六條低值易耗品的購置

一、採購人員應本著節約經費開支的原則,合理控制物品規格和數量、保證質量,以降低採購成本。

二、各部門應按崗位物品配置表申購常用低值消耗物,其中低值易耗品及特殊物品應標明申報原因。

三、對各部門新增辦公裝置及耗材的申購,應以日後使用發生的費用為依據,核定規格型號後統一就低採購。各部門對辦公耗材的使用應以節約為本,低值耐用品和個別耗材以舊換新。

四、採購員無法購置的特殊物品,可報公司領導批准後授權各使用部門自行購置。

第七條低值物品的管理、發放

一、按《倉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為減少資金占用和解決物品積壓,只能酌量庫存常用消耗品,以備急需。

二、為加強各類物品的管理,各部門須建立本部門低值易耗品管理臺帳,由各部門指定專人管理,並在財務部備案。

第八條低值易耗品領用時採用一次攤銷法。

第四章受託代銷商品的管理

第九條受託代銷商品的進貨由經營部門提出申請,按正常申購流程進行審批。

第十條受託代銷商品的退貨由經營部門提出,須經營部門、倉庫、採購和**商四方確認。財務部在當期結算清單上註明退貨數量、金額等,交採購員進行跟進,**商在結算清單上蓋章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付款。

第十一條財務部按月出具受託代銷商品的銷售、庫存量和滯銷情況,並提出進退貨建議。

第十二條經營部門須根據受託代銷商品的銷售情況、商品質量及合作關係等,對**商定期進行評估,進行擇優選取。

第十三條財務部按月匯報受託代銷商品銷售情況,作為經營部門制定銷售決策的依據,經營部門可以提出跨公司調撥銷售。

第十四條財務部於15日前編制上月《受託代銷商品結算清單》交採購員,由採購員跟進相關結算事宜。

第十五條**商須在收到我司的代銷清單當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我司以**商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確認進項稅額,但其銷項稅額應按實際售價與增值稅稅率的乘積計算得出。

我司的稅務及會計處理:

一、收到受託代銷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

貸:代銷商品款

二、實際銷售商品時,

借: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受託代銷商品

借:代銷商品款

貸:應付賬款

三、取得**商開具的專用發票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四、按協議將款項付給**商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第五章存貨盤點制度及盤盈盤虧處理

第十六條盤點範圍

倉庫、各二級倉(包括餐飲部原材料)、各經營點商品、受託代銷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第十七條盤點方式

一、年終盤點:由各經營部門會同財務部於年度終了時,對公司存貨實施全面清查盤點。

二、月末盤點:每月末對公司經營存貨進行盤點,由經營部門實施全面盤點,財務部抽查;倉庫每月末實施全面盤點。

三、不定期盤點:由財務部知會需盤點部門負責人後,對存貨進行抽樣盤點。

第十八條盤點人員安排及職責

由各經營部門指派相應負責人員對存貨進行全面盤點並製作盤點表,財務部相關人員根據盤點表進行抽查盤點。

第十九條盤點流程

一、財務部倉庫盤點

倉庫每月底從物流系統匯出倉庫存貨實時庫存,並對所有倉庫物資採取全面盤點的方式進行盤點,內部控制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監盤或抽盤,抽盤率不得少於30%。

盤點應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若出現差異,須查明原因,若人為造成,須照價賠償並按公司制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經營點盤點(包括二級倉)

(一)餐飲部存貨的盤點

財務部盤點前提供月度餐飲原材料盤點表;餐飲部組織各營業點進行全面自盤;財務部在每月底規定日期進行核盤,核盤可根據需要採取全面盤點或者抽盤的方式,若是抽盤,則抽盤率不得少於40%。

核盤與初盤數量不一致的以財務部核盤數為準。

餐飲部各主廚、主管對盤點結果做最後複核,並在盤點表上簽字確認。

(二)各經營點的盤點

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盤點,盤點前由財務部提供各經營點的存貨盤點表。經營部門組織員工進行自盤,根據自盤結果在盤點單上填列盤點數,財務部組織相關員工進行監盤或核盤,核盤可以採取全盤或抽盤的方式;若是抽盤,則抽盤率不低於30%。

財務部核盤完畢,盤點人、核盤人應在盤點表上簽字確認。

(三)其他二級倉盤點

財務部在盤點前日通知二級倉負責人盤點時間,並提供二級倉盤點表,二級倉負責人組織員工自盤,並將自盤結果填列在盤點表上;財務部組織相關員工進行監盤或核盤,核盤可以採取全盤或者抽盤的方式,若採取抽盤的方式,則抽盤率不低於30%。

三、低值易耗品的盤點:應由財務部組織各部門每年至少盤點1次。如有盤虧,使用部門負責人應做出書面說明並報公司領導審批後,管理部門須進行臺帳更新,並交財務部進行備案。

財務部核盤完畢,盤點人、核盤人應在盤點表上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盤點差異處理

(一)財務部根據盤點結果出具盤點差異表,如實反映存貨的實時庫存數量與覆盤存貨差異數量及差異金額,存貨管理部門找出盤點差異原因,確認盤盈盤虧。

(二)盤盈盤虧確認後,由財務部整理盤點盤盈盤虧表逐級上報至分公司總經理,按公司領導批示進行盤盈盤虧的賬務處理。

(三)無正當理由的盤虧由經營部門進行賠款,賠款的原則為扣除公司規定的報損率後,按照商品售價進行賠償。

第六章存貨的報損及報損率

第二十一條存貨報損的範圍

一、一般情形的報損:

是指在銷售或使用過程中,因出現變質、過保質期、破碎、外包裝破損(損壞、溢漏、嚴重變形)或部件缺損等品質問題,影響正常銷售或使用的必須折價處理或廢棄的存貨。

但其中可與**商退貨或調換的商品,應予退換,不得計入報損範圍。

二、 特殊情形的報損:

對臨近保質期、嚴重滯銷的需處理商品,通過購物贈物、打折、市場推廣等方式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存貨報損的程式

一、 在銷售或使用過程中出現殘損存貨,應將其停止銷售或使用,撤下貨架,在倉庫指定區域定位保管。

二、 定期(每週或每月一次)對存貨的保質期和殘損存貨進行整理,在臨近保質期3個月的存貨經營部門需及時通知**商退換貨,因未及時退換貨造成公司損失的,由經營部門承擔損失,對不可退換的,填寫《存貨報損審批表》並約請監督部門驗損,按管理許可權報批。

第二十三條低值易耗品的報損:正常損耗或因年限到期而需報損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審批表(要寫清物品名稱、**、數量、報廢原因等), 報損手續辦理後,方可辦理重新申購或以舊換新。

第二十四條存貨報損率

一、商品報損率指盤虧和報損商品金額除以當期營業收入,商品報損率控制在2‰以內,超出部份按售價賠償。

二、餐具報損率:

玻瓷類:報損金額控制在營業收入的5‰以內。

不鏽鋼餐具:使用期限3年,報損金額控制在營業收入的0.5‰以內。

三、布草

酒店:使用期限3年,報損金額控制在營業收入的2‰以內;

溫泉:使用期限3年,報損金額控制在營業收入的3‰以內。

第二十五條超出既定報損率的存貨需另外向公司領導請示,根據領導批示進行相應處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附表一低值物品分類明細表

存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加強公司庫存商品 原材料 包裝物 備品備件 燃料 廢品 在加工產品等存貨的管理 規範出入庫流程 保證生產 銷售的正常執行,結合公司情況,制定本制度。二 定義及範圍 1 存貨的定義 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耗用而儲備的各種資產。2 存貨的範圍 包括企業的各種存貨的加工中的原材料 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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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的存貨管理,保護存貨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提高存貨管理工作的效率與效果,依據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及其指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1.2 範圍 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本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持有以備 的產成品或商品 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成品 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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