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2021-06-28 20:30:42 字數 4080 閱讀 2087

1 目的

為嚴格控制集團公司印章的審批許可權及使用風險,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2 範圍

2.1 本制度規定了內部通用檔案中印章的使用與管理。

2.2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部門和下屬公司。

3 術語

本制度中所涉及印章種類大體可分為行政印章與業務印章兩類,行政印章種類明細有:企業法人公章、系統職能部門行政印章等印鑑證明;業務章種類明細有:企業合同專用章、企業財務專用章等印鑑證明。

4 職責

集團內各類對外流通印章的刻製、下發、改刻、廢止、**及銷毀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各類印章種類增改或廢止時,印章管理部門須填報《印章增減申報表》。

4.1 印章的刻製。集團****法人公章、集團下屬企業法人公章、在集團公司及下屬企業單位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後,經集團公司批准,由集團總裁辦負責刻製;系統職能部門的行政印章則根據各事業部機構設定情況,由各集團下屬企業辦公室提出方案,經集團下屬企業總經理或有權人批准後統一刻製,並限於內部使用;業務印章由業務主管部門根據業務開展需要,報經業務分管副總裁或有權人批准後統一刻製。

其他部門不得擅自刻製印章;印章刻製完畢必須做好印鑑預留工作。

4.2 印章的下發。集團下屬企業法人公章及集團公司直屬職能部門印章由集團總裁辦統一下發;集團下屬企業職能部門的行政印章由集團下屬企業辦公室統一下發;集團公司業務印章及集團下屬企業業務印章由集團公司業務主管部門統一下發;各類印章下發時均需做好交接登記工作,詳細填寫《印章交接登記薄》。

4.3 印章的啟用。印章管理部門(原發放部門)在印章啟用前一般應將啟用時間、印章式樣等以檔案形式告知有關單位。

4.4 印章的保管。集團****法人公章、集團下屬企業法人公章、集團****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統一由集團公司指定專人保管;集團公司直屬職能部門行政印章由機構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專人保管;集團下屬企業職能部門的行政印章由集團下屬企業職

能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專人保管。集團下屬企業業務印章由集團下屬企業業務部門負責人保管。保管人發生更換的,必須做好交接登記工作。

4.5 用印檢查。印章管理部門(原發放部門)應定期對各印章司印人員的用印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整改;各類印章使用後,責任保管部門須及時登記並儲存使用記錄臺帳。

4.6 印章的停用。當機構名稱變更或機構撤銷時,該機構印章即行停用,停用印章要發文告知相關單位。

停用的廢印是企業法人公章、集團公司直屬職能部門行政印章和業務印章,由集團總裁辦指定人員儲存處理;是集團下屬企業職能部門的行政印章,統一交各集團下屬企業辦公室負責儲存處理;是集團下屬企業職能部門業務印章的,統一交集團業務主管部門儲存處理。

4.7 印章的存檔和銷毀。印章管理部門(原發放部門)要及時收回廢舊印章,並進行登記銷帳。

對於有儲存價值的印章要妥善保管,並登記造冊;對於一般或臨時性用途的印章,應按規定程式銷毀。所有印章銷毀前必須留下印模,並報經刻製審批人或有權人批准後,在指定地點由兩人負責銷毀,同時在銷毀清冊上簽字確認。

5 司印人員職責

5.1 司印人員直接對司印結果負責,用印時必須對檔案、報表、合同、規章制度等要求蓋章的資料是否已經最終批准人批准加以審核。對不符合用印條件的資料,司印人員有權予以退回;遇有違規用印要求的,司印人員在拒絕用印後,有權將情況向上級主管領導直至總裁匯報。

對留檔的《用印申請單》,司印人員應及時進行編號,保證可追溯性。

5.2 行政印章的司印人員應將印章存放在安全、有保險設施的地方,盡量做到專櫃保管,平日隨用隨鎖,嚴防私用、盜用和不按規定使用印章。業務印章的司印人員應按業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管理並規範使用印章。

5.3 行政用印必須經過事先批准。用印者應根據用印類別,認真填寫《用印申請單》,報經最終批准人核准。已經有權人簽發的公文可以免填《用印申請單》。

5.4 司印人員應嚴格遵循「按實蓋印」原則,絕不允許給空白檔案和憑證蓋章,也不能隨便委託他人代為蓋章。

5.5 司印人員外出或請假較長時間,應辦理印章交接登記手續,以保證正常用印。

6 企業公章使用規範

6.1 集團總裁及各事業部總經理負責審核與本企業業務經營活動有重大關聯、涉及本企業重大利益或政策性問題、企業形象問題的公章使用事項,具體包括:

a .所有對外合同、協議或具有合同成立作用的承諾;

b .涉及本企業經營管理規章制度和重大決策的正式公文;

c .涉及企業資本結構、對外投資、資產負債、盈利稅收等重要財務資料的對外報表、相關資料或評估報告;

d .對外報送的重要工作匯報;涉及本企業重大利益的訴訟、請示、報告、申請、說明、宣告、告示;涉及本企業形象的大宗宣傳專案;

e .其他需要由總裁及事業部總經理最終核准的事項。

6.2 本企業分管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審核總裁或各事業部總經理授權範圍內、本企業制度規定的公章使用事項。具體包括:

a .各級部門要求報送的常規性業務報告和報表;一般性的宣傳資料;

b .對外聯絡工作事項;

c .本企業員工對外出示的單位證明、介紹信;

d .銀行詢徵函、驗資報告、保函業務及立項申請書等業務活動需使用企業公章的(使用方法及核准許可權另行制定操作細則);

e .其他需要由分管總裁最終核准的。

6.3 集團公司下屬各企業單位所持有的企業公章用途範圍只限辦理日常的常規證明活動,未經授權不得私自承辦對外融資信貸、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事項。

6.4 集團公司下屬各企業單位所持有的企業公章所承辦的對外證明活動中,凡涉及金額價值單筆或累計當月金額價值總額超過審批許可權的,須事先書面申請報經集團公司批准(具體審批許可權另見授權檔案)。

6.5 各系統職能部門職責範圍內工作事項,如公、檢、法、司等機構來我企業查帳後需予蓋章確認的、已經集團公司書面核准對外申請辦理的工作事項需使用公章的、有本企業正式檔案為依據的各類獎狀、表揚信、結業證書等證書需加蓋公章的,由集團公司統一授權後經相關職能部門主管審核簽名即可用印。

6.6 企業公章應當場使用,不得外借外帶。本企業法定代表人需攜帶公章外出使用的,應辦理「企業公章外帶登記」手續。

7 各系統職能部門行政章使用規範

7.1 各系統職能部門行政章使用審核範圍包括:

a.各系統職能部門公文、內部報表、報告等資料的用印;

b.集團公司授權範圍內、本企業制度規定工作事項的用印;

c.集團公司業務管理制度對各系統職能部門行政章的使用和適用另有規定的,按業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7.2 禁止各系統職能部門超出授權範圍外使用印章,各系統職能部門行政章不得用於出具資信證明、對外擔保、簽訂合同等。

8 業務印章使用規範

業務印章的使用和適用按集團公司業務管理制度及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執行。

9 罰則

9.1 對於檢查中發現存在用印情況同保留的用印申請單不相符或未達到審批許可權等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印章管理部門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以相應的處罰。

9.2 對於擅自用印或在空白資料上加蓋印章等違規行為,造成我企業對外聲譽的影響或造成我行經濟損失的,將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並處予降級或免職,同時追究領導責任。

9.3 對違反本規定,性質特別惡劣,造成我企業重大利益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待崗,直至開除的處罰,同時對直接管理者追究領導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 附錄

7.1 相關檔案

7.2 相關記錄

《印章增減申報表》(ga/rm01·12-01b)

《用印申請單》(ga/rm01·12-02b)

《印章交接登記薄》(ga/rm01·12-03b)

《印章管理表》(ga/rm01·12-04b)

《印章使用登記臺帳》(ga/rm01·12-05b)

《印章銷毀清冊》(ga/rm01·12-06b)

《印章借用申請單》(ga/rm01·12-07b)

7.3 相關流程圖

《公章申蓋流程圖》

附加說明: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印章增減申請表

ga/rm01·12-01b

用印申請單

ga/rm01·12-02b

(存根聯)

用印申請單

ga/rm01·12-02b

(申請聯)

吉奧集團****

印章管理表

吉奧集團****

印章管理表

吉奧集團****

印章管理表

吉奧集團****

印章管理表

吉奧集團****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證福建寶利特集團 以下簡稱集團 及下屬各子公司 以下簡稱子公司 印章刻製 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 嚴肅性和安全性,依據集團規範運營 防範風險的管理規定,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規定。第二條本管理規定所指印章包括集團及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財務專用章 發票專用章 採購合同專用章...

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度一 印章管理流程 一 印章刻製申請及備案流程 相關部門綜合辦 二 印章使用流程 相關部門總經理 董事長綜合辦 三 印章銷毀流程 相關部門董事長綜合辦 二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係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

印章管理制度

北京中青雄獅數碼傳媒科技 法務部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辦法 擬文部門 法務部 發文日期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 簽批人 郭光 中青雄獅 法 辦 字2010第4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北京中青雄獅數碼傳媒科技 以下簡稱 公司 印章刻製 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 嚴肅性和安全性,從公司運作規範需要出發,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