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管理制度

2021-06-26 06:29:06 字數 4053 閱讀 7867

無歷史版本編輯詞條

(一)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求倉儲作業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凡本公司有關產品的管理事項,均應依本制度辦理。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產品,是指為應銷售需要而儲存的石英塑膠地板成品及其原材料、包裝材料、半成品和在產品以及機電備件、配件、工具、耗材、辦公用品等。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產品管理,包括存量計畫與控制、進貨、出貨、試用、保管、產品賬務作業與作業流程及產品運輸等。

(二) 存貨計畫與控制

第四條本公司各項產品的存量,應由倉儲部妥善控制,以避免資金呆滯或存量不足影響銷貨,進而有助於完成適貨、適量、適時的產品**目標。

第五條銷路較廣的產品,倉儲部應於每月10日(或隨時)會同各有關部門,參照以往銷售記錄、市場狀況及營業計畫等因素,分別機動制訂最合適的訂購點、訂購量以及安全存量。

第六條定有訂購點、訂購量及安全存量的產品,應由倉儲部確實據以控制,存量到達訂購點時,應及時申請購貨補充。

(三) 進貨

第七條所有產品,不論購入、銷貨退回、舊貨估回或試用等,均應經倉儲部檢驗方能入庫。

第八條倉儲部應將每項進庫的產品,限於翌日清晨以前詳加驗收後,列記產品型號入賬,以用來控制每項產品的效能。

第九條產品的驗收,應依有關的訂購單、提貨單、驗收單等所列的廠家、品名、型號、規格、批號、顏色、辦理驗收。如發現型號、規格不符或外包裝破損等情形時,應立即通知進貨或採購部門辦理。

第十條因試用、更換、銷貨退回、調貨等而重新入庫的產品,於交回時應保持領用時的狀況。若有損壞,應由倉儲部會同有關部門鑑定修護費用後,由領貨人照價賠償;若附件遺失或不全時,則應由領貨人依據產品**賠償。

第十一條進貨部門收貨時,如發覺附件短少、數量不符或產品破損、效能變質時,最遲應於收貨次日通知發貨單位。

第十二條各部門不得於銷貨退回時未經倉儲部籤認而自行於銷貨報告上予以銷退。

(四) 出貨

第十三條倉儲部應在下列情況下出貨:

1。 交貨。

2。 傳送樣品。

3。 本公司內部及外部有關單位檢測。

4。 本公司員工職前或在職訓練使用。

5。 展覽陳列。

6。 本公司各部門因業務需要而借用。

第十四條各項出貨除應由出貨人出示業經其部門主管親筆簽准的「產品(**品)領貨單」向倉儲人員出貨。

第十五條任何出貨,倉儲人員均應於出貨當日將有關資料入賬,以利存貨的控制。

第十六條各部門人員向倉儲部領貨時,應在倉庫的櫃檯辦理,不得隨意自行進入倉庫內部,各倉儲人員必須拒絕任何他人擅自入內。

第十七條出貨人於產品領出時,應同時要求倉儲人員詳細檢查產品的效能、品質及附件是否優良或齊全,否則概以完整論。

第十八條產品領出後,嚴禁出貨人擅自將所領出的產品移轉給其他同事或其他單位或任意更換產品給客戶。

第十九條庫存產品經出貨後(除陳列展示外),一律限於當天還倉或開立發票交貨,如當天未能交貨而必須交予客戶試用者,則應按規定辦理。

(五)試用

第二十條為保持產品的流通,各項產品均應於試用規定期限內歸還。若因特殊情形而需超過此期限者,則應事先以書面報告形式說明理由及希望延長天數,報請所屬副總經理核准,書面報告即日轉交倉儲部作為延長試用的憑證。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主管應負隨時審查在外試用的產品有無未經核准而超越期限之責,若經倉儲部發覺各部門的試用產品有超越期限者,則該部門主管應立即追回試用產品並繳還倉儲部。

第二十二條 「試用簽收單」應於出貨的當日交倉管人員保管。

第二十三條試用簽收單的內容必須與事實相符,所有要項均應詳實填寫,領用人員不得假借理由偽造「商品試用簽收單」。

(六) 保管

第二十四條倉儲部應在既有的倉庫場所,分別陳列各項產品並予以保管。

第二十五條各倉庫的倉儲人員應負責綜合處理該倉庫產品的出貨、儲存、保管、檢驗及賬務報表的登入等業務。

第二十六條產品應考慮其忌光、忌熱、防潮等因素妥為存放,倉庫內部應嚴禁煙火,並定期實施安全檢查。

第二十七條庫存產品如有損毀非倉儲人員可自行克服,倉儲人員應立即填寫「產品送修單」連同產品送交有關部門修護。

第二十八條倉儲人員對於所保管的庫存產品應予以嚴密審核清點,各倉庫還要隨時接受部門主管或財務部、技術部審核人員的抽查。

第二十九條每年年終,倉儲部應會同財務部、技術部、國內**部、國際**部等共同辦理總盤存。盤存時,必須實地查點商品的規格、數量是否與賬面的記載相符。

第三十條盤點後應由盤點人員填具盤存報告表,如有數量短少、品質不符或損毀情況,應詳加註明後由倉儲人員簽名負責。

第三十一條盤點後如有盤盈或不可避免的虧損情形時,應由倉儲部主管報呈董事長核准調整;若為保管責任短少時,則由倉儲人員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直接保管產品的倉儲人員有變動時,應由其所屬的部門主管查列庫存產品的移交清冊後,再由交接雙方會同監交人員實地盤存。

(七) 賬務作業與作業流程

第三十三條產品的進貨如係新購,則採購部門應負責於抵庫前三日內將有關的訂購單、提單、驗收單等交倉儲部部,並由倉儲部憑以驗收入賬。倉儲部應於進貨當日,根據實際進貨的規格、數量填製「入庫單」,除第四聯自行留存外,其他第

一、二、三聯應立即轉送賬務部入賬。

第三十四條庫存任何產品的出貨,一律限由領貨人出示業經部門主管簽准的「領料單」。「領料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由領貨人交單位會計員存查,第二聯由倉管單位存查。

第三十五條庫存產品經出貨後,倉儲人員應立即於當日憑「領料單」上的記載登入「產品登記簿」中,作為該產品動向的追蹤。

第三十六條領貨人於出貨的當日即行開立發票交貨。

第三十七條財務部的會計員於開立發票時應核對「交貨通知單」內有關客戶名稱、型號、規格等的內容,並記載於發票摘要欄內,不得誤登或漏登。

第三十八條領出的產品如係試用或更換等而還倉時,原領貨人應將產品交至倉儲部,由倉儲人員負責驗收後,將原領貨人的「領料單」加註產品還倉日期後作廢。還倉的產品若經發現有毀損或附件短缺情形時,則倉儲人員應依據實際驗收情形,另行填製「產品毀損賠償明細單」,交由領貨人簽認後,第一聯由領貨人留存,第二聯送財務部扣款,第三聯由倉儲人員留存。

第三十九條營銷部門應客戶要求必須估回舊貨時,應依「權責劃分辦法」的規定,事先請示核准後,才能辦理估回舊貨手續。舊貨估回時,應立即填製「入庫單」,同時在備註欄內註明「舊貨估回」等字樣,呈請簽准後,向倉儲部辦理產品進倉。倉儲人員應依「入庫單」上所載的內容,辦理簽收入賬。

第四十條營銷部門在銷售產品時遇有銷貨退回情形發生時,應立即填製「入庫單」,同時在備註欄內註明「銷貨退回」字樣,呈請簽准後,向倉儲部辦理貨物進倉。倉儲人員應立即詳細檢查,如無毀損或附件短少情形者,應立即在「入庫單」上予以簽收,並登入「登記簿」;如產品經倉儲人員檢查發現有毀損或附件短少情形時,應立即依實際驗收的情形另行填製「產品毀損賠償明細單」,交由原持產品人簽認。

第四十一條產品經出貨後,如係耗用品,則領貨人應填具「耗用領用單」,並依「權責劃分辦法」規定呈報核准後,交倉管單位憑以銷賬。

第四十二條營銷在填製銷貨報告時,不得有漏填型號的事情發生。凡未經出貨,營銷不得擅自虛開發票。如因實際需要,應由該筆交易的經辦人事先書面呈所屬副總經理核准後,方能先行開立發票,而該書面報告應隨同銷貨報告轉送倉儲部保管,如未附送書面報告者,一律不予核計實績。

第四十三條倉儲人員應每日根據銷貨報告分別銷賬,不得誤銷或漏銷。

第四十四條庫存產品如因不可避免的因素,導致有所毀損或待料時,倉儲

人員應填具「產品送修單」述明缺件或故障情形,連同產品送有關部門修護。

第四十五條倉儲人員應於每日自行清點所經管的產品,並應於每週末及每月月底當天清點後,填製「產品存貨月報表」報送倉儲部、財務部及其它有關部門核對。倉儲部在核對無誤後,於次月5日前呈報迄上月底止全公司「產品存貨月報表」。

(八) 產品運輸

第四十六條本章所稱「產品運輸」是指業經抵達本公司倉儲部的一切產品銷售前後的運送,凡新購產品其抵庫前的一切運輸問題概由採購部門負責與供貨廠商洽辦。

第四十七條有關倉儲部與各部門間的產品運輸,包括運輸人員、運輸車輛、車輛調配、產品包裝託寄、索賠等,概由倉儲部負責,並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第四十八條本公司庫存產品的運輸,除由公司備置車輛運送外,視實際業務的需要,由倉儲部會同有關部門洽請託運處託運。

第四十九條產品運輸前,倉儲人員應妥善處理裝箱、包裝、託運等工作,以確保運輸產品的安全。

第五十條產品交運時,倉儲人員應將交運數詳細登載於「產品交運明細表」上,交由運送人員持往運往單位憑以簽收。

(九) 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由****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實施。

倉儲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實現倉儲作業科學化,特制訂本制度,凡本公司有關產品的管理事項,均應依本制度辦理。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產品,是指為應銷售需要而儲存的成品及其原材料 包裝材料 半成品和在產品以及機電備件 配件 工具 耗材 辦公用品等。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產品管理,包括存量計畫與控制 進貨 出貨 試用 ...

倉儲管理制度

2 物資盤點表 的盤點數量與賬面數量若有差異,應查明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呈總經理核決。3 盤點盈虧數量經核決後,由生產部開立 調整單 第二聯送會計,第一聯生產部自存。第三條庫房管理規定 1 倉庫內應經常維持清潔,並隨時注意通風情況。2 易燃品 易爆品或違禁品不得攜入倉庫,生產部應隨時注意。3 倉庫內禁...

倉儲管理制度

5 保管員要做好出庫登記,並定期向主管部門做出出庫報告。6 為了防止出現出庫貨物差錯,要嚴格遵守出庫制度,應先寫好出庫單並且部門責任人簽字後,交倉庫管理人員進行出庫登記工作,完成後才可以到倉庫拿取貨物。7 對於對外加工我方應提供的元件專用物品領用必須要有部門負責人簽字方可出庫,及時交於加工方,以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