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部門管理制度

2021-06-22 17:07:39 字數 3501 閱讀 2621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銷售管理,增強公司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特制定本規則規範公司銷售管理。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規則適用於公司一切銷售活動。

第三條銷售活動:

公司各項銷售活動必須積極開展,力爭使公司各項業務得到迅猛發展。

第四條銷售人員須知:

公司銷售工作的人員,應在所屬經理的監督指導之下,彼此信任、相互協作,相互團結力爭使公司銷售利潤最大化。

(1)基本事項

a、應以謙恭和氣的態度和客戶接觸,並注意服裝儀容之整潔。

b、對於本公司各項銷售計畫、行銷策略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洩漏予他人。

c、不得無故接受客戶之招待。

d、不得於工作時間內兇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貨款之行為。

(2)銷售事項

a、產品使用之說明及產品效能、規格、**之說明

b、客戶抱怨之處理。

c、定期拜訪客戶並匯集下列資料:

a、產品品質之反應。b、**之反應。c、消費者使用量及市場之需求。

d、競爭品之反應、評價及銷售狀況。e、有關同業動態及信用。f、新產品之調查。

f、收取貨款及折讓處理。g、客戶訂貨交運之督促。h、退貨之處理。

i、整理各項銷售資料。

第五條事前調查:

從事銷售業務人員,對於對方的付款能力等,應做事前調查,並衡量本公司的生產能力是否能依對方的訂購內容作配合後,再行決定是否受理訂貨。

第六條訂貨情報:

訂貨情報應盡快取得,並在所屬經理的指導之下,盡快展開有效率的銷售活動。

第七條估價單的提出:

在提出估價單時,應先取得所屬主管的裁決認可後,方得提出。

第八條嚴格遵守**及交貨期:

在受理訂貨時,除了應遵守公司規定的售價及交貨期外,對於下列五項規定也應確實遵守:

1 品名、規格、數量及契約金額。

2 具體的付款條件:付款日期、付款地點、現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3 除特殊情況以外,從訂貨受理到交貨之間的期限。

4 交貨地點、運送方式、距離最近的車站等等交貨條件。

第九條契約書的提出:

如前述條件已具備,應將訂貨受理報告書連同訂購單及契約書等證明訂貨事實的資料,一起提出給所屬的主管。

第十條註明新舊客戶:

1 訂貨受理報告書中對於訂購者是新客戶或者已有往來的客戶須註明清楚。

2 如果是舊客戶,應依據交貨日期記明目前的未付款項餘額。另外,尚需註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發生。新客戶則重新處理,舊客戶如曾有不良記錄者予以標示。

第十一條在受理訂貨或訂立契約時,應依照下列四項條件選擇交易公司、締結付款條件:

1 對於已往一向忠實履行付款條件的舊客戶,可依照慣例認可本交易,但仍必須規定在1個月內收回貨款。

2 與新客戶的交易,原則上在交貨時必須同時收取現金。

3 即使是舊日即已往來的客戶,仍應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壞,採取由交貨處**受領或直接契約的方法。

4 對於過去曾發生過支票不兌現或不信守契約行為的客戶,一概不接受**受款以外的訂貨方式。

第十二條訂貨確認、變更的通知:

1 管理針對生產能力進行評估,再依據訂貨受理報告書中的條件及內容,做好確認之後,迅速發出訂貨確認的通知或變更通知給負責人員。

2 負責受理訂貨人員在收到前項變更通知後,須立即與訂貨者聯絡,並設法努力與訂貨人交涉,使訂貨條件符合規定。

第十三條銷售**表:

銷售**表須隨身攜帶,但不可借給或流傳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經過公司許可借出的圖表等資料,也應迅速設法收回。

第十四條目錄等的配發:

目錄及其他銷售上的必要資料,必須慎選物件後發放。

第十五條**貨款時的注意事項:

負責**貨款者必須遵守下列三點事項:

1 在受理訂貨或提出估價書時,應與對方談妥付款條件。

2 在交完貨後應立即提出清款單,在付款日須親往收款,或寄出繳款委託函給對方。

3 經常與訂貨者保持密切聯絡,不斷設法使對方如期付款。

貨款處理:a、收到客戶貨款應當日繳回。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繳收回之現金。d、不得以不同客戶的支票抵繳貨款。e、應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額度管制客戶之出貨,減少壞帳損失。

f、貨品變質可以交換,但不得退貨或以退貨來抵繳貨款。g、不得向倉庫借支貨品。h、每日所接之定單應於次日中午前開出銷貨申請單。

第十六條提出收款預定:

負責人員應於每月月底將訂貨對方 3個月間的收款預定表提出給所屬主管。預定表的要領如下:

1 以每月的 10日、20日及月底做區分,註明各現金款項及票據的金額。

2 管理科依據收款預定表,交給負責受理訂貨人員,並交付餘額確認書及付款通知書等,藉此督促、加強收款業務。

第十七條無法收款時的賠償:

當貨款發生無法兌現,判定已無收款可能時,負責人員須由其薪資中扣除相當於此貨款的 30%額度,作為賠償。

第十八條不良債權的處理:

交貨後 6個月內,對方仍賒欠貨款時,一般視為不良賬款,應由負責人員從其薪資中扣除相當於該款項的 15%金額,賠償給公司。但是,前項規定實施後的兩個月以內,如果該貨款的總額已獲**,則前項賠償金的二分之一應退還給負責人員。

第十九條回扣的範圍:

回扣的範圍以超過公司規定的銷售**者為主,低於銷售**者不予認可。回扣的物件以契約或交貨的對方為主,結算條件必須附有收據。另外,對於國營機構,其回扣行為將不予認可

第二十條回扣:

如契約規定,並經得公司許可必須賦予回扣時,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二十一條訂貨取消及退還貨品。當發生訂貨取消或要求退貨等事件,應立即依照規定步驟,將對方的憑證資料提交給所屬主管,並待管理科決裁通知時,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銷貨內容。

第二十二條退貨的處理: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須接受退貨時,應迅速將契約書及對方的退貨傳票,交給所屬主管。如果事情的責任須歸屬該負責人,則須從該負責人的薪資中扣除運費、包裝費等必要的相對費用,以作為對公司的賠償。

第二十三條交貨後的折扣:

如貨品交出後,貨款被打折,應將對方的相關資料連同契約書,訂單等提交給所屬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負責人都應從薪資中扣除相當於折扣金額的款項給公司,作為賠償。

第二十四條掛靠業績:

銷售人員不允許相互掛靠業績,如掛靠業績發現後掛靠著和被掛靠著每人扣乙個月工資。

第二十五條銷售人員移交規定:

銷售人員離職或調職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銷售主管(1)移交事項a、財產清冊。b、公文檔案。c、銷售帳務。d、貨品及贈品盤點。

e、客戶送貨單簽收聯清點。f、已收未繳貨款結餘。g、領用、借用之公物。h、其他。

(2)注意事項a、銷售單位主管移交,應呈報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之《移交報告》。b、交接報告之附件,如財產應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c、銷售單位主管移交由總經理室主管監交。

銷售人員(1)移交事項a、負責的客戶名單。b、應收帳款單據。c、領用之公物。d、其他。

(2)注意事項

a、應收帳款單據由交接雙方會同客戶核認無誤後簽章。

b、應收帳款單據核認無誤簽章後,交接人即應負起後續收款之責任。

c、交接報告書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後呈報總經理室(監交人由銷售主管擔當)。

銷售部門管理制度

聘用流程 經面試的入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並填寫簡歷和崗位責任書 業務代表 試用期時間 試用期工資和轉正時間 轉正後工資等薪酬需要在崗位責任書中填寫清楚,乙個都不能少。職務一欄當中要寫明是負責哪個片區的銷售代表 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四十八小時工作制 作息時間為 作息時間 周一至週六...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範本銷售部門管理制度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所發行室 以下簡稱發行室 第二條目的 為規範銷售員的市場行為,提高銷售員的工作效率,充分調動銷售員的市場開拓能力和市場發展潛力,創造良好的市場業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三條原則 堅持業務管理的計畫 組織 控制 考核相結合的管理原則。第四條制定程式 ...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範本銷售部門管理制度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所發行室 以下簡稱發行室 第二條目的 為規範銷售員的市場行為,提高銷售員的工作效率,充分調動銷售員的市場開拓能力和市場發展潛力,創造良好的市場業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三條原則 堅持業務管理的計畫 組織 控制 考核相結合的管理原則。第四條制定程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