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2021-06-18 12:40:00 字數 747 閱讀 7426

第一雙語幼兒園糾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為了強化責任意識,保障和監督第一雙語幼兒園的糾風工作順利進行,預防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第一雙語幼兒園全體人員。

第三條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出現了過錯行為,並且造成一定損害結果發生的,根據各自應承擔的職責以及違法事實、情節、後果和責任程度,區分不同情況,分別追究直接責任人員乃至分管領導的責任。

第四條園糾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本單位過錯責任的追究工作。各科室應按照職責分工配合做好追究工作。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園有關人員的過錯行為有權向園糾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投訴、舉報。

第五條園糾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在追究過錯責任時,應當做到有錯必究,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責任明確的基礎上,依據過罰相當的原則,合法、合理地追部門及個人的責任。

第六條園糾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追究過錯責任應當採取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方法,幫助、教育、引導本園工作人員提高拒腐防變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第七條追究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批評教育;

(二)責令書面檢查;

(三)通報批評;

(四)扣發獎金;

(五)取消當年評先、評優、授予榮譽稱號的資格;

(六)調離工作崗位。

前款規定可以單處,也可以並處。

第八條本單位人員在實施行政行為時,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除依法承擔過錯責任外,還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本規定由第一雙語幼兒園負責解釋。

糾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為了強化責任意識,保障和監督烏魯木齊路政管理局的糾風工作順利進行,預防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烏魯木齊路政管理局全體人員。第三條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出現了過錯行為,並且造成一定損害結果發生的,根據各自應承擔的職責以及違法事實 情節 後果和責任程度,區分不同情況...

市中區發改局糾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為了強化責任意識,保障和監督區發改局的糾風工作順利進行,預防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區發改局全體人員。第三條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出現了過錯行為,並且造成一定損害結果發生的,根據各自應承擔的職責以及違法事實 情節 後果和責任程度,區分不同情況,分別追究直接責任人...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推進機關政風建設,切實加強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懲防體系,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 不能腐的防範機制 不易腐的保障機制,確保機關工作首問制度等各項措施的落實,根據市 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一 責任追究範圍 凡本局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責任追究。l 在接待辦事人員時耍特權 擺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