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該如何舉證證明

2021-06-13 19:36:43 字數 869 閱讀 8336

在司法實務中,員工主張加班時該準備哪些證據材料呢?

律師分析:

第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舉證責任的分配首先應當遵守「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只有在法律或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能採用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則。也就是說,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如果根據該規則,勞動者主張加班費,應當對加班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從現實層面來看,讓勞動者承擔加班事實的舉證存在諸多困難。在不少單位,加班採用口頭通知的形式,沒有書面證據,是否加班往往體現在工資、打卡記錄、工作記錄等情況中,然而這些證據往往儲存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無從獲得。因此,儘管民事訴訟法中舉證責任分配的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條規定,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依本規定及其他司法解釋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

第三,在加班事實的舉證責任分配上,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相關事實的舉證責任。不過,讓用人單位一方承擔舉證對自己不利的事實,顯然不合常理。同時,不少勞動者主張的加班事實時間跨度較長,若要求用人單位一概提供相應證據,對用人單位來說過於不利。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勞動爭議相關司法解釋中,對加班費舉證責任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根據該規定,由於勞動者在勞動爭議案件中處於弱勢地位,考慮到勞動者舉證的實際困難,對勞動者舉證不能過於苛求,可適當減輕勞動者的舉證責任,只要勞動者一方提出基本證據,如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資條、交**記錄、證人證言等可以證明有加班的事實,即可視為其舉證責任已經完成。勞動者不能完整提供的證據應當由用人單位補充提供。

加班工資舉證責任的承擔

麻增偉案例 文某於2008年6月22日,與某能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到該公司工作,合同期限一年,擔任工程師職務,約定月薪6500元,2009年6月2日,合同期滿終止時,某能源公司按法律規定支付了文某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文某提出其工作期間存在加班情況,某能源公司未支付加班費,後向海淀區勞動爭議...

加班工資該怎樣支付加班經常不給加班費怎么辦

小編希望加班工資該怎樣支付加班經常不給加班費怎麼辦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必要請您 收藏以便備查,接下來我們繼續閱讀。當加班成為常態,當忍耐成為習慣。用人單位就會得寸進尺,明知故犯,對於勞動法規定的員工的勞動時間與合法權益視而不見,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和勞動報酬權。深陷此處境的勞動者卻不知道怎...

計件工資如何計算加班工資

個性化一對一輔導專家 個性化一對一輔導專家 案例分享 計件工資如何計算加班工資 案情簡介 李某在一家私營服裝企業從事縫紉工作,公司對縫紉崗位實行的是綜合計算工時工作 制和計件工資制度,規定職工輪班作業,每做好一件服裝發給工資20元。李某一般每月工資為1200元左右,效率高時可以得到1600元左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