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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選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第五章職場紀律第一節考勤管理
2.請假
2.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嚴格執行勞動紀律,不得無故缺勤,不得擅離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公務外出必須經部門/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批准,部門/單位負責人外出須經總經理批准。
2.2員工因事(病)請假,應填寫《請假申請表》,並按規定履行休假審批程式,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崗位.如遇突發事件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及時以**方式向部門/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依規定代辦請假手續(部門/單位負責人請假須經總經理批准),否則視為曠工。
3.遲到、早退
3.1員工均須按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鐘以上(含15分鐘)、2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確有原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員工一年內遲到和早退累計達10次的,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4.曠工
4.1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4.1.1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崗或續假未經批准者;
4.1.2無故缺勤2小時以上(含2小時),返回單位上班後1個工作日內也未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准的;
4.2對曠工的處理
4.2.1曠工1天,按日標準薪資*3倍扣除薪資(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員工,日標準薪資按上月薪資收入/當月天數核算),同時不享受當月發放的慰問、獎金等福利,年終福利或慰問獎等視情節輕重予以部分或全額扣減;
4.2.2連續或累計曠工達2天,視為重大行為過失,公司將與之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病假
5.1員工請病(傷)假,應填寫《請假申請表》並按規定履行請假審批程式,並提交區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因病批准休假但無法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有效證明的,則按事假處理。
5.2員工病(傷)假在乙個月(含累計)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批准;累計乙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的,由人力資源部批准;累計三個月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病(傷)假須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准。
5.2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時,醫療期期限依照國家有關醫療期規定執行。
5.3員工醫療期滿後返回崗位工作時,如不能從事原工作,公司也無法調整崗位或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將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
5.4員工病(傷)假工資計算方式詳見《薪酬與福利》。
6.事假
6.1員工請事假須講明事由,並填寫《請假申請表》,事假三天(含累計)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批准;累計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人力資源部批准;累計七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
6.2全年累計事假十天以下,事假1天扣1天日標準薪資(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員工,日標準薪資按上月薪資收入核算);全年累計事假超過十天(含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事假1天扣1.5天日標準薪資;
6.3全年累計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權與之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7.出差考勤
因公參加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規定履行審批程式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視為正常出勤。人力資源部做好出勤記錄,作為薪酬計算和考核依據。
6請假管理業務流程第五章
節選公司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五章職場紀律第一節考勤管理 2 請假 2.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嚴格執行勞動紀律,不得無故缺勤,不得擅離崗位,不得遲到 早退。公務外出必須經部門 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批准,部門 單位負責人外出須經總經理批准。2.2員工因事 病 請假,應填寫 請假申請表 並按規定履行休假審...
第五章物流企業業務管理
一 名詞解釋 1 運輸 利用裝置或工具,在不同地域範圍內,完成以改變人和物的空間位移為目的的物流活動。2 倉庫 是保管 儲存物品的建築物和場所的總稱,一般是指以庫房 貨運及其他設施 裝置為勞動手段的,對商品 貨物 物資進行收進 整理 儲存 保管和分發等工作的場所。3 倉儲管理 是對庫存物品和倉庫設施...
第五章標準流程
第一節 各崗工作流程 一 安保主管工作流程 1 7 30簽到上班 2 7 35安排部門工作 3 7 50對各崗位人員到位情況進行檢查 4 8 00 對各區域的消防設施裝置進行監督檢查 5 9 00辦理與個部門的協調事項 6 10 00 對各崗位進行巡檢 7 12 00簽退 8 13 30簽到 冬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