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採面管理制度

2021-06-12 13:18:35 字數 3768 閱讀 2175

1、過頂質量要求及處罰規定:按每1.2㎡使用6根川杆4片小笆將頂打嚴,川杆要擺放均勻,小笆搭茬長度不小於100㎜,不實處必須用木料或塘柴捆接實,一棚不合格,當茬每人25元,3棚及以上罰當班隊長、三鐵管理員每人50元。

2、頂板破碎地段使用雙笆、雙塘柴過頂,以工作面不出現脫檔、漏頂為準。每漏頂、脫檔1棚,罰當茬每人50元,3棚及以上罰當班隊長每人50元。

3、樑端至煤壁頂板冒落高度不大於200㎜,超過200㎜即視為掉頂(200㎜×300㎜×500㎜);掉頂每棚罰當茬每人25元,掉頂3棚及以上,罰當班隊長每棚25元。

二、工作面支護

1、工作面正規柱初撐力及工作阻力不低於90kn(11.4mpa),挑棚和輔助棚支柱初撐力及工作阻力不低於50kn(6.4mpa),每棵支柱不合格,罰當茬每人25元,工作面合格率低於90%(含90%)罰當班隊長、班長每人100元。

2、柱、梁對號入座,錯用一處罰當茬每人25元;柱、梁必須全部編號管理,編號混亂不清、沒有編號管理,罰隊管理員、組長每人50元。

3、工作面正規柱必須拉線作業,排距1200㎜,偏差≤±50㎜,柱距500㎜,偏差≤50㎜,每處不合格罰當茬25元,頂底板不平、台階等情況下,應以支柱迎山有勁為原則,特殊情況下,區域性地段可加柱。

4、工作面所有支柱三用閥平行於工作面煤壁,閥嘴朝下,每不合格一棵罰當茬每人10元。

5、工作面長鋼梁輔助棚一樑三柱架設,每缺一棵支柱,罰當茬每人25元。

6、支柱與採高或煤厚一致,活柱應留有100㎜的餘量,活柱最小公升出量不小於300㎜。未按規定使用,罰當茬每人10元/棵,3棵及以上,罰當班隊長、班長每人50元;造成死柱的,罰當茬每人25元/棵,2棵及以上,罰當班隊長、班長每人50元。

7、不同規格、型號單體支柱不得混合使用,必須混用,應經跟班人員同意,擅自混用,罰責任人每人50元;混用時,不同規格、型號單體支柱應成組使用,且每組不得少於5棵,少於5棵的,罰當茬每人25元。

8、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架:

(1)、密集叢柱應帶冒(墊板)支設,四周四棵加栓防倒繩,每組叢柱間距按作業規程規定布置;未帶冒、未栓防倒繩,均罰當茬20元/棵,叢柱間距未按作業規程規定布置,罰當班隊長每人50元。

(2)、雙排挑棚樑應平行交錯,挑棚梁必須與頂樑接實(不實時,必須加墊板),一樑三柱,支柱上線(特殊情況下以保證支柱有勁為原則),支柱防倒繩齊全;雙排挑棚梁未平行交錯使用,罰當班隊長25元/人,挑棚梁與頂樑未接實、缺柱、支柱不上線、未栓防倒繩,每處罰當茬25元/人,超過2處,罰當班隊長50元/人。

(3)、木垛嚴格按作業規程支設,其中,四拐角必須加打抱柱,並栓好防倒繩;每缺1棵抱柱,罰當班隊長25元/人,沒有打抱柱,罰當班隊長100元/人,未栓防倒繩,每棵罰當班隊長25元/人。

(4)、初放期間,必須先挪設特殊支架,再回柱放頂,且應逐架(挑棚)或逐組(叢柱)拆除,先支後回;未執行先支後回制度的,罰當茬、當班隊長50元/人。

三、安全出口與端頭支護

1、工作面端頭支架必須正規使用(上下兩對鋼梁對齊機頭,機尾的上下邊、中間兩對均勻布置,其支柱初撐力≥90kn),一架不合格罰當茬每人25元,兩架以上不合格罰當班隊長、班長每人50元。

2、工作面出口的兩巷或三巷,距煤壁10m範圍內打雙排柱,10m~20m範圍內打單排柱,一處不合格或少打一架罰責任人每人25元,3處以上罰責任隊長每人50元;單體三用閥一律平行於巷道,不合格的,罰責任人每人10元/個,3個及以上罰責任隊長每人50元。

3、超前20m的範圍,高度不底於1.8m,淨寬不低於0.7m,一處不合格,罰責任人每人25元,3處及以上罰責任隊長每人50元。

4、端頭支柱初撐力不低於90kn(11.4mpa),超前支柱初撐力不低於50kn(6.4mpa),一棵不合格罰責任人25元,3棵及以上罰責任隊長和當班隊長每人50元。

5、工作面各出口距煤壁10m範圍內,兩幫必須用大笆背嚴(10m~20m範圍內根據兩幫煤體的完整情況,由礦臨時安排是否背幫),一處不嚴,罰責任人每人25元,3處及以上罰責任隊長和當班隊長每人50元。

四、回柱放頂

1、控頂距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嚴禁在控頂區內提前摘梁、回柱或正規柱未補齊即回柱;上、下端頭與工作面放頂線放齊(機頭處可根據實際情況放寬1排,但必須經跟班人員同意,並匯報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的,罰責任人、當班隊長、班長每人100元。

2、採空區區域性懸頂和冒落高度不充分(小於1.5倍採高),超過(2×5)㎡時,應架設一樑三柱挑棚加強支護;未架設挑棚的,罰當茬人員、當班隊長、班長每人50元;挑棚架設不合格(缺柱、支柱初撐力﹤50kn、挑棚梁與頂樑未接實、支柱未拴防倒繩等),罰當茬每人25元。

3、回柱前,先整改支架,拉斜茬(超前本茬2棚)、至少打2棵擋矸支柱,老塘自上而下掛嚴大笆;未整改支架,未拉斜茬或斜茬不標準及未打擋矸支柱即回柱,罰當茬、當班隊長、班長每人50元;老塘掛笆不嚴,罰當茬每人10元/棚,因掛笆不嚴或操作不當造成竄矸,罰當茬每人25元/棚,竄矸3棚及以上,罰當班隊長每人50元。

4、回出的支柱及時在本棚打好切頂支柱(頂板破碎地點可打抗柱),並有可靠的防倒措施,回出的頂樑整齊靠放在材料道老塘側的本棚,未按規定處理的,罰當茬每人25元/棵柱、10元/根梁。

五、煤壁機道

1、煤壁平直,與頂底板垂直。傘簷(中厚煤層):長度超過1公尺時,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過150㎜;長度在1m以下時,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過200㎜。

傘簷超過規定,罰當茬人員、當班隊長、班長每人25元/棚。

2、樑端要接實頂,樑端未接實頂,罰當茬每人25元,3棚及以上,罰當班隊長、班長每人50元。

3、端麵距≦300㎜,所有支架(不論前、後定位)樑端距煤壁達1200㎜,必須超前掛樑管理,頂板破碎地段應掏梁窩掛梁;以上各項不合格或未按規定處理,罰當茬每人25元/棚,3棚及以上罰當班隊長、班長每人50元;遇斷層、頂板破碎不平,造成樑端滯後,當班不宜或無法竄棚時,必須經跟班人員同意,由下班處理,並扣除當班25元/棚給下班工作面煤壁點柱架設及時、齊全,並有可靠的防倒措施。點柱不全,無防倒措施,罰當茬每人25元/棵;3棵及以上,罰當班隊長、班長每人50元。

六、兩巷與文明生產

1、巷道淨高不低於1.8m。淨高低於1.8m在5m以內,罰責任隊長、組長每人50元;淨高低於1.8m在5m及以上,罰責任隊長、組長每人100元。

2、巷道無積水(長5m,深0.2m);無浮渣、雜物。料場衛生由小料管理員負責,不合格罰小料管理員、組長每人50元;其它分割槽段由各班承包,不合格罰責任班長每人50元。

3、材料、裝置分類碼放整齊(機電類小件應上架、入箱),並有清晰、完好的標誌牌吊掛在明顯位置。支護材料由小料管理員負責,不合格罰小料管理員、組長每人50元;機電類材料、裝置由檢修班負責,不合格罰檢修班隊長每人50元(其中,煤電鑽電纜由當班使用者盤好、吊掛好,並由當班電工驗收,不合格罰責任人、當班電工每人50元);單體、頂樑、長鋼梁碼放不合格罰責任隊長、班長每人50元,工字鋼梁、腿碼放不合格罰責任人、班長每人50元。

4、工作面各巷內壞梁、壞柱夠30根未及時公升井,罰組長50元,夠40根未及時公升井,罰100元;機電類需公升井物料應及時公升井,否則罰隊長、班長每人100元。

5、工具未分類放置,各種工具雜亂無章,附近衛生差,罰工具隊長、組長每人50元。

七、浮煤清理和材料**

1、煤層厚度≦3.4m,必須一次採全高(在有足夠dw35懸浮式單體的前提下,因構造等情況區另有規定)。擅自留底煤回採,罰當班隊長每人50元。

2、回柱前,各茬必須清理淨浮煤(煤層厚度≧3.4m或構造等情況除外)。超過1.

2㎡內浮煤厚度﹥30㎜,罰當茬每人25元,超過2.4㎡浮煤厚度﹥30㎜,罰當茬、當班隊長、班長每人50元。

3、工作面所有作業地點必須做到工完料盡,老塘小料能**的應及時**;凡完工後未運走的餘料、能**而未**的小料,一律按:塘柴5元/根,小笆10元/片,大笆15元/片,塘柴捆20元/捆,原木40元/根處罰責任人;工作面出現4~6處,罰當班隊長每人25元,6處以上,罰當班隊長每人50元。

4、杜絕工作面運輸系統跑料。出現跑料,按第3條標準對所經過的各部車司機分別進行罰款。

516 採面變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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