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場安全管理制度

2021-03-04 07:52:34 字數 1072 閱讀 1853

一、目的

規範採場管理,將危害程度控制在允許範圍內,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中核沽源鈾業有限責任公司

三、管理辦法

第一條礦山開採,應按照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範,編制作業規程、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按規程作業。遇有特殊情況或特殊方法進行作業時,須報市以上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條礦山企業的下列裝置、儀器,使用前必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核發的安全使用許可證,並接受檢測機構定期進行的監測、檢驗。

(一)提公升裝置;

(二)防爆裝置、設施;

(三)礦內挖掘裝置;

(四)大、中型鑿岩裝置;

(五)安全防護裝置;

(六)安全檢測儀器、儀表、礦燈;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裝置、儀器。

第三條從事礦山防爆裝置設施安裝、維修的單位須經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安全審查認證。

第四條礦山企業應定期對作業場所內的粉塵、毒物、雜訊進行自測自檢,並接受法定檢測機構依法進行的檢測。

第五條礦山企業作業前,應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當工作面發現懸浮礦岩、殘(盲)炮和滑坡、出水等徵兆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及時處理。

第六條礦山企業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超過地面2公尺的高度和30°以上的坡面作業時,應按規定系安全帶和安全繩。

第七條露天礦山應按照由上向下、水平分層開採方式開採,工作面的階段高度、平台寬度和邊坡角應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範,其邊坡角穩定性須接受勞動行政部門或其委託的法定檢測機構定期進行的複測。

露天礦山遇有雨、雪、大霧或六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得進行採剝作業。不得在露天採場的階段邊緣和根部休息或逗留。

第八條礦山企業的爆破作業和爆破材料的生產、儲運、運輸、試驗和銷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和爆破安全規程執行。

礦山爆破須有爆破說明書,其中大、中型及蛇穴爆破的說明書應由有爆破設計資格的單位承擔,爆破時應由說明書的設計者指揮實施。

礦山大爆破,應編制爆破設計和爆破設計說明書,經大連市勞動行政、公安部門審批後方可實施。

四、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由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空場採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空場法 含淺孔留礦法 採場的作業安全,根據有關安全規程和規定,結合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請公司所屬各生產礦山嚴格遵照執行。1.採場必須有兩個置於兩端的人行通道,其中乙個必須連通上下中段巷道,人行天井應設定梯子間,並符合礦山安全規程的要求。因特殊情況不能滿足時,必須經總工程師批准。2.進入採...

採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 採場回採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崗位操作規程堅持杜絕冒險作業。二 採場寬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正負誤不得超過0.5m.三 採場必須有良好的照明,照明電壓不得大於36v,採場人行井 通風井都必須保持暢通。四 採場聯絡道必須保持暢通,間距5m,聯絡道規程1.8x2.0m。五 採場回採根據人行井聯絡道位置,按照...

地下礦山採場頂板管理制度

一 採場頂板等級劃分 為了對危險程度不同的採場頂板的安全管理,做到突出重點,抓住一般,根據採場礦岩穩定情況進行頂板鑑定,分 至 級進行管理。1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列為 級頂板 1 採場內有大斷層通過。2 採場內有較大斷層通過且有交匯 3 層理 片理 節理特別發育 4 採場頂板暴露面積較大,礦石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