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制度

2021-06-10 17:12:09 字數 3608 閱讀 8249

關於印發《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制度》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現將《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制度》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制度》

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總則

(一) 工程建設必須堅決貫徹「質量第一」的方針,當質量與工期、質量與成本發生矛盾時,必須把質量放在首位。

(二) 風電公司全面負責工程專案的質量管理(責任部門工程部),對工程專案的質量負責。工程參建各方均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和目標履行自己的義務,對其所承擔的工程質量負責。

(三) 風電公司和有關承包工程的監理、設計、裝置製造、施工、安裝、除錯等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並確保體系在工程各項活動中有效執行,接受相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機關的指導、檢查。

二、工程建設質量目標

(一) 質量管理指標

1. 不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管理事故;

2. 建立、健全工程參建各方質量管理體系並執行有效;

3. 工程檔案規範、齊全、準確,移交及時;

4. 實現高標準高質量投產,爭創優質工程。建築、安裝各分項工程合格率為100%,優良率大於90%,總體工程優良率不低於90%。

(二) 一般技術要求

1. 風電場工程建設的施工質量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風電機製造商的技術要求;

2. 風電機組安裝應符合gb/t 19568—2004《風力發電機組裝配和安裝規範》的要求;

3. 風電機組實測功率曲線應不低於有關標準機構認證的功率曲線的95%。

4. 風電場每颱風電機組試執行應滿足連續無故障執行240小時的要求。

三、工程建設質量管理

(一) 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工程建設質量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措施並督促各參建單位具體實施,確保其有效運轉。

(二) 監督監理、設計、製造、施工、安裝、除錯等承包商組織落實在合同中承諾的投入工程的技術力量、裝置和其他資源。

(三) 負責監督現場質量管理工作,開展工程質量抽查。

(四) 負責組織較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積極支援和配合工程質量監督和質量巡視工作。

(五) 負責組織檢查各參建單位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運**況。

(六) 對過程質量跟蹤監控,部分隱蔽工程(如基礎驗槽、鋼筋綁紮、混凝土澆築、接地網工程等)應親臨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七) 重要裝置(如主機、塔架、主變壓器、箱變等),應組織或派遣監造人員前往製造廠進行監造。監造人員有權禁止製造廠將有質量問題的材料和零部件用於裝置製造,有權制止質量不合格或無質量合格證產品出廠。

(八) 通過招標選擇有資質和質量保證能力的監理、設計、裝置、材料、施工、除錯的承包商。

(九) 嚴格合同管理、計畫管理和工程統計工作,在招標檔案及合同檔案中,明確質量標準以及合同雙方的質量責任,建立相應的質量保證金制度。

(十) 嚴格落實監理管理建設工程的權利,無監理單位簽字,不支付工程款。

(十一) 負責裝置現場開箱驗收和出庫前的儲存、保管、檢查、監控工作,對發現的缺陷進行跟蹤處理和落實。

(十二) 建立完整的工程建設質量管理檔案,滿足追溯、檢查的要求。

四、監理承包商質量管理

(一) 建立、健全監理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制度。

(二) 按合同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三) 協助專案公司進行承包商的資質業績審查。

(四) 組織、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審批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及作業指導書,並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

(五) 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簽發經業主批准的設計變更。對涉及質量的重大問題應做出明確審查意見,並對審查意見負責。

(六) 堅持事前檢查和全過程控制,組織、參與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對施工重點部位及關鍵工序必須進行旁站監理,當發現有質量問題時,有權命令停工或返工;在接到施工單位的自檢報告後,應及時組織驗收並簽署意見;對施工及檢驗記錄不全、不真實、填寫不規範的,監理單位有權拒絕驗收,並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七) 組織對一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 建立完善的監理工作檔案。

五、設計質量管理

(一) 設計單位必須擁有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勘測設計資質等級證書,嚴禁無證設計或越級設計。

(二) 工程勘測設計合同必須明確規定質量目標和質量要求。

(三) 勘測設計必須認真按照國家和行業頒布的現行有效的標準、規程、規範、規定進行。

(四) 設計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並使之有效執行,所有的勘測設計檔案,包括勘測設計大綱、勘測試驗任務書、招標技術規範書、設計計算書、設計報告及說明書、試驗報告、圖紙、設計變更通知等,都必須按規定認真校審和核簽。

(五) 設計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結構時,首先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並以保證質量為前提條件。

(六) 設計單位應按合同和供圖計畫,保證供圖的進度和質量,並及時進行設計交底,收集施工資訊,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專案公司反映意見並提供技術支援。

(七) 設計單位派出的現場設計代表應做到專業對口,人員相對穩定。

(八) 設計單位應建立完善的設計檔案檔案。

六、施工質量管理

(一) 只有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才能參與工程的施工。

(二) 施工承包商應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規章制度,並在施工過程中保證其正常執行和貫徹落實。

(三) 施工承包商針對工程特點所做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管理人員、專業人員和勞動力安排、施工方案、施工機具配置、保證質量的技術措施等,都應能滿足工程施工質量的需要。

(四) 施工承包商應組織其職工(包括臨時合同工)的技術培訓,堅持員工按要求持證上崗,並對其承擔的工程質量負責。

(五) 施工承包商應加強施工過程中各個環節、工序的質量檢查,規範並實施檢驗、記錄、簽字、驗收程式,上一道工序質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承包商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提交監理承包商進行檢查驗收。

(六) 施工承包商每月定期向專案公司和監理承包商報告質量管理情況和工程質量狀況,提交試驗、檢驗驗收材料,並保證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七) 施工承包商應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檔案。

七、工程建設質量事故管理

(一) 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設計、裝置、材料、施工、除錯、試執行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和規程規範要求的質量標準,影響工程使用壽命和正常執行,需返工或採取補救措施的,統稱為質量事故。

(二) 按對工程壽命和正常使用的影響程度,對工期影響時間長短及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工程質量事故可分為四類,具體分類見下表:

工程質量事故分類表

注:小於一般質量事故的質量問題稱為質量缺陷。

(三)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當事方應立即停止該工程部位或該工序的施工工作;當質量事故危及安全,或不立即採取措施會使事故進一步擴大時,應立即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立即向專案公司和監理承包商報告,專案公司組織監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初步界定質量事故的類別。

(四) 風電公司必須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質量事故的發生情況。較大及以上事故,在事故發生後1天內報告事故概況,7天內報告事故的詳細情況(包括事故的時間、部位、經過、損失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等);事故調查處理完15天內,報告事故發生、調查、處理情況和處理結果。

(五) 一般質量事故由監理單位組織調查;較大質量事故由風電公司組織進行調查;重大質量事故及以上由上級機關組織調查。

(六) 發生的質量事故實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採取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制度

第十條專案建設中,專案負責人的職責 一 認真執行地區和縣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方針 政策及規程 規範。二 督檢查監理 施工單位技術規程 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執 況 三 甲方代表上報需要處理的問題 認證工作,及時到現場進行處理和掌握,並上報分管領導 四 積極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 組織 管理 服務 協調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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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在全縣範圍內的水利工程,保質 保量 按期完成,明確各階段的工作程式,明確各步驟的責任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依據 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建設專案管理辦法 等法律法規,並結合烏什縣的實際情況制定。第三條本制度所稱水利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有關法律 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