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上班及政治學習考勤制度

2021-06-06 13:18:41 字數 1232 閱讀 3503

(一)遲到、早退、缺席與曠工

1、教職工上班均應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或缺席。

2、遲到以上課鈴響後3分鐘(開會以點名結束)為標準。以當節課下課鈴響或開會結束(開會中途離開結束未到)前離開的視為早退。遲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扣考核分1分,若遲到達10分鐘,扣款10元、扣考核分1分,遲到20分鐘視為缺席,缺席一節課(一次會議)扣款20元、扣考核分2分,若早退達10分鐘以上的扣款10元、扣考核分1分。

會議記錄少一次,扣考核分1分。(以辦公室會議記錄次數為標準)。

3、無故曠工一天扣款50元,扣考核分3分(若當天有兩節以上的課按缺課計算扣款和考核分)。

4、對於私自調課的,查核一次對調課者雙方各扣款10元、扣考核分2分。

5、體育課室外課不得放羊式教學,集中上課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學生自由活動時間教師必須在場,集中上課時間少於20分鐘的按早退10分鐘處理;下雨天上室內課,講解體育鍛煉常識及理論,其考勤按其他任課教師考勤。下午放學、學生課外活動、課間操照此考勤。

(二)病、事假

1、請假必須履行書面手續,寫明請假事由,自行調好課經行政值周同意後方可離校,否則視為請「霸王假」,一次處10元、扣考核分2分,同時造成的其他扣款扣分同樣生效。

2、教職工本人和直系親屬的婚、喪、產假按相關政策辦理;子女因公升學需外地就讀的,學校對入讀的第一學期給教職工考慮一定的假期:讀中學的,州內的給予2天事假,省內3天事假;讀大學的,省內給予3天事假,省外的給予5天事假,自行調課,假後補課,學校不扣款扣分。

3、請事假者一天扣考核分1分,同時自行調課,事後補上,學校不給代課費。一月內不得超過3天事假。超過3天的每天另扣款10元。

一學期超過10天事假者,年度考核不評優。因開會需請事假者,一次扣考核分3分。

4、病假須出具縣衛生院以上的病情證明書,一天向行政值周書面請假,不住院的病假自行調課,病後補上,不扣款扣分。病癒後憑本人就診的醫藥發票、病情證明等相關手續確認請假時間是否屬實。不能提供醫藥發票的,其請假期限內每天扣款10元、扣分1分。

如發現無病裝病、小病大養的每天按無故處理。住院病人出院後按病情學校給予一定的休養時間(期間不扣款扣分),之後按時上班,否則按相關制度辦理。

5、外出學習、進修、參加考試等憑有關憑證履行請假手續,三天內由自己調好課,假後補上,學校不扣款扣分。三天以上的由學校安排,不作扣款扣分處理。因公出差不扣款扣分。

6、所有自行調課的都要向教務處登記調課情況,必須保證不空堂,若有空堂按缺席處理請假人員。行政值週要著重查調課的上課情況,接受調課的教師要對請假教師負責,按時到崗,認真上班,否則按考勤制度執行。

教職工考勤制度

上班打考勤。以學校考勤機為準 打卡遲到5分鐘以內者 無課者 不扣款,但本月不享受學校全勤獎 遲到5分鐘以上者,每一分鐘扣款1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必須說明原因。七.例會 校組織活動 1 例會 政治業務學習 按兩個課時計算考勤,參加例會者均無補助。但不參加例會者 全天請假除外 按假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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