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考勤制度

2021-06-12 23:54:30 字數 1745 閱讀 3843

吳起縣第二幼兒園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無特殊情況不准捎假或**請假,無特殊原因捎假或**請假者按乙個曠工對待。

二、園長及副園長請假須向教育局申請;教職工因病、因事連續請假5天以內(含5天,不含公休日;5天以上含公休日),由園長批准,連續請假5天以上乙個月以內的,因病請假教職工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由園長審查並提出准假期限意見後,上報分管局長批准,連續請假乙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的,因病請假教職工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由園長審查並提出准假期限意見後,經分管局長同意後,報局長批准,連續請假三個月以上的,因病請假教職工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由園長審查並提出准假期限意見後,經分管局長審查,局長同意後,報主管教育縣長批准。

三、職工的婚、喪、產假按規定執行。婚假為7天,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等送喪假5天,為其餘親屬送喪一律按事假對待。如在異地者,按路程遠近適當延長假期,(包括假期、節假日、雙休日),不影響年度評優樹模和骨幹教師評定。

四、教職工第一胎產假98天,符合計畫生育政策第二胎產假60天(包括假期、節假日、雙休日),以上假除不享受單位實績獎和全勤獎外,工資待遇不變,但不參與年度評優樹模和骨幹教師評定。

五、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1、兩個月以內的,發放全額工資(包括津貼補貼)。

2、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病假期間,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工資:

(1)工作不滿10年的,發基本工資的90%,津貼補貼停發。

(2)工作滿10年的,發放全額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停發。

3、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病假期間,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工資:

(1)工作不滿10年的,發基本工資的70%,津貼補貼停發。

(2)工作滿10年以上的,發基本工資的80%,津貼補貼停發。

4、癌症、麻風、精神病或國家規定的其他重大疾病、因公傷殘不能正常工作的,全額發放工資、津貼、補貼。

六、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連續事假不超過乙個月的,發放全額工資(包括津貼補貼)。

2、連續事假超過乙個月不滿三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發基本工資的50%,津貼補貼停發。

3、連續事假超過三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四個月起,發基本工資的40%,津貼補貼停發。

4、連續事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停發全額工資。

5、事假累計不超過乙個月的,發放全額工資(包括津貼補貼)。

6、事假累計超過乙個月不滿三個月的,從滿三個月起,發基本工資的80%,津貼補貼停發。

7、事假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從滿三個月起,發基本工資的80%,津貼補貼停發。

8、事假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從滿六個月起,發基本工資的50%,津貼補貼停發。

七、病假每天扣除0.2分,事假每天扣除0.4分。(病假要持有住院證明、出院結算單等證據,否則按事假對待)

八、每月出全勤者,發給當月全勤獎100元,全學期出全勤者發給學期全勤獎300元。每天按時簽到,不准代簽,發現一次雙方按一天曠工對待。

九、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按一天事假對待,取消當月全勤獎;全學期遲到、早退類計5次者,按一天曠工對待,曠工一天出勤分為零,取消本月及學期全勤獎,取消年度評優樹模和骨幹教師評定資格。

十、例會或教研活動請假一次按半天假計算。

十一、因公出差(包括參加縣級以上各種活動、短期外出學習培訓等)待遇不變。函授學習除不享受單位實績獎和全勤獎外,其他待遇不變。

十二、教職工請假期間,為請假教師帶班每天可得15元補助金。

十三、一學年請假累計超過乙個月者不參加評優樹模和骨幹教師評定,婚喪產假超過法定假者取消評優樹模和骨幹教師評定資格。

十四、此制度從2023年3月15日起執行。

教職工考勤制度

上班打考勤。以學校考勤機為準 打卡遲到5分鐘以內者 無課者 不扣款,但本月不享受學校全勤獎 遲到5分鐘以上者,每一分鐘扣款1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必須說明原因。七.例會 校組織活動 1 例會 政治業務學習 按兩個課時計算考勤,參加例會者均無補助。但不參加例會者 全天請假除外 按假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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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學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教職工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和勞動紀律,根據國家 省 市有關檔案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 適用範圍 學校所有教職工。二 考勤辦法 全校教職工按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和 關於實行 機考勤的通知 具體要求進行考勤。對於全年滿勤的教職工給予獎勵。三 違紀界...

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 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考勤管理的有關規定,按時上下班,因 事不能出勤者,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二 教職工因私事需請假者,必須填寫 請假申請表 辦理請假手續,說明請假原因 性質 病假 事假 請假天數等,徵得主管負責人同意。三 教職工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有效,除急病或急事外,不得事後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