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部門工作制度 14

2021-06-04 07:28:22 字數 4639 閱讀 9355

11、其他人員非公不得進入調劑室。

1、在科主任的直接領導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管理藥品,做好藥品的**管理工作。

2、根據本院醫療、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有計畫地、及時地、準確地做好藥品的籌畫、採購、**、管理工作。按衛生部(或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基本用藥品種計算:**率≥90%,中藥院內

配方率≥95%

3、嚴格出入庫手續。藥品入庫時,經保管員驗收簽字,憑實物和原始單據由賬管員輸入微機、建賬。藥品出庫時,及時出賬,每月盤點。

庫存所有藥品必須做到賬物相符,發現有誤後應及時查詢原因,報告科主任。

4、對所有原始單據(入庫單、發票、請領單)均應妥善保管備查。

5、庫存藥品應按其性質不同,分類保管並設有標記。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藥品質量,庫存藥品質量合格率100%,完好率達100%(飲片為90%),年報損金額 <0.2%(飲片≤0.

5%)。

6、做好藥品的發放工作,發放時堅持自查或與他人核對後發出,防止差錯。

7、對短缺藥品做好登記,設法組織貨源。及時向藥房及臨床科室通報供藥情況,做好解釋工作。對急救藥品做到有備無患,及時準確地**臨床。

8、藥庫房應通風、乾燥、避光,室溫保持在<25度。

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2、在院長及分管院長的領導下工作。負責「藥事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按照《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管理的規章制度,具體負責醫院的藥事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管理醫院的臨床用藥和各項藥學技術服務。

3、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方可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非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

4、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須憑執業醫師處方調劑處方藥品。非執業醫師的處方不得調劑。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按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

認真審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貼上標籤,包裝;向病人交付處方藥品時,應當對病人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

5、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方可從事處方調劑、調配工作。非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從事處方調劑、調配工作。

(1)具有藥師以上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負責處方審核、評估、核對、發藥以及安全用藥指導。藥士從事處方調配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培訓考核合格後,也可以承擔相應的藥品調劑工作。

(2)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簽名式樣應在藥劑科及醫務科留樣備查。

(3)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停止在我院藥劑科執業時,其處方調劑權即被取消。

6、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審核。包括下列內容:

(1)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處方醫師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2)處方用藥與臨床診斷的相符性;

(3)劑量、用法;

(4)劑型與給藥途徑;

(5)是否有重複給藥現象;

(6)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經處方審核後,認為存在用藥安全問題時,應當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並記錄在處方調劑問題專用記錄表上,經辦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簽名,同時註明時間。

8、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發現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應拒絕調劑,並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發代用藥品。

9、對於發生嚴重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的處方,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門診辦公室或醫務科,非日常工作時間報院總值班。

10、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調劑處方必須做到「五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籤;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查處方醫師簽名。發出的藥品應註明病人姓名、藥品名稱、用法、用量。發出藥品時應按藥品說明書或處方醫囑,向病人或其家屬進行相應的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11、藥劑科要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藥學管理工作模式,開展以合理用藥為核心的臨床藥學工作,參與臨床疾病診斷、**,提供藥學技術服務,提高醫療質量;保證病人用藥安全、有效、經濟。

12、深入科室了解、掌握藥品使用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醫療用藥的重大問題,配合臨床搞好藥品**。指導、檢查醫師合理用藥。根據醫療、科研的需要,提出藥品採購計畫,經院長批准後,組織實施。

13、配合臨床醫療科研的需要開發新製劑。配製製劑要按規定取得《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所製製劑必須按國家質量標準制定的操作規程配製,成品必須經檢驗合格方可用於臨床。不得配製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的製劑。

14、加強藥品管理,嚴格執行***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確保用藥安全,嚴防差錯事故。

15、積極宣傳用藥知識,結合臨床工作實際需要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藥學科研工作;按照《藥品臨床試驗管理規範》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作好新藥試用和療效評價工作。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進行新藥臨床研究。

16、按照《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作好藥品不良反應資訊的收集、整理、上報工作。

17、認真做好藥品及製劑的質量管理工作,接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18、配方發藥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查對制度,嚴防差錯事故。

19、逐步建立臨床藥師制,重視臨床藥師的培養,充分發揮其在臨床**工作中的作用;制定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計畫,組織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按規定參加規範化培訓和繼續教育;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增強工作責任心提高業務技術水平,更好地搞好優質服務。做好實習生、進修生的教學工作。

20、藥劑科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汙染藥品的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21、加強安全防範工作,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盜工作。

1、藥劑科病區藥房的臨床藥師要定期深入臨床,臨床藥師自覺了解和觀察病人的用藥情況,有利於掌握關於藥物的療效和不良反應等第一手資料,及時反饋藥品質量和臨床病人情況,並做到及時為臨床醫護人員提供可靠的用藥幫助,在病人醫療的過程中能承擔一定的義務。

2、臨床藥師要與臨床醫師保持密切聯絡,堅持參加臨床醫師查房,典型病例及死亡病例的討論,與醫師合作進行合理用藥的**,在藥物**決定之前,藥師盡可能提供詳盡的諮詢服務,以避免由於醫師的不合理的藥物**方案而產生的藥害。

3、對醫師、護師、病人等提出的與用藥有關的問題,臨床藥師必須進行詳細、耐心的解答,並盡可能提供給諮詢者相關的藥物資料和目前的應用狀況。

4、在接到臨床醫師要求提供藥物**方案的申請後,臨床藥師必須立即著手準備相關的藥物**資訊資料,同時深入臨床熟悉病人的生理、病理狀況,及時提供臨床藥師可行的藥物**方案和替代方案,並配合臨床藥物**方案的實施。

5、協助臨床醫師處理藥物中毒急救的危重病人的搶救工作;幫助臨床醫師選用合理藥物**方案。

6、臨床藥師應積極宣傳和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察工作,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辦法》和醫院的《藥品不良反應監察報告制度》。臨床藥師在接到臨床醫護人員上報的大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後,必須立即到臨床,詳細了解病人用藥情況,查閱病人資料和藥物資料,對上報藥物不良反應進行認真的鑑別,並對發生的不良反應給予正確的因果關係評價。臨床藥師在深入臨床時發現藥品不良反應,應立即與該病人的經管醫師聯絡並予以處理,將其填報《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及將相關的情況記錄入病人的病例。

7、臨床藥師應以藥代動力學為基礎,開展血藥濃度檢測,對長期應用**指數窄,個體差異大而臨床上又難以掌握,判斷的藥品需進行血藥濃度監測,保證有效的血藥濃度,對危重病人加強用藥監護,隨時檢視用藥情況和病人態勢。

8、對藥物監測結果的解釋是否正確的監測的關鍵,臨床藥師必須掌握病人的生理、病理狀態,藥物的藥代動力學的蛋白結合率,藥物的劑量,血藥濃度,效應間影響的相關資料,並加強與臨床醫師的**,要力求結果的解釋符合客觀實際,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指導臨床合理用藥的實施個體化給藥方案。

嚴格按照《成都市第六人民醫院抗菌素臨床使用規範》對抗菌素的臨床使用進行動態管理,定期監測。

1、抗菌素分級管理,分為一級、二級、**,規定各級醫生使用條件。

2、聯合使用菌素或使用二級以上抗菌素,須經科主任同意,簽名才能使用。

3、新進院的抗菌素,必須經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分級後才可使用。

4、藥師審方發藥時,根據《成都市第六人民醫院處方管理規定》,嚴格審核處方中抗菌素的藥名、規格、劑型、劑量、用藥指徵等情況。不合格處方,立即返給醫生經修正後,才能發藥。

5、每月定期進行處方分析,按照抗菌素分級使用原則分析抗菌素使用情況。

6、每季度對抗菌素的用量按單品種彙總排序,對排於前5位的藥品跟蹤其生產廠家、供貨商並進行公示。

7、臨床科室嚴格控制抗菌藥物佔全部藥品的合理比例,並實行獎懲制度,使用抗菌藥物的「冒尖醫生」將成重點監控物件。

8、藥事管理委員根據上述抗菌素分析報告,定期討論決定,對明顯不合理的品種應給予暫時停止使用。

各臨床科室要嚴格控制抗菌藥物佔全部藥品的合理比例,並實行獎懲制度,使用抗菌藥物的「冒尖醫生」將成重點監控物件。藥劑科每季度要對本院用藥總量按照單個品種進行彙總排序,對排在前5位的藥品及其生產廠家、經銷商進行公示。經過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認為明顯不合理的品種應給予暫時停止使用。

1、藥品不良反應(adr)係指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況下所出現的與**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adr的病例報告資料不得作為醫療糾紛,醫療訴訟的依據.為避免不必要的思想混亂,報告的內容應予保密。

2、關於adr的報告範圍:原則上新藥(上市不超過5年)的所有adr均需報告;老藥除常見adr不報外,其它adr均需報告。

3、醫院設立adr監測領導小組,adr監察報告的組織形式,激勵制度經院領導批准後,由醫務科負責宣傳,組織和制定措施.作到全院醫務人員都了解adr監察報告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自己在該項工作中應負的責任。

藥劑科工作制度

1.藥劑科是在院長直接領導下工作,其工作既具有很強的專業技術性,又有執行藥政法規和藥品管理的職能性。2.必須嚴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 及 處方管理辦法 等相關的法律法規。3.具體負責藥品採購 保管 分發 調劑 製劑 質量監測,以及臨床用藥管理和藥學服務等有關藥事管...

藥劑科工作制度

1 調劑人員應具備全心全意為廣大病員服務的思想和高尚的醫藥道德,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保病人用藥安全,有效。2 採購藥品嚴格執行 藥品管理法及有關規定 3 調劑人員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本院醫師正式處方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4 收方後應按處方制度對處方內容,病人姓名,性別,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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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學生分會社團部工作管理制度 為了讓本系社團部及其所屬社團內部能有序發展,對其成員做出以下要求。一 社團部職能 1 積極配合各社團部開展活動,並協助其進行活動宣傳和組織。2 努力創新地展開一些符合同學們身心健康的活動,充分調動同學們參加活動的積極性。豐富同學們的課餘生活。3 及時傳達社團部下發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