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異動制度

2021-06-02 10:36:42 字數 2868 閱讀 8545

3. 檔案、資料的保密

一切秘密公文、圖紙、資料應準確標明密級,在擬稿、打字、印刷、複製、收發、承辦、借閱、清退、歸檔、移交、消毀等過程中,均應建立嚴格的登記手續。

絕密級的技術、經營資料,只限於主管部門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的直接需要的科室和人員使用,機密級的檔案資料,限於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的需要科室和人員。使用科室和人員必須做好使用過程的保密工作,而且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機密以上檔案、資料原則上不准影印。

4. **、計算機的保密

通話內容不得涉及秘密;

存有涉密內容的計算機網路、外儲存裝置、磁碟等應按秘密檔案資料管理,並採取相應加密措施。

5. 對外宣傳、通訊、會議的保密

公司宣傳**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對某一具體事項不能確定是否需要保密,應由部門總經理審定:

召開秘密性會議,要嚴格控制會場,會議內容要記在保密本上(會後收回),如需參閱,另辦借閱手續。

6. 對外交往的保密

所有密件一律不准外單位人員借閱,本公司人員亦不得代為轉閱;

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參觀、學習,應由行政總部規定接觸範圍,並指定專人陪同,不准外單位人員隨意進入涉密區域;

對外交往中一旦發現失密、洩密問題,必須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7. 保密教育和檢查

7.1各部門、各科室要經常性地對員工進行保密教育和檢查,對新員工必須事先進行保密教育,學習保密條例;

7.2員工必須遵守下列保密守則;

7.2.1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7.2.2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7.2.3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7.2.4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7.2.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7.2.6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

7.2.7不在公開場所或家屬、親友面前談論秘密;

7.2.8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檔案資料;

7.3在秘密要害崗位工作和接觸秘密人員,要先審查後使用。

8. 獎懲

8.1密工作做出貢獻,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晉級提薪;

8.1.1一貫嚴格執行保密條例,堅持原則,堅決保護公司秘密者;

8.1.2發現他人失密、或出賣公司秘密,能及時舉報,採取補救措施的;

8.2出現失密、洩密問題,視性質、情節的不同,給予通報批評、罰款、降級直至開除。

8.2.1為謀取私利,將公司秘密通過各種非法手段給別人,使公司利益遭受較大損失者;

8.2.2在工作中違反保密規定,造成秘密失竊者;

8.2.3保密觀念淡薄,警惕性不高,致使秘密失竊者。

1. 員工的調動:

1. 1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特長和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調動前各部門及個人可以向公司領導陳述意見,一經決定,任何個人、部門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部門應合理安排被調動員工的工作。

1. 2員工調動程式;

1.2.1副經理級以下人員,經由部門總經理審批後,人力資源掃員會以檔案形式通知各相關部門,關在網路上發布公告;

1.2.2副經理級以下人員,部門內由副總經理決定,跨部門由調入部門總經理同調出部門總經理協商同意後,調入部門以書面報告形式通知人力資源委員會,再由人力資源委員會發調令通知相關科室及在網路上發布公告,並做好人事檔案記錄工作;

1.2.4車間工人調動,由生產線主任安排,經生產部門副總經理審批後,報財務部和人力資源委員會,以便計算工資和檔案記錄。

2. 員工和任職:

2.1公司對於在工作中表現突出.能力強.有責任心的人員,予以提拔.公升職。

2. 2副經理級以上幹部任職,由部門總經理決定,人力資源委員會以發文形式通知各相關部門,並在網路上發布公告。

2.3副經理級以下幹部任職,由副總經理決定,由人力資源委員會發文通知各相關部門,並在網路上發布公告

2.4提拔人員應實行「先聘用,後任命」的原則。對出任人員原則上先經半年**期。

**期間行使職務權利,享受原職務與**職務的待遇的一半。確能勝任者,下達正式任命通知。聘用期表現不利.能力欠佳、責任心不強,崗位培訓、考試成績不合格、或調往其它部門者,由相應部門決定解聘,解聘通知由公司統一發布。

2.5任職和解聘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3. 員工的辭職

3.1員工有權辭職,但要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陳述合理事由。工人由生產線主任和生產部副總經理審定;技術工人和管理人員由具有相應任免權利的主管審批,經人力資源委員會主任批准辦好交接手續後,才能離開公司。

3.2一般生產工人交接期為七天,管下去技術人員交接一般為乙個月。如交接事情太多,公司可適當延長交接期。

3.3接章辦理自動辭職者,脫離公司時所剩餘工資、獎金及保證金等原則上於辦好手續的當天到財務部領款項。

4. 員工的辭退:

4.1凡不適合公司需要者,或因生產經營狀況改變需要裁減者,公司有權辭退。

4.2被辭退者在按規定辦好手續後可立即脫離公司。

5. 員工開除:

5.1公司對犯有嚴重錯誤,造成損失,或犯錯誤屢教不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觸犯刑律的員工,有權開除並發文公布。

5.2員工被開除必須立即辦完手續離開公司。應發的工資、獎金等原則上先扣除有關罰款和賠償金額以及其他應扣款項後,再將餘額發放。

6.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的規定:

6.1生產工人須在離職之日起三天內,到人力資源委員會辦理離職手續,交回工作證、飯卡,及所借公司物品等,否則扣發所有工資。

6.2管理.技術人員須在獲准離職之日起七天內,按「員工離職通知書」要求辦理好離職手續,並交回廠章、工作證勞動合同、公司所配生產用品、工作用品、資料檔案、圖書雜誌等,清還所欠公司款項。逾期還沒辦好有關手續的,扣除所有工資及獎金餘額,並繼續追回有關證件和所欠款項。

6.3如屬公司集體戶口的員工,必須在獲准離職之日起的三個月內將其戶口遷出公司,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

6.4員工離職前須親筆書寫保證書,保證沒有帶走任何資料,保證書交部門秘書存檔。

6.5所有離職員工的直屬上司有責任督促離職員工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

員工異動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 健全正常的人才流動秩序,保持公司員工相對穩定,有效地進行員工異動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員工異動包括 晉公升 降職 調動及離職等情形。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宜賓 xx 全體員工 以下簡稱 公司 第二章晉公升 第四條晉公升是指員工在任職期內,由於其個人工作表現突出或工作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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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1 為規範集團範圍內人事異動管理程式,促進集團人事行政工作良性發展,完善員工異動的考評體系,明確公司的價值導向,從而不斷提公升企業整體素質。2 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與工作業績,為公司篩選和挖掘出優秀 有潛質 符合公司企業文化的人才,建立良好的人事行政素質。3 實現集團與子公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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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部門之間員工借調 轉崗 離職等異動管理保障公司正常運作,特訂本制度。4.0 定義 4.1 借調 因工作需要而在部門與部門之間的人員調動 不得超過乙個月 4.2 轉崗 因適合崗位,從乙個部門調至另乙個部門工作。4.3 晉級 可分為崗位晉級和加薪晉級。4 降級 可分為降級不降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