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監理質量管理制度

2021-06-02 07:02:41 字數 4543 閱讀 7973

一、由公司總經理任命的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對專案業主和監理單位負責,按照「統一管理、專業負責、強化一線」的原則,進行機構配置和職責分工,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制定工程質量檢查體系和質量檢查程式,最終簽證工程質量評定和協助業主主持竣工初驗。

二、專業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授權,並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行使監理合同中的質量檢查權、認證權和否決權,負責本專業的質量抽檢、隱蔽工程驗收、工序質量簽證及單元工程質量評定。

三、監理員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工作,並對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對承包商投入工程專案的人力、材料、主要裝置及其使用、執行狀況,施工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複核工程計量的有關資料,對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進行旁站式監理。

一、工程承建合同檔案及其技術條件與技術規範;

二、國家或國家部門頒發的法律與行政法規:

三、經監理部簽發實施的設計圖紙與設計技術要求;

四、國家或國家部門頒發的技術規程、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質量檢驗辦法。

一、在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檢查用於工程的材料、裝置。對於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權拒絕使用;

二、簽發各項工程的開工通知單,必要時通知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

三、對承包人的檢驗、測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理,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檢驗,憑資料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理;

四、按施工程式旁站,對每道工序,每個分部進行質量檢查和現場監督,對重要的工程跟班檢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質量缺陷與事故,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以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

一、審查開工報審表,主要審查內容為:每項工程開工前或關鍵工序開工前,承包商必須提交開工報審表(施工組織計畫、機械、技術、工人數量;施工工藝及質量控制;材料現場情況;各項材料的試驗報告)。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提交的開工報審表審查後,將審查意見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承包商,承包商接通知後方可開工。

二、填寫質量驗收單。承包商對每道完工後必須通知監理工程師一起,進行工序質量自檢,自檢合格後,填寫質量驗收通知單,監理工程師立即對該驗收部位進行查驗,並填寫質量驗收單,作為監理工程師對該道工序的質量鑑定結論,如檢驗合格,即允許承包商進行下一道工序。

三、簽認中間交工證書,在每單項工程完工、承包商根據技術規範與監理工程師一起,進行自檢,合格後,填寫(中間交工證書),監理工程師彙總、檢查該項工程各道工序的開工表、質量驗收單進行現場驗收,均合格後,方可簽認中間交工證書。

對重點專案、重點工序、重點環節,應重點檢查控制,嚴格要求,不留後患。堅持做到「四不准」:即人力、機械、材料準備不足,不准開工;未經檢驗認可的材料,不准採用;施工工藝未批准,不准採用;前一道工序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後一道工序不准施工。

一、旁站監理

對重要的和對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工序(例如基礎隱蔽前處理、混凝土現場澆築),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理,及時發現影響質量因素和質量事故的苗頭,消除潛在的質量隱患,確保施工質量。

有質量問題

否是無質量問題

圖3-1 旁站監理程式圖

二、測量

目測法。憑感官和實踐經驗,採用看、敲等手法進行檢查。

「看」例如砌體牆表面是否整齊,砂漿是否飽滿,砌石顏色是否新鮮,混凝土外觀是否存在蜂窩、麻麵、狗洞。

「敲」:砌石是否堅硬,砂漿、混凝土標號是否達到設計要求。

量測法:利用量測工具或計量儀表,準確測量構築物的幾何尺寸,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三、試驗。確認各種材料、混凝土配合比、基礎承載能力、填築料的密實度等,通過試驗取得資料判斷質量情況。

四、行政手段。運用指令控制權發布指令檔案、質量驗收等手段,以控制工程質量。

五、利用支付手段。沒有監理工程師簽署的支付證書,業主不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以控制工程質量。

六、提前介入,平行監理,在施工單位對每道工序自檢時,監理工程師同時參與檢查,邊檢查邊整改。

1.6 具體質量管理方法和手段

1.61 監理機構應建立和健全質量控制體系,並在監理工作過程中不斷改進和完善。

1.6.2 監理機構應監督承包人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並監督其貫徹執行。

1.6.3 監理機構應按照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和強制性條文及施工合同約定,對所有施工質量活動及與質量活動相關的人員、材料、工程裝置和施工裝置、施工工法和施工環境進行監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審批、事中監督和事後檢驗等監理工作環節控制工程質量。

1.6.4 監理機構應按有關規定或施工合同約定,核查承包人現場檢驗設施、人員、技術條件等情況。

1.6.5 監理機構應對承包人從事施工、安全、質檢、材料等崗位和施工裝置操作等需要持證上崗人員的資格進行驗證和認可。

對不稱職或違章、違規人員,可要求承包人暫停或禁止其在本工程中工作。

1.6.6 材料和工程裝置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於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構配件,監理機構應監督承包人按有關規定和施工合同約定進行檢驗,並應查驗材質證明和產品合格證。

2 對於承包人採購的工程裝置,監理機構應參加工程裝置的交貨驗收;對於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裝置,監理機構應會同承包人參加交貨驗收。

3 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裝置未經檢驗,不得使用;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裝置,應督促承包人及時運離工地或做出相應處理。

4 監理機構如對進場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裝置的質量有異議時,可指示承包人進行重新檢驗;必要時,監理機構應進行平行檢測。

5 監理機構發現承包人未按有關規定和施工合同約定對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裝置進行檢驗,應及時指示承包人補做檢驗;若承包人未按監理機構的指示進行補驗,監理機構可按施工合同約定自行或委託其他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承包人應為此提供一切方便並承擔相應費用。

6 監理機構在工程質量控制過程中發現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裝置時,應指示承包人立即整改。

1.6.7 施工裝置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約定保證施工裝置按計畫及時進場,並對進場的施工裝置進行評定和認可。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裝置投入使用並應要求承包人及時撤換。在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包人對施工裝置及時進行補充、維修、維護,滿足施工需要。

2 舊施工裝置進入工地前,承包人應提供該裝置的使用和檢修記錄,以及具有裝置鑑定資格的機構出具的檢修合格證。經監理機構認可,方可進場。

3 監理機構若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裝置影響施工質量和進度時,應及時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撤換。

1.6.8 監理機構應審批承包人制訂的施工控制網和原始地形圖的施測方案,並對承包人施測過程進行監督,對測量成果進行簽認或參加聯合測量,共同簽認測量結果。

監理機構應對承包人在工程開工前實施的施工放線測量進行抽樣複測或與承包人進行聯合測量。

1.6.9 監理機構應審批承包人提交的工藝引數試驗方案,對現場試驗實施監督,審核試驗結果和結論,並監督承包人嚴格按照批准的工法進行施工。

1.6.10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約定對工程所有部位和工程使用的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裝置的質量進行自檢,並按規定向監理機構提交相關資料。

2 監理機構應採用現場察看、查閱施工記錄以及對材料、構配件、試樣等進行抽檢的方式對施工質量進行嚴格控制;應及時對承包人可能影響工程質量的施工工法以及各種違章作業行為發出調整、制止、整頓直至暫停施工的指示。

3 監理機構應嚴格旁站監理工作,特別注重對易引起滲漏、凍融、沖刷、汽蝕等部位的質量控制。

4 單元工程(或工序)未經監理機構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承包人不得開始下一單元工程(或工序)的施工。

5 監理機構發現由於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構配件、工程裝置以及施工裝置或其他原因可能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或造成質量事故時,應及時發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採取措施糾正。必要時,責令其停工整改。

6 監理機構發現施工環境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時,應指示承包人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必要時,應停工整改。

7 監理機構應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及其處理措施或遺留問題進行詳細記錄和拍照,儲存好相片或錄影帶等相關資料。

8 監理機構應參加工程裝置供貨人組織的技術交底會議;監督承包人按照工程裝置供貨人提供的安裝指導書進行工程裝置的安裝。

9 監理機構應審核承包人提交的裝置啟動程式並監督承包人進行裝置啟動與除錯工作。

1.6.11 工程質量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承包人應首先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未經承包人自檢或自檢不合格、自檢資料不完善的單元工程(或工序),監理機構有權拒絕檢驗。

2 監理機構對承包人經自檢合格後報驗的單元工程(或工序)質量,應按有關技術標準和施工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予簽認。

3 監理機構可採用跟蹤檢測、平行檢測方法對承包人的檢驗結果進行複核。平行檢測的檢測數量,混凝土試樣不應少於承包人檢測數量的3%,重要部位每種標號的混凝土最少取樣1組;土方試樣不應少於承包人檢測數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樣3組;跟蹤檢測的檢測數量,混凝土試樣不應少於承包人檢測數量的7%,土方試樣不應少於承包人檢測數量的10%。平行檢測和跟蹤檢測工作都應由具有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檢測機構承擔。

平行檢測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工程完工後需覆蓋的隱蔽工程、工程的隱蔽部位應經監理機構驗收合格後方可覆蓋。

5 在工程裝置安裝完成後,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包人按規定進行裝置效能試驗,其後應提交裝置操作和維修手冊。

1.6.12 工程質量評定。

監理機構應監督承包人真實、齊全、完善、規範地填寫質量評定表。承包人應按規定對工序、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單位的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自評。監理機構應對承包人的工程質量等級自評結果進行複核。

監理機構應按規定參與工程專案外觀質量評定和工程專案施工質量評定工作。

某監理公司質量管理制度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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