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房管理制度

2021-06-02 01:43:41 字數 1198 閱讀 8768

為加強礦燈管理,提高礦燈使用率,確保井下職工安全生產,特制定礦燈管理制度,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礦燈管理規定

1.所有下井人員換好衣服後,到燈房領燈視窗憑燈牌領取礦燈。

2.無燈人員持礦排程或機電科證明到視窗領取礦燈。

3.礦燈上架充電時應保持礦燈清潔並注意指標的狀況,表針起穩正常後方可離開,如表針指示不正常(如表針不動或打表),應及時交給值班員處理。

4.如發現自己使用的礦燈出現紅燈或其它故障,及時交給值班人員處理,並向燈房負責人匯報。

5.礦燈取不下來,不得硬拽,應及時向值班員詢問,否則拉坏燈頭或充電開關,給予30-50元罰款。

6.礦燈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隨意拆卸,如發現隨意拆卸,扣發礦類並嚴肅處理。

7.嚴禁在燈房吸菸,禁止攜帶易燃晚爆物品進入燈房,嚴禁攜帶油脂(如汽油、煤油、柴油、機油、潤滑脂)等進入燈房,在走廊內撒落油脂、油漆、水泥、紙悄等物應及時清理乾淨,否則給予責任人5-20元罰款。

8.丟失燈牌,須持單位證明到礦燈房辦理補辦手續。

9.工作變動或調離原單位應先到燈房辦理退燈手續,否則工資部門不予辦理其它手續。

二、充電室值班員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每班對所有礦燈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2.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3.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交**制度,如交接不清出現問題,由當事人負責。

4.班中進行衛生清掃工作。

5.值班人員**兩小時後,應將未交燈人員名單彙總報排程室。

三、獎罰制度

1.丟失礦燈每盞賠償70元;

2.損壞礦燈造成報廢賠償70元。

3.損壞燈線賠償15元;

4.損壞燈頭賠償15元;

5.私自拆卸礦燈,賠償15元;

6.私自開啟燈頭閉鎖或換燈泡後,不讓值班人員上鎖造成失爆,危及礦井安全罰款200元;

7.拿礦燈私做他用罰款50元。

8.上井不交燈,每過一天罰款10元。

9.無理取鬧,不聽勸阻罰款50元,交保衛部門教育處理。

10.漏充電一次給批評,再次發現罰款10元。

11.偷盜礦燈罰款100元,對揭發、抓獲偷礦燈有功人員,給予一定的獎勵。

12.丟失礦燈,應立即到燈房辦理申補手續,兩天不報者罰款10元。

13.值班員不嚴格礦燈考勤,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14.值班員服務態度不好,要認真追查,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經濟處罰。

15.由於管理不善丟失礦燈,每盞罰當班值班員70元。

礦燈房管理制度

一 收燈工作 1 收燈時,必須隨時檢查礦燈所屬部件有無損壞,如燈頭破裂和電池有損壞 燈線斷裂等時,應追查交燈者責任,並對存在問題的礦燈及時維修。2 要檢查收回礦燈的完好情況,對不完好的礦燈要及時維修,清潔後再上架充電。3 換班兩個小時後,仍有未交燈的人員,燈房負責人應將未交燈人員數量向礦排程值班人員...

礦燈房管理制度 新

礦燈延點 延時 紅滅燈管理制度 一 使用礦燈人員公升井後應及時將礦燈交回礦燈房,交還不得超過下列時間 早班15 00 中班23 00 夜班7 00。二 超過2小時礦燈仍未交回礦燈房者,燈房值班人員應匯報井排程並查明原因。三 燈房值班人員應將延時礦燈記錄在延時記錄本上,記錄應註明用燈人員單位 姓名 入...

煤礦礦燈房 充電房 管理制度

礦燈房崗位責任制 1 熱愛本職工作,以極端負責的態度作好充電工作。2 加強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3 熟練操作工作,做到 四懂 三會 四懂 懂裝置效能 懂裝置使用 懂一般結構原理 懂事故預防和處理。三會 會維護 會使用 會修理。4 做好礦燈的管理工作,堅持 兩固定 三對號 四不發 即 固定專人發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