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隊礦燈 自救器管理制度

2021-05-28 10:19:59 字數 760 閱讀 2036

為加強礦燈、自救器日常管理,減少人為損壞,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結合我隊實際情況,特制定龍門峽南煤礦機電隊礦燈、自救器管理制度:

(一)、礦燈、自救器由隊上統一管理,確定投放時間、報廢時間的考核。礦燈房負責日常管理和維護。

(二)、礦燈、自救器實行編號管理,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保管。人為損壞,人為丟失礦燈按原價賠償;造成安全事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礦燈、自救器使用者必須自覺愛護礦燈、自救器,嚴禁敲打、拆卸礦燈或者自救器,否則每次處罰50~100元。

(四)、礦燈工應對礦燈、自救器實行下井考勤,當班礦燈出井時間超過1h的及時向隊上匯報。對於交回的礦燈、自救器要清洗乾淨,並認真檢查,發現人為損壞礦燈或者自救器者,要立即向隊上匯報。

(五)、礦燈工對進庫和出庫礦燈、自救器的清潔、亮度、外觀失爆破損等負責。若檢查有衛生差、失爆等給予責任者30~50元的處罰。

(六)、建立礦燈、自救器台帳制度,新來礦人員或礦內調動人員都必須由勞資科出具手續,在礦燈房辦理領用礦燈、自救器和鎖;鑰匙應妥善保管,丟失鑰匙應立即報告礦燈房(由此造成礦燈丟失責任自負)。礦燈房應定期清理礦燈、自救器,保證隊別、姓名、編號與使用者準確相符。

(七)、礦燈房每月對礦燈失爆、充放電時間、燈線破裂、燈圈鬆動、燈頭密封、燈鎖緊固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到人頭,定期整改。

(八)、礦燈房建立礦燈專項檢查記錄,把每天檢查的具體內容,檢查的數量及具體事故準確填寫(包括覆蓋檢查、抽查),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否則處罰30~50元。

龍門峽南煤礦機電隊

2023年2月1日

2019礦燈自救器管理

陽煤開字 2012 號簽發人 王睿 關於印發 礦燈 自救器管理規定 的 通知公司所屬各單位 機關各部室 為了進一步落實集團公司第二次瓦斯防治會議精神,針對當前礦燈 自救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杜絕管理漏洞,為安全生產打下乙個堅實的基礎,經公司研究,特制定本規定,望認真貫徹執行。附件 礦燈 自救器管理規定...

自救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自救器的使用管理,保證礦工在礦井發生事故時安全避災,根據2011 版 煤礦安全規程 和集團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一 管理領導小組及部門職責分工 公司成立自救器使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 彭餘生 副組長 喬曉純 成員 寧義國 馮秀君 王利波 杜衛國 唐東寶 各使用單位技術副職...

自救器管理制度

1.井下職工必須每人配備一台自救器。2.自救器的發放 集中管理 自我服務 使用人員將自救器和礦燈一起放好,自鎖 自取 管理人員按規定檢查 維護。3.自救器不能和易燃 易爆物品放在一起,溫度在0 45攝氏度範圍內。4.建立自救器管理臺帳,臺帳內容與生產廠家 出廠日期 編號 使用日期 檢查內容 檢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