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管理制度

2021-04-24 15:17:24 字數 779 閱讀 5086

(一)充燈房設專人專燈、專用自救器,礦燈由使用人員本人取燈、交燈及充電,嚴禁轉借他人使用。

(二)外來參與礦井建設單位或包工隊的人員使用我礦提供的礦燈、自救器實行抵押金制度。使用人員初次領取礦燈前需交抵押金,抵押金由礦財務科統一收取。抵押金退還時持抵押金收據經相關管理單位確認無問題簽證後到財務科領取抵押金。

礦燈、自救器使用人離礦時因抵押金收據丟失時,必須由所在原單位出具證明後到財務科退還抵押金。

1、抵押金收取範疇:礦屬員工及外來檢查人員使用礦燈、自救器者不交抵押金;凡是來我礦施工的單位,如安裝公司等使用我礦提供礦燈、自救器等須交抵押金。

2、抵押金收取金額:

按照借用數量收取抵押金:50盞礦燈以下收取抵押金3000元;50-100盞礦燈收取抵押金5000元,100盞礦燈以上收取抵押金8000元。

3、使用礦燈及自救器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丟失或損壞礦燈與自救器,按照礦燈與自救器原價賠償。

(三)公升井人員礦燈充電前,必須將礦燈和自救器擦乾淨,不准將帶有油汙、灰塵、泥漿和水滴的礦燈和自救器放入燈架內,否則,對使用人罰款20元/臺。

(四)礦燈架只能存放礦燈及自救器,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五)嚴禁撬開燈架取燈,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0元;嚴禁使用鑰匙試開他人燈架,否則,按偷盜論處,移交礦處理。

(六)礦燈、自救器如有問題,使用人員應交於燈房管理人員維修或更換,嚴禁個人開啟礦燈或自救器。

(七)進入燈房要文明禮貌,保護好環境衛生,不得摸髒牆壁,隨手亂丟紙屑、食品袋等雜物。

(八)嚴禁在燈房內大聲喧嘩、打玩嬉鬧和長時間逗留。

機電科2023年2月1日

礦燈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之 簽發人 一 燈房要對礦燈實行統一編號管理,固定充電架集中保管,並劃分責任區落實到人。二 充燈房要保持乾淨整潔,充電架每天清洗一次。礦燈擦洗乾淨,認真檢查礦燈,確無問題時方可上架充電。三 燈牌由充燈房統一管理,按架分組編號,每架至少預留5 備用燈位置,以便丟失後補充投用。下井職工領到礦燈後...

礦燈管理制度

富源縣鑫龍煤礦 1.下井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充燈房領取礦燈,礦燈實行專人專用,實行人 燈對號,燈房必須按照礦燈號發放礦燈。2.領燈時詳細檢查礦燈是否符合礦燈的完好標準要求,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鬆動,玻璃破碎,電池盒有裂縫等情況,可要求燈房更換。否則責任自負。3...

礦燈房管理制度

一 收燈工作 1 收燈時,必須隨時檢查礦燈所屬部件有無損壞,如燈頭破裂和電池有損壞 燈線斷裂等時,應追查交燈者責任,並對存在問題的礦燈及時維修。2 要檢查收回礦燈的完好情況,對不完好的礦燈要及時維修,清潔後再上架充電。3 換班兩個小時後,仍有未交燈的人員,燈房負責人應將未交燈人員數量向礦排程值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