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量化考評制度

2021-05-28 07:40:50 字數 4021 閱讀 1823

教職工及實施 細

則*****校

2023年9月

一、師德考評及實施細則(80分)

該項考評以80分為滿分,如果被考評人在考評期內對學校做出重大貢獻,可一次加記5—20分;打架、罵人、酗酒**等有嚴重損害學校聲譽,造成極壞影響的,一次性扣除5—20分;凡每期師德量化總分低於48分者,視為師德不合格,取消本期評先、評優、晉級資格。

1.(15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教工會議、各項活動。每缺一次扣1分,請假一次扣0.5分,此條由校長、政教處負責,會同考評小組考評。

2.(20分)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嚴守師德,服從領導,愛護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課堂上不抽菸,不接打手機,記20分。如有一次違規行為者扣1分。此條由教務、學生考評為依據進行考評。

3.(15分)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記15分。如上班期間非工作需要串崗聊天、打撲克、打麻將、下棋等,發現一次扣1分。此條以每日行政值班人員檢查情況為依據進行考評。

4.(15分)講團結,顧大局,態度積極,工作主動,記15分。如有一次撥弄是非、挑起矛盾、惡語傷人、損人利已者,扣1分。此條由政教、教研組、學校領導平時掌握的情況進行考評。

5.(15分)自覺抵制社會不正之風,積極參加公益勞動,記15分。如果有一次亂收費、亂髮教輔讀物、亂罰款者扣10分;公益勞動不參加者扣1分。此條由校長、教研組進行考評。

6.需要另計分的,由本人提供材料,交考評組核實評定分值。

二、出勤考評制度及量化標準(60分)

教職工出勤考評以60分為滿分。如果被考評人員每期出勤率達不到50%,即量化部分低於30分者,該期出勤以零分計。該項出現負分者,從總分中扣除。

1.教職工有曠職行為者,一天扣4分,任課教師曠課1節扣2分。

2.教職工因病、因事缺勤者,應履行請假手續,請假1—7天者由校長審批,5—15天由中心校審批,16—30天者由鎮主管領導審批,30天以上報教育局審批。請病假者應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每天扣0.5分。假期滿後及時銷假,超假者按曠工處理。

3.教職工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包括簽到、上課、監考、會議等。

4.產假:憑獨生子女證,從請假之日起享受半年假期(含節假日);婚假一周;喪假,直系親屬3—7天,旁系親屬1天。規定的產假、婚假、喪假不扣考勤分。

5.由事後補辦的請假手續,須經主管領導簽字生效。病假每天扣1分,事假每天扣2分。

6.教職工應參加學校、教研組組織的有關集會,無故缺席,按曠職處理,一天扣4分,請假每天扣2分。

7.教職工出勤考評由行政值班領導提供材料,配合學校考評小組進行考評。

三、教師業務考評細則及實施辦法

1.工作量(50分)

教師周工作量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到主科、副科、作業理、自習、班主任、行管人員等)來確定考評辦法,滿分為50分。擔任並完成工作量50%以下者記40分,在50%以上不足100%者記45分,每超乙個工作量記1分。

2.教案(50分)

①所任課程每課時都有教案得25分,每少1課時扣1分;

②教案符合規定標準得25分,不符合規定或書寫潦草,每節次扣1分。

實施辦法:教務主任、教研組長每兩周檢查、簽批一次本組教師前兩周的教案,並評出等級,作好檢查記錄,期末由教務處結合平時檢查結果,確定綜合量化考評結果,足額備課並全部達標者記滿分,評為優秀教案者加計5分。

3.教研活動(20分)

①每位教師每學期都應承擔一項教研任務或分擔一次示範課和評果的中心發言人任務,教研組期初應將教研活動計畫交教務處存查;

②按本組教研活動計畫認真實施。教研任務材料、示範課教案、中心發言人材料都要有檔可查,完成教研活動任務的得20分;

③不承擔教研任務的不得分。

考評辦法:教務處主任、教研組長根據每週教研活動情況作出考評結果,有關材料統一存檔,期末核准記分。

4.上課與輔導(20分)

按課程表安排準時到班上課,不遲到、不早退、教學認真、輔導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為學生解疑答難,每期學生兩次考評滿意率平均90%以上者,記滿分,每下降5個百分點扣2分。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空課一節扣2分。每期學生兩次考評滿意率均在95%以上者加記5分。

考評辦法:遲到、早退、空課以教務處考課檢查記錄為準,學生考評由學校期中、期末分兩次組織問卷測評。

5.聽課(50分)

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課時,每少一課時扣2分。教師要按時參加各種聽課活動,無故不參加一次扣1分。聽課記錄應書寫認真,聽課應有評課意見,並於下課後交組織人、授課人簽字,否則不計分。

考評辦法:教務處根據聽課記錄記分。

6.作業批改(50分)

各校根據學科特點確定每週的作業量和批改要求。

按規定量布置作業並全收全改,批改認真,有詳細的批改記錄,發作業及時者,得50分。作業布置量少,收交率低,批改不認真,發作業不及時,無詳細批改記錄者,每班每項扣1分。

考評辦法:教務主任、教研組長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檢查評分結果交教務處,期末結合平時考查結果定出每位教師作業批改考評總分。沒有作業的學科,各校結合實際情況由考評組確定。

7.教育教學能力分卷(一)——平時測試(25分)

①教師應根據學校要求,加強對平時成績的考評,適時對學生進行單元或章節測試,考前向教務處通報,考後將試卷及學生考試成績交教務處,並將考試情況進行總結,每次記2分,否則不記分。

②在學校抽考或期中、期末考試中,成績填寫不認真,有漏登、錯登,多處塗改或未按要求填寫的,每人扣1分。弄虛作假、隨意改動學生成績者,除此項考評記0分外,還應扣除政治思想考評成績20分。

③在鎮競賽考試中,初中1—2名、小學1—10名記5分,初中最後1名、小學後3名,扣5分。

8.教育教學能力分卷(二)——考試考查(25分)

①按要求完成出題任務且質量較高者記5分,遲交試卷或試卷不符合要求扣2分。

②按要求完成監考任務的記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監考不負責的每次扣2分﹙監考時擅離考場、看書報雜誌、接打手機,打瞌睡、做與考試無關的其他事﹚。

③評卷做到及時準確,記5分。評卷不負責,每人次扣2分(故意壓低或抬高學生分數,私自為學生填寫答案或改動其他教師的評判成績,評卷期間進入其他學科的評卷場所干擾他人評卷,無故拖延評卷時間,效率低,錯誤率高,擅自改動試卷分值)。

④認真作出試卷分析,並及時送教務處的計5分。未作試卷分析不得分,試卷分析不認真,敷衍了事的扣2分。

⑤技能學科獲獎者記5分(含體、音、美、勞)。

考評辦法:由教務處根據各位教師履行職責情況做出考評。

9.教學效果(100分)

該項由教務處依據中心校組織的期末教學成績來衡量,具體考評方法如下:

①第一名計100分,每降乙個名次,依據參賽班數進行折算,最後一名10分;

②未參賽學科,結合教師意見,由考評組確定。

③承擔兩門以上教學任務的,按所教學科的平均成績。

④初三第二學期以中招成績為依據。

10.教學實績獎

①教師節表彰的模範:省級20分,市級15分,縣級10分,鎮級5分;

②優質課評選:省級10分,市級7分,縣級5分,鎮級3分;

③教師個人撰寫的專業**:國家級10分,省級7分,市級5分,縣級3分;

④公開課、觀摩課活動:縣級5分,鎮級3分,點級2分,校級1分;

⑤在教學有關比賽中,個人或輔導的學生獲得榮譽:市級計15分,縣級10分,鎮級5分;

⑥班主任獎:市級10分,縣級7分,鎮級5分;

⑦對教育教學有特殊貢獻者,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加記分。

以上各項,同一獎項按最高一項記分,只一次性評定記分,不累計加分;必須公開、透明,否則不記分。

參評辦法:由教務處在期末統一憑個人上交有關證件及有關證明評定計分。

四、學生教育管理

全鎮教師應加強平時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各班紀律的好壞應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直接掛鉤,平時堅持考核,一天一檢查,一周一小結,一月一彙總,期終全校或年級段統一排序,第一名班主任記35分,每降乙個名次降5分。(任課教師參照所任班級班主任的分數降5分計算,任多班課程的教師取平均分。)

參評辦法:由教務處根據平時考評給任課教師計分,不擔課的此項為0分。

五、量化考評的使用

①期終教師教績考評的依據;

②期終教師教績獎勵的依據;(每學期各校要抽出不少於公用經費的20%對教師進行獎勵。)

③各校要根據此制度的相應條款制訂出本校的具體實施辦法;

④本制度及實施細則從9月20日起執行。

*****學校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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