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庄小學教師工作考核制度

2021-05-27 21:32:15 字數 4572 閱讀 3627

為引導教師明確並積極履行崗位職責,不斷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激發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建設一支政治和業務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穩定的教師隊伍,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教務科以教育理論和教師評價理論為指導,根據中師教學工作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及心理特點,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力求使科學性和可行性相結合,方向性和目的性相結合,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制定本考評方案。

一、考核評價體系

教師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包括「量」評、「質」評和隨機專案等三大部分。「量」評,主要根據教師所完成的工作進行計量,然後折成實得分數。「量」評權重為0.

40。「質」評,主要根據教師所完成的工作質量進行評價,權重為0.60。

「質」評由學生評價(權重0.20),組長評價(權重0.06),教務科評價(權重0.

20),主管校長評價(權重0.10)和群眾評價(權重0.04)等五部分組成。

隨機專案評價由加分專案和減分專案兩部分組成。

二、考核評價辦法

(一)工作「量」的考評

1、工作量的標準

(1)備課:按照教學計畫進行的並按要求完成的教案,一節課計2課時。

(2)授課:依照教學進度進行的,完成本節課教學任務的,每節課計1課時。

(3)作業批改:按教務科的規定布置作業,並全批改的,每班次計2課時,作文全批改的每班次計2課時。

(4)單元考試:單元考試(包括命題、監考、批卷)每班次計2課時。(單元考試一學期4—5次,要求隨堂考試。)

(5)代課:由教務科安排依所代課的教學進度進行,並完成教學任務的每節課計2 課時。

(6)公開課:依計畫進行的校級公開課每節計4課時,參加國家、省和市級公開課,每節分別計6、5、4課時。

(7)教務科統一安排的並依計畫進行的各類考核、比賽的組織評定工作,各種檢查****的監考工作,每60分鐘計1課時。

(8)課外活動:按照教務科要求,有計畫進行的課外活動每節計1課時。

(9)教務科統一安排的基本功的訓練與指導,每60分鐘計1課時。

(10)班主任工作:履行班主任職責者,每週計3課時。

(11)教研組長工作:履行教研組長職責者,每週計5課時。

(12)幹事工作:履行幹事職責者,每週計5課時。

(13)計畫、總結:依教務科的要求完成的每份合格的計畫和總結各計4課時。

(14)參加比賽活動:參加學校或教務科組織的與教學有關的比賽,參賽者(除公開課)每次計4課時。

(15)承擔講座:承擔學校或教務科安排的講座每小時計6課時。

(16)指導見、實習:教務科統一安排的檢查指導見習、實習,每天計3課時。

(17)公出:除計公出期間的備課、授課工作量外每天加2課時。

(18)其它工作:學校、教務科或其它科室安排的非教學工作,由布置工作部門上報教務科後教務科參照以上條款,審核確定其工作量。

2、工作量的統計

教師的工作量,教務科按上述計量辦法用微機每週統計一次,並及時反饋各教研組。

3、工作量的核算

每學期末,教務科彙總教師總工作量後,按如下公式編制程式,用微機計算,折成實際得分。

即:實際得分= (某人實際工作量 — 最低工作量)+ 40

(二)教師工作「質」的考評

教師工作「質」的考評由學生評價(權重0.20)、組長評價(權重0.06)、教務科評價(權重0.

20)、主管校長評價(權重0.10)、群眾評價(權重0.04)等五部分組成。

1、學生評價(權重0.20)

每學期末,教務科從各班抽一部分學生,對任課教師進行評價。學生評價教師,主要根據任課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方法,教學組織,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後,把任課教師排出順序,分出檔次。學生對任課教師的評價區分為5個等級,11個檔次,即「非常滿意」(上、中、下),「比較滿意」(上、中、下),「基本滿意」(上、中、下),「不太滿意」和「不滿意」。

對每一檔次評分標準為「非常滿意」的上檔100分,「不太滿意」為50分,「不滿意」為40分,其它檔次之間相差為5分。學生的評價錶樣見下表:

2、組長評價(權重0.06)

每學期末,教務科組織教研組長對組內教師進行評價。組長的評價主要根據教師政治表現,師德修養、工作態度、文化專業知識水平,課堂教學情況和教育教學研究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的基礎上,把組內教師排出順序,分出檔次。組長對組內教師評價區分為4個等級10個檔次,即「優」(上、中、下),「良」(上、中、下),「中」(上、中、下)「差」。

對每乙個檔次的評分標準為「優」上、中、下分別是100,95,90分,「良」上、中、下分別是85,80,75分;「中」上、中、下分別是70,60,50分,「差」為40分。組長的評價錶樣見下表:

3、教務科評價(權重0.20)

每學期末,教務科根據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文化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教研、教改能力和完成本職工作情況,對每一位教師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的區分和各檔次評分標準同組長評價。

4、主管校長評價(權重0.10)

每學期末,主管校長根據教師的平時表現,實際能力和完成本職工作情況,對每一位教師進行評價。評價的區分和各檔次評分標準同教務科評價。

5、群眾評價(權重0.04)

每學期末,教務科組織一部分教師對任課教師進行評價。評價的區分和各檔次評分標準同組長評價。

(三)隨機專案評價

隨機專案評價由加分專案(上限為5分)和減分專案組成。

1、加分專案(上限為5分,超過5分按5分計)。

①個人承擔的教改實驗專案獲國家級或省、市級科研成果獎的,國家

一、二、三等獎加4、3、2;省級

一、二、三等獎的加3、2、1分;市級

一、二、三等獎加2、1、0.5分。

②在國家級或省、市級學術刊物上發表**的,每篇**分別加2、1、0.5分。

③由學校或教務科統一安排參加與教育教學有關的交流**獲獎的:國家

一、二、三等獎加1.5、1.0、0.8分;省級

一、二、三等獎加1.0、0.8、0.5分,市級

一、二、三等獎加0.6、0.4、0.2分。

④所輔導的學生在國家或省、市級比賽活動中獲獎的並指導教師被評為優秀指導教師的給指導教師按第③條標準加分。

⑤在學校或教務科組織的與教學有關的評比活動中獲

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0.5、0.3、0.2分。

⑥在校內**評比中獲

一、二、三等獎的加0.3、0.2、0.1分。

⑦在校報上發表**按校級一等獎的標準加分。

⑧其它與教育教學等業務有關專案的加分,可參照以上條款,由教務科審核確定。

2、減分專案

(1)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各種會議,無故不參加者一次扣1.0分。

(2)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3)上課遲到、早退、壓堂或中途離開教室者一次扣0.5分。

(4)無教案上課一次扣1.0分。

(5)教案不合格的一節扣0.5 分。

(6)作業布置與批改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0分。

(7)曠課一節扣2.0分。

(8)學校查崗無故不在崗者一次扣5分。

(9)監考、閱卷和成績統計等工作無故不參加按曠課標準扣分。

(10)在教研組內做教學無關的事情者一次扣0.3分。

(11)不經過教務科批准隨意串課者一次扣0.5分。

(12)不經過教務科批准以上自習、布置作業或安排學生自行訓練等為理由,教師離開教室者一次扣1分。

(13)計畫或總結不合格者扣1.0分,不按時上交扣0.5分。

(14)平時成績統計不符合要求者扣1.0分,不按時上交扣0.5分。

(15)安排的工作不按時完成、不按要求完成或完成過程中有失職行為者根據情況每項扣0.5—5.0分。

(16)不遵守學校有關規定,造成失誤者根據情況扣1—10分。

(17)上述未盡事宜,可參照以上標準扣分。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教師年終不得評優:

1、一學期上課遲到、早退、壓堂或中途離開教室3次以上者;

2、一學期無教案上課3次以上者;

3、一學期課時教案不合格5節以上者;

4、一學期曠課1節以上者;

5、學期末教師業務考試不合格者;

6、學期末計算機等級考試不合格者;

7、學生民意測驗的分數低於60分者;

8、一學期曠職一天以上者;

9、一學期累計病事假半個月以上者;

10、一學期累計上班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

11、一學期累計無故不參加學校或教務科組織的活動或會議3次以上者或會議和活動遲到、早退4次以上者;

12、不遵守學校或教務科有關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者。

四、考評步驟及要求

1、學習理解。教研組組織組內教師認真學習、討論考評方案,使被考評者明確考評的意義、指導思想和原則,理解和掌握考評方案。

2、統計彙總。教務科每週統計一次教師工作量並及時反饋。

3、平時檢查。為了獲得真實的考核材料,教務科對教師的工作加強平時檢查,通過審閱教師業務聽課、座談、問卷調查、民意測驗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情況。

4、建立檔案。教務科建立《教師考評結果彙總表》,並注意平時積累材料,認真記實、填入考評檔案,作為使用獎懲評優的重要依據。

5、自我總結。每學期期末,教師本人按著考評方案所規定的專案、標準及要求寫乙份實事求是的述職報告。並在教師本人所在教研組進行宣讀。到期末教師將自己的業績材料提供給教務科。

6、綜合考評。學期末,教務科按著考核方案對教師進行綜合考評。然後對教師的「量」評分、「質」評分和隨機專案評分進行彙總,作為學期考評的最後分數。

並按分數的高低排出順序、確定名次,上報學校。

二o一二年二月九日

小學教師工作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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