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1-05-27 14:32:38 字數 1009 閱讀 1573

1、市場開辦者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管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菜市場管理制度,負責本菜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管,加強對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2、市場開辦者應當與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安全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追溯、召回、退貨等條款,明確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3、市場開辦者應審查經營者的工商、稅務、食品流通許可等證照,查驗重要農副產品進貨憑證、**商的經營資質和實際經營情況,查驗畜產品、水產品、禽類及其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或產地證明和其它依法應當經檢測合格方可銷售的農副產品檢測證明。相關證照留存備查。

4、市場開辦者應督促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建立農副產品經營台賬,記錄進貨渠道。設定規範的農副產品檔案櫃,立農副產品質量安全檔案。

5、市場開辦者應配備食品快速檢測裝置,每天對市場上經營的食品或農副產品開展快速檢測,並記錄檢測結果,對檢測不合格的應當督促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6、市場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對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和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督促整改;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督促經營者依法辦理。對為取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檢測不合格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禁止入場銷售。

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對下列情況的菜市場開辦者和有關責任人,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未履行食品安全檢查責任、實施索票索證度的;未按規定及時向當地食品安全機構或有關部門報告事件;故意或授意他人瞞報、漏報、緩報、謊報食品安全事件的;

2、未制定或未及時有效啟動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造成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不力;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能及時有效組織救援工作造成不良後果的;對食品安全管理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或事故的,其他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失職行為。

3、對未履行食品安全職責的經營者,由市場開辦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黃牌警告、取消入場則個等處理,違《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因本攤位銷售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應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菜市場食品安全制度

市場經營者應當遵守和執行市場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責任。一 市場經營者應實行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進貨臺帳,記錄進貨渠道。經營者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檔案,包括營業執照 生產經營許可證 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檔案。經營者在購進食品時,應當...

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進本市農貿市場規範化管理,加強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維護農貿市場交易秩序,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落實農貿市場開辦單位的管理責任 規範市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保證食用農副產品消費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

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 營業執照等證件,發現其不具備食品經營資格的,禁止其入場經營。二 通過簽訂合同 責任狀等方式,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其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及時暫停或者取消入場經營資格 發現食品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