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化工學院學生黨員考核制度正式檔案

2021-05-27 14:32:38 字數 4731 閱讀 8736

第六條此考核制度適用於化學化工學院所有非畢業生黨員。

第二章考核內容

個人評議

第七條品德考核

目的要求:考核是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熱愛社會主義國家,擁護黨的領導;是否自覺遵守《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要求,尊師重學,愛校如家;是否服從組織領導、關心集體,反對個人極端主義,積極熱心為集體服務,堅持理論學習,用先進科學的理論知識指導自己的言行。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四項基本原則,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理論修養,並堅持黨的各項理論學習加3分;

(2)參加預備黨員培訓獲優秀學員稱號加3分;

(3)乙個季度內不按時上交思想匯報或工作感受心得扣2分/次;

(4)參加校、院黨委組織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中,無故缺席扣3分/次,無故遲到扣2分/次,中途離場扣2分/次,請假批准不扣分;

(5)有損害化學化工學院黨支部榮譽行為扣3分/次。

第八條勤績考核

目的要求:考核工作態度和事業心(以考勤分為主要依據)。主要是考核其是否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鑽研業務;是否能深入基層,廣泛了解廣大同學思想動態和要求,為廣大同學服務。

(1)按時參加學生黨員各項工作會議、大型活動全勤加5分,無故缺席扣3分/次,無故遲到扣2分/次,中途離場扣2分/次,請假三次當缺席扣3分;

(2)按要求參加蹲點班級開展的團組織生活會加3分/次,無故缺席扣2分/次,請假批准不扣分;

(3)下到蹲點宿舍了解情況和督察衛生達到每月四次加6分,達到六次以上加8分,缺一次扣1分,缺二次扣2分,缺三次扣4分,缺四次扣6分;

(4)按要求參加黨務中心評議考核部和學風督察組工作加3分,無故缺席扣2分/次,請假批准不扣分;

(5)學生黨員任團委學生會幹部,按時參加團委學生會各項會議和安排的各項工作加3分,無故缺席扣2分/次。

第九條能力考核

目的要求:考核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其是否熟悉本職工作,是否具備與現職相適應的組織領導能力,特別是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創新能力。

(1)主動向學院書記、領導或學生工作辦公室老師以及相關團委學生會部門討論有關黨員的工作安排和想法加3分;

(2)定期向老師和組織匯報自己工作情況以及所帶班級或宿舍成員表現情況加5分;

(3)同學中出現嚴重違紀行為或發生重大事故,及時上報加6分,如有隱瞞扣10分/次。

第十條學習成績

目標要求:考核學習目的是否明確;是否熱愛本專業,刻苦鑽研,遵守學習紀律;是否努力提高專業知識水平。

(1)學生黨員在各類活動競賽中獲得名次或評為優秀,省級加10分/次,市級加8分/ 次,校級加5分/次,院級加3分/次;

(2)學期成績平均分排名在專業10%以內加8分,20%以內加6分,不重複加分;(以學期計算)

(3)英語過四級、計算機過

二、**加6分,英語過六級加8分;(只算當學期)

(4)考試不及格扣2分/門。(以學期計算)

組織評議

第十一條工作實績

目標要求:考核學生黨員工作是否取得成效,是否發揮黨員先進性作用,是否努力提高學生黨員的業務水平。

1.支部工作

(1)召開民主生活會時,表現積極加4分/次;

(2)召開民主生活會時,態度不認真扣3分/次;

(3)執行院黨委及各支委交付的任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交辦的工作加6分;

(4)對於院黨委及各支委交付的任務不及時完成扣3分/次,不執行扣5分/次。

2.蹲點班級

(1)班級量化考核年級排名中前三依次加6分/次,5分/次,4分/次,倒數第一扣3分/次,倒數第二扣2分;

(2)到課率年級排名中前三依次加6分/次,5分/次,4分/次,倒數第一扣3分/次,倒數第二扣2分/次;

(3)團組織生活會開展院級優勝獎加5分,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

(4)學院組織的晚自習全勤加3分/周,在沒有缺席的情況下出勤率達到95%加2分/周,達到90%加1分/周,缺席扣1分/人;

(5)期末考試中本專業學習成績排名第一加5分;

(6)英語四級、計算機二級**在同年級排名第一加6分,英語六級排名第一加8分;

(7)班級在校級評獎中獲優秀班集體或優秀團支部加8分;

(8)班級成員精神狀況出現異樣及時上報加6分,未及時上報引起嚴重後果扣10分;

(9)本班出現打架鬥毆及時上報加6分,未及時上報引起不良後果扣10分。

3. 黨員宿舍

(1)衛生院級不合格扣2/次,校級不合格扣3分/次,院級優秀加2分/次,校級優秀加3分/次;

(2)黨員宿舍全勤加2分/周,黨員本人晚歸扣2分/人次,早籤未籤扣2分/人次,宿舍其他人員晚歸扣1分/人次,早籤未籤扣1分/人次;

(3)在雅室設計或其他宿舍活動中獲得的成績按等級分:校級一等獎加8分,二等獎加6分,三等獎加5分,優勝獎加3分;院級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優勝獎加1分;

(4)宿舍被評為院級「優秀宿舍」加5分,校級「百優宿舍」或「文明宿舍」等加12分,校外獎勵酌情加10-15分;

(5)宿舍內發生重大事故如火災、打架鬥毆等事件及時上報加6分,未及時上報引起嚴重後果扣10分;

(6)宿舍內有同學精神異樣及時上報加6分,未及時上報引起嚴重後果扣10分;

(7)宿舍內成員沉迷網路遊戲及時上報加6分,未及時上報引起不良後果扣10分。

4.所帶宿舍

(1)衛生院級不合格扣2/次,校級不合格扣3分/次,院級優秀加2分/次,校級優秀加3分/次;

(2)所帶宿舍全勤加2分/周,晚歸扣1分/人次,早籤未籤扣1分/人次;

(3)在雅室設計或其他宿舍活動中獲得的成績按等級分:校級一等獎加8分,二等獎加6分,三等獎加5分,優勝獎加3分;院級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優勝獎加1分;

(4)宿舍被評為院級「優秀宿舍」加5分,校級「百優宿舍」或「文明宿舍」等加12分,校外獎勵酌情加10-15分;

(5)宿舍內發生重大事故如火災、打架鬥毆等事件及時上報加6分,未及時上報引起嚴重後果扣10分;

(6)宿舍內有同學精神異樣及時上報加6分,未及時上報引起嚴重後果扣10分;

(7)宿舍內成員沉迷網路遊戲及時上報加6分,未及時上報引起不良後果扣10分。

5.其他個人方面

(1)課堂考勤缺課扣2分/次,遲到扣1分/次;

(2)黨務中心評議考核部、學風督察組和團委學生會反映黨員工作出色,根據情況酌情加3-5分,表現差者據情況扣2-4分;

(3)考試舞弊或受紀律處分則當月考核直接評為不合格。

第三章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黨務部不定期派人到學生黨員蹲點班級和蹲點宿舍進行民意調查,學期末綜合他們所反映的情況作出公正的群眾評議。

第十三條每個學生黨員必須嚴格按《學生黨員量化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認真填寫「化學化工學院學生黨員量化考核詳表」和「黨員考核自我總結」,在規定時間內上交相應支部。

第十四條各支部支委(包括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律律員)根據支部成員的在支部工作上的表現,審查每份學生黨員量化考核詳表以及黨員考核自我總結,得出公正的支部工作評議結果並填寫支部意見,整理成檔案在規定時間內交到黨務工作中心。

第十五條團委學生會有關部門提供學生黨員個人宿舍和蹲點宿舍情況、蹲點班級的各項排名或學生黨員工作開展情況,黨務工作中心評議考核部負責工作成績統計。其中宿管部提供學生黨員宿舍和蹲點宿舍衛生、晚歸及各項宿舍評獎評優情況,組織部提供班級開展團組織生活會評獎情況和蹲點黨員出勤情況,辦公室提供班級各項排名和班級量化考核情況,黨務中心評議考核部、學習部和團委學生會提供學生黨員開展工作的相關情況,根據相應條款作出公正的組織評議。

第十六條黨務中心評議考核部綜合所有專案,評出等級,經相關負責老師審核後公布,允許在公布後3天內提出質疑,如有質疑,黨務部將派專人予以解釋。

第十七條考核過程應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多方收集意見使考核結果真實。

第十八條考核過程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給予通報批評。

第十九條黨務工作中心評議考核部對每次考核結果要妥善保管,以便查閱,並且在考核無誤後三天內作出評定,評出結果作為相關專案評優的依據。

第二十條在學期綜合測評中考核等級分別以優秀90分、良好70分和合格60分算總分,所得分和學期群眾評議結果作為學生黨員年終優秀黨員評選依據,考核不合格的黨員或延期轉正的黨員取消其相應年度優秀黨員評選資格。

第二十一條學生黨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與相應的處理。

1.對預備黨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延長預備期一年,並給予通報批評:

(1)無故不參加各種活動和會議累計達3次者;

(2)無故不完成組織布置的工作任務累計達2次者;

(3)一學期無故曠課、不參加早鍛鍊、晚歸、寢室衛生不合格累計達6次者;

(4)累計2次黨員量化考核不合格者;

(5)蹲點宿舍和班級出現問題不及時處理達3次者;

(6)犯原則性錯誤者;

(7)違反國家法令、法規和校紀、校規,造成不良影響,受到紀律處分者。

如上情況嚴重者,根據黨委決定可對其進行相應的黨內處分。

2.對正式黨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通報批評:

(1)擔任入黨介紹人未做好預備黨員考察者;

(2)轉正後放鬆要求,群眾反映大者;

(3)無故不參加各種活動和會議累計達3次者;

(4)無故不完成組織布置的工作任務累計達2次者;

(5)一學期無故曠課、不參加早鍛鍊、晚歸、寢室衛生不合格累計達6次者;

(6)累計2次黨員量化考核不合格者;

(7)蹲點宿舍和班級出現問題不及時處理達3次者;

(8)犯原則性錯誤者;

(9)違反國家法令、法規和校紀、校規,造成不良影響,受到紀律處分者。

如上情況嚴重者,根據黨委決定可對其進行相應的黨內處分。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於化學化工學院黨委,並視具體情況對其進行修改。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化學化工學院黨委

2008.9.28

化學化工學院學生黨員發展條件

一 必備條件 學生發展時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 取得黨課結業證書一年及以上並提交思想匯報2n次及以上 n為學期數 2 獲得化學化工學院宿舍工作先進個人一次或優秀宿舍長兩次 3 連續擔任校 院學生會副部長及以上幹部半年及以上 含班長 團支書 或連續擔任班級幹部一年及以上 服從大局,服從學院安排,不含正...

化學化工學院學生黨員行為規範

關於制定化學化工學院學生黨員行為規範的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根據黨的有關規定和大學生行為規範,特制定本規定。一 學習方面 1.專業課學習必須在班級排在中上水平。開展 一幫一 幫助學習困難學生。保證被幫助學生學期內無掛科。2.上課期間坐在教室前排。手機必須關機。認真聽課,做好筆記,不做...

化學化工學院學生請銷假制度

為加強學生紀律管理,規範學生請銷徦活動,建立和鞏固學生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秩序,根據 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等相關規定制訂本辦法。第一條 凡我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事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