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學院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

2021-12-25 21:09:32 字數 1007 閱讀 1280

制定部門考核制度,目的在於通過對部門一定期的工作成績、成就考核,加強各部門間的交流。通過考核制度還可促使部門有計畫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建工學院學生會今後有更還的發展。

《建工學院學生會各部門考核制度》每一期考核時間為一學期考核成績應公正公平。考核達標成績為85分,共計為100分。成績公布前必須經學工辦老師同意。

一、日常考核(佔55%)

(1):部長按時完成自己的工作,該年工作計畫中的實現程度。(佔5.5分)

(2):部長完成的工作質量考核。(佔5.5分)

(3):部長按時進行部門例會。(佔5.5分)

(4):部長將情況及時向主席團匯報。(佔5.5分)

(5):部長按時參加例會。(佔5.5分)

(6):部長在例會中有無遲到、早退現象。(佔5.5分)

(7):部長是否經常了解幹事平時生活。(佔5.5分)

(8):部長經常組織成員積極參加各種活動。(佔5.5分)

(9):部長個人能積極參加公益活動。(佔5.5分)

(10):幹事對部長的印象。(佔5.5分)

注:該項打分時只要過半幹事同意則行。

二、部門活動考核(40%)

(1):學校及主席團安排部門的活動考核(佔10分)

注:學校安排部門的活動考核主要是部門在考核期內能順利地組織好學校及主席團的安排的活動。

(2):部門自行組織公益活動考核(佔15分)

注:部門自行組織公益活動考核是指部門在一學期考核期內有參加3次以上,並有相關資料證明(組織參加之前應有相關申請經主席團成員同意,活動後還應有**總結等資料)

(3):部門為學生會策劃活動考核(佔5分)

注:部門為學生會策劃活動考核主要是指部門能為學生會成員很好的地組織活動並能通過大部分成員的認可。

(4):部門自行組織活動考核(佔10分)

三、主席團、其他部門對該部門的打分(5%)

主席團給部門的打分主要以部長帶領幹事的工作成績,部長的工作成績等,主要是對乙個部門的映像分。

注:該項考核應經主席團個成員同意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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