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2021-05-25 11:08:56 字數 4955 閱讀 4899

目的:為實現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目標,提高員工安全技術水平和安全文化素質及風險防範意識,防止產生人的不安全行為和降低或消除物及周邊環境的不安全因素,減少或避免安全生產事故。

責任單位: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範圍內所有與安全相關的培訓計畫的制定、修訂及組織實施,組織培訓考核、進行培訓效果評價、建立職工培訓檔案等工作。

其他職能部門配合公司人力資源部按照培訓計畫做好所分管業務的安全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各生產車間負責進行車間級及班(線)組安全教育。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人員、部門、生產車間;外來施工和參觀人員。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訓的管理

一、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制定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的管理如下:

1.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年度日常安全培訓教育、外來施工和參觀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具體負責實施,其他有關部門配合。人力資源部要根據上級指示和結合公司各生產車間、職能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培訓教育計畫,按時組織實施,確保培訓質量和時間。

(1).公司(廠)級

①.人力資源部應進行培訓教育需求調查,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的需要,確定培訓教育目標,制定年度培訓教育計畫(見表一)。當國家法律法規或標準及培訓內容增加、企業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培訓教育計畫相應發生變化時,應詳細記錄計畫的變更情況。

②.人力資源部要建立公司所有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做好安全培訓教育記錄(見表二);填寫公司級安全教育卡片(下簡稱安全教育卡,見表三)。

③.人力資源部要對培訓教育方式和效果進行評價,確保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④.人力資源部要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達到的能力水平進行評價。

⑤.人力資源部要對各職能部門、生產車間安全培訓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⑥.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為安全培訓教育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人、財、物、技術及方法等資源支援)。

(2).車間級

①.各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要根據公司的年度培訓教育計畫,制定本部門的年度培訓計畫。落實責任人,對計畫的完成情況納入到年度績效考核。

②.各職能部門和車間要組織好本單位的車間級安全培訓教育,做好安全培訓教育記錄;認真填寫安全教育卡,並按時檢查和考核下屬班組培訓情況。

③.各職能部門和車間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管理。需報主管部門的培訓材料一式兩份。

④.車間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將進行完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安全教育卡片反饋回人力資源部。

(3)班組級

①.各班(線)組要組織好本班(線)組的安全培訓教育,做好安全培訓教育記錄,報所在(職能部門)或車間存檔。

②.認真填寫安全教育卡,反饋回(所在職能部門)或車間。

(4)建立健全教育檔案。人力資源部要根據所制定的安全培訓計畫,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台賬和建立每一位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做到一人一檔,檔案要記錄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學時、培訓成績和考核記錄等。

包括**教育卡及其他安全活動情況,按時記錄、清晰、明了。

2.培訓時間

(1)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參加安全資格培訓的時間不得小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2)其他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3)公司新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即公司培訓8學時,車間8學時,班組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4)對轉崗、下崗再就業、幹部頂崗及脫崗一年以上者,應進行車間、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培訓時間參照第(3)條。

(5)對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和接待單位進行培訓教育,時間一般為2至8小時,並有專人陪同。

(6)對學校實習學生、外廠來廠培訓人員應按新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7)對外來施工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放入廠證。進入作業現場前,應有作業現場所在單位進行現場前安全培訓教育,時間可根據具體施工時間和難度情況、現場危險因素存在狀況等因素進行1至2小時的培訓。

(8)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培訓和考核,並按照要求進行複審

(9)對違章職工由所屬單位或人力資源部,根據情節進行離崗安全教育,輕傷事故責任者復工時由所屬單位進行4小時安全教育,重傷事故責任者復工時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進行8小時復工安全教育。

3.培訓要求

(1).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首先要提高公司管理者和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和自覺性,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其次是普及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技能,從而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公司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持資格證方可任職。

(3).對公司其他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提高管理人員具備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識,掌握所在崗位必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能夠不違章指揮,能夠以身作則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帶領部門或生產車間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公司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6).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7).公司應當教育和督促員工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員工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8).公司員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9).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方法有:課堂講授法、實操演練法、案例研討法、讀書指導法、宣傳娛樂法等。

(10).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形式:班前班後會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安全生產會議總結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安全活動日、各類安全生產業務培訓班、事故現場分析會、張貼安全生產掛圖、宣傳標語、標誌、安全文化知識競賽等提高員工安全文化水平。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訓的物件和內容

一、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一)基本要求

1.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公司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並按時參加再培訓。

2.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任職。

3.公司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4.管理人員範圍

4.1公司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

4.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安全、消防管理人員;生產部經理和主管生產與計畫及電力管理人員;車間專(兼)職安全員。

4.3公司其他管理人員:其他副總經理、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主管)、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及各職能部門中所有從事管理的人員。

(二)培訓的主要內容

1. 主要負責人培訓的主要內容:

(1)****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管理知識;

(6)典型事故及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的主要內容:

(1)****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辦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及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其他管理人員培訓的主要內容:

(1)****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3)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所從事崗位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5)所從事崗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6)所從事崗位的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7)相關的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8)相關的典型事故及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根據管理許可權及分工業務,分部門或分專業進行教育培訓。

(三)再培訓的主要內容

公司管理人員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包括: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

(2)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

(3)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典型事故案例。

二、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一)基本要求

1.對從業員工進行基本功訓練和安全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並按規定參加複審。

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3. 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應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程,並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4.從業人員範圍:從業人員是指除公司管理人員以外的所有人員。

(二)培訓的主要內容

公司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1. 公司級(廠級)

(1)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2)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3)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4.2.3 轉崗 復工 四新 安全培訓教育。4.2.3.1員工調整工作崗位 崗 或離崗30天以上,重新上崗 復崗 時,應實行相應的廠級 車間級 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後,方可上崗 離崗30天以下,視其情況,應進行車間級 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4.2.3.2非本廠職工調入,無論是否改變工種,應按新工人進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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