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管理制度

2021-05-24 09:27:34 字數 2889 閱讀 8312

一.目的

為規範借款管理,減少資金不合理占用,規避借款壞帳損失風險,特制訂本規定。

二.範圍

本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內容

借款按性質和用途不同分為:員工因私借款、員工因公借款、員工備用周轉金借款。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條、員工因私借款:

(1)正常上班員工因私借款:

借款規定:原則上不對個人借款,對於新進員工,在入廠工作時間滿15天,確因經濟困難需預支工資的,由借款人出具書面申請,所在部門負責人核准,報人力資源部確認登記其入廠時間,經財務負責人核准後,借款人憑借款單辦理借款業務,所借款額不應超過借款人月份應得工資的50%。另外由於員工特殊原因需要借款且數額較大時,在履行以上相關借款手續的同時還必須找其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或其它同事給予擔保,並約定還款期限,且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0000元人民幣。

借款管理:員工個人私用借款原則上在工資發放時予以扣除,但對於特殊借款無法一次扣除時,應按借款時約定還款規定分批從個人工資中扣除。對於數額較大的特特殊借款如借款人無法按期償還的則直接由其擔保人負責償還。

由於因相關責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無法收回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該損失。

(2)在職正常上班員工非正常借款:

借款規定:在職正常上班員工因受工傷或其它突發事件,需從公司暫借款項,經公司確認可以借支的。

借款管理:員工因工傷或其它突發事件借款,借款時由借款人親自開具借條單的,如特殊原因(如工傷等)無法親自書寫可由公司指定的業務處理責任人暫借,待該款項受用員工有能力書寫時,按其實際受用公司款額,自行開具借款單交由公司指定業務處理責任人撤換借條。具體分如下情況處理:

①工傷借款:如果受工傷員工因客觀原因不能親自開具借款單或拒不開具借款單的,則公司指定的業務處理責任人為其代借的用於其本人醫療費的借款單,經公司人事確認(憑醫院交款押金單確認)後,財務部可計入借款受用人名下;待工傷事故處理完成後,按公司工傷事故管理規定確定其責任歸屬後由相關責任人償還。(公司工傷管理部門須按正常的工傷事故申報流程並按照公司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出具工傷事故處理結果報告單。

屬公司責任的該工傷借款應直接轉入公司,由公司償還;屬當事人責任的,其借款應由當事人償還。)

②其它突發事件借款:在職員工因其它突發情況或非工傷住院發生借款。如是員工本人借款,按前述正常上班員工私用借款規定操作。

第二條、員工因公借款

(1) 借款規定:對於因公借款的,當事人應使用借款單並附相關公派書面證明,借款單由借款部門負責人簽批,借款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由財務部門負責批准後辦理借支手續,金額超過2000元的,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如果是借支差旅費的還需要出具借款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核准的「出差申請」,財務部門方可受理借款手續。

(2) 借款管理:公派業務借款應專款專用,嚴禁**私用,不論業務是否完成,業務經辦人均須在返回公司3日內,憑有效合法的原始憑證,經簽批後辦理報銷手續,沖抵借款單或返還現金:報銷單不足沖抵借款單的,經辦人要補交現金;超出借款單的部分由出納支付現金;實際業務未使用或暫不用的借款,借款應如數清償原借款單。

第三條、員工備用周轉金借款

(1) 借款規定:周轉金借款是為了方便有採購或其它經常有業務的部門員工。對於需用備用周轉金的部門員工,應出具書面備用金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備案。

(2) 借款管理:備用周轉金應專款專用,財務部門有權檢查備用金的使用情況。備用金借款實行「前帳不清,後款不借」的原則,報銷還款後仍有超周轉金額度借款的,財務部門將拒絕借支(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所有備用周轉金的部門員工在年度終了或在離崗前應將所借備用周轉金結清。

第四條、借款額度控制及管理

(1) 員工借支現金前必須預計合理的借支額度,部門負責人應進行額度的審核,超出合理範圍的員工借款,財務部不予借支。

(2) 一次性借支現金一萬元以上的部門,要提前乙個工作日以《現金備款》申請書面通知財務部。

(3) 員工借款的報銷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報銷票據,部門負責人應審核其業務的真實性、合理性,財務部門複核業務的合理性及審核票據的合法性,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報銷處理。

(4) 員工報銷款項應首先用於償還借款,如報銷同時遇有新工作任務需借支現金時,需再次履行借款審批手續,財務部出納員不得保留借款人原借款單,而以報銷單直接支付現金。

(5) 借款單內均應註明借款、還款時間及借款用途,由出納員負責按規定催還,並及時向財務經理反饋情況。個人因私借款還款時間由財務部核定,公派業務借款還款時間的合理性由部門負責人審核把關。

(6) 財務部將嚴格控制員工借款額度,準確掌握員工現金借支、報銷和還款的情況,及時清理借支,對超過借款單中約定的還款時間乙個月的,財務部將下發「員工借款清欠通知單」(見附件)催收。財務部須每季度對員工借款進行一次清理,對於員工逾期借款且收到「員工借款清欠通知單」10日內仍未清還的員工,財務部將從借款人工資中扣除借款。備用金借款在額度內的或總經理特批可以延期還款的除外。

第五條、借款審批流程及單據使用規定

(1) 單據使用規定:員工私用借款,開具「員工借款單」,公司公派業務借款,開具「公派業務借款單」。

(2) 審批流程:借款開具借款單(含必需附件:如採購計畫單、出差申請單等) 分管領導簽字財務負責人簽字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出納員付款。

第六條、借款責任

(1) 如審批人審批的借款造成損失的,審批人需要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

(2) 對於員工因私特殊借款經擔保人擔保後造成損失的,由擔保人承擔全部責任。

(3) 對於按制度規定應收回的借款,如因出納員沒有及時催收或未反饋資訊而造成借款損失的,出納員需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

第七條、本借款管理制度解釋修正權歸

第八條、本借款管理制度自20 年月日起執行,原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一):員工借款清欠通知單

員工借款清欠通知單

部門員工:

截止年月日您逾期借支的現金金額為元,按照公司借款管理規定請您在10內到財務部核對、報銷並歸還所借款,如逾期未辦,將按有關規定執行。

此致!公司

年月日附件(二):員工借款單

借款單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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