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產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2021-05-30 18:07:12 字數 5066 閱讀 7355

人力資源管理辦法

目錄:第一條定崗定編管理規定

第二條員工任用管理規定

第三條薪酬管理規定

第四條培訓管理規定

第五條考核管理規定

第六條獎懲規定

第一條定崗定編管理規定

(一)定崗定編的目標:崗位編制制度化、組織人員精簡化、組織執行高效化。

(二)定崗定編的管理機構:集團總部行政人事部負責統籌管理全集團的定崗定編管理工作;各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各地區公司的定崗定編工作。

(三)定崗定編的依據:公司的戰略目標、公司計畫生產和銷售任務、產品市場和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以及合理的崗位工作分析。

(四)崗位定薪:公司原則上為每個崗位設定職級和崗位薪酬標準,由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建議,集團總部行政人事部負責彙總、核定、平衡,並統籌制定《級別崗位工資對照表》交總裁辦公會議討論後報董事局審批。

(五)年度崗位編制方案的審核:各地區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來年地區公司的《年度崗位編制計畫方案》(包括組織架構、崗位設定、崗位說明書、人員編制、年度工資福利方案和總額等)報集團總部行政人事部審核;集團總部行政人事部每年12月15日前將來年全集團的《年度崗位編制計畫方案》報集團總部常務副總裁核准。

(六)年度崗位編制方案的批准:由集團總裁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報董事局批准。

(七)《級別崗位工資對照表》和《年度崗位編制計畫方案》經批准後由集團總部行政人事部發文通知實施。

(八)崗位編制方案的調整:原則上在每年6月按審批程式進行一次中期調整,其它時間不進行更改;如因情況特殊確需進行調整的,要由用人單位經審批程式報特批。

(九)特批:如因極特殊情況急需用人,地區總經理有 (按工資福利總額)的特別審批權,但須在乙個月內按審批程式補報特批,最終按特批結果處理。

(十)儲備人才:公司每年根據業務發展戰略計畫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作為儲備人才,在其實習期內列入董事局編制,招收人數於每年十月由集團總部行政人事部綜合集團總部和各地區公司的需求計畫報董事局批准確定。

(十一)特聘人才:集團及地區公司特聘人才列入董事局編制,由董事局審定。

第二條員工任用管理規定

(一)招聘

1. 招聘目標:以合理的招聘成本快速滿足公司對高素質優秀人才的需要。

2. 招聘管理部門:

(1)集團總部行政人事部負責集團總部人員及地區公司總經理助理以上人員的招聘工作,各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應在廣告發布、人員挑選等方面給集團總部的招聘工作予以協助。

(2)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本部及下屬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的招聘工作。

(3)各地區公司下屬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單位主管級以下人員(不含主管級)的招聘工作。

3. 招聘程式

(1)各單位應根據年度編制和崗位空缺情況及實際工作需要確定招聘需求報同級招聘負責機構。

(2)各級招聘負責機構根據許可權制定統一的招聘計畫進行招聘並及時滿足招聘需求。

(3)各用人單位負責審核應聘人員工作能力及招聘部門要求配合的招聘工作。

4. 招聘方式:招聘方式的選擇應按競爭上崗、內部招聘、調動、外部招聘等方式的順序進行;各種方式的具體程式及措施見相關操作細則。

(二)錄用

1. 錄用審批許可權

(1)總裁助理及以上人員的錄用由集團董事局審批。

(2)地區公司總經理助理以上人員的錄用由集團總部經營班子審批。

(3)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上人員的錄用由總裁審批;其他人員由常務副總裁審批。

(4)地區公司經理級以上人員的錄用由地區公司總經理審批;主管級以上人員錄用應經用人單位負責人、管線副總、行政副總審批。

(5)各用人單位主管級以下人員(不含主管)由該單位第一負責人審批。

2. 所有員工的錄用,均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具備相應崗位任職資格要求的

學歷、資歷及素質、技能等內容;身體健康;無犯罪或其它不良記錄;願意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三)定級/任免

1. 員工級別共分別共分為a、b+、b、b-、c、d、e、f、g、h、i、j、k、l 十四個等級,各等級與員工職務的對應關係如下:

2. 員工的定級、任免審批許可權參照錄用審批許可權規定。

(四)試用

1. 入職:員工入職按招聘許可權由招聘管理部門辦理入職手續,並由用人部門

對其進行崗位培訓和工作安排。

2. 試用期:新員工入職後須經3~6個月的試用期:一般情況下,有一年以上

全職工作經驗的和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應屆生試用期為3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具體情況須由用人部門和招聘管理部門發出錄用通知前確定,並在《職位申請表》上註明;經理以上職位和其他特殊崗位按審批許可權由集團領導決定是否可免試用期。

3. 入職培訓:新員工入職後須參加當月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的入職培訓;培

訓後安排考試或考核,考試和考核合格是日後轉正的必備條件。

4. 轉正:試用滿的員工須經過轉正考核以確定是否符合崗位任職條件,是否

可給予轉正。

5. 員工入職後即應簽訂聘用合同,合同內容應參照集團總部統一樣本,其中

必須包括保密與競業規定。合同如有修改應報集團總部行政人事部審批。

(五)晉公升

1. 晉公升分類:晉公升分為職位晉公升和工資級別晉公升兩類。

2. 晉公升適用條件

(1)因人員變動導致較高職位的空缺,該空缺因特殊情況不進行競爭上崗或招聘,而直接由較低職位員工的晉公升來補充的。

(2)因任命、調動等原因導致員工的工資級別比原定該崗位工資級別低,須進行晉公升的。

(3)在公司各項考核或生產工作中表現突出,符合晉公升條件的。

(4)由董事局或集團總部經營班子直接任命的。

3. 晉公升辦法及生效時間

(1)除由董事局或集團總部經營班子直接任命以外,所有晉公升均須進行晉公升考核,經考核符合晉公升條件的可予以晉公升。

(2)所有晉公升的生效時間均以最後審批人審批時間為準;特殊情況由最後審批人註明生效時間。

4. 晉公升後的待遇:員工職位晉公升後的薪金福利應按照相應級別重新確定,具

體標準按薪酬管理規定。

(六)競爭上崗

1. 目的:建立激勵競爭機制,優化選人用人渠道,提高各級崗位的專業素質。

2. 組織:各地區公司成立由總經理擔任組長,行政人事部負責具體操作的競

爭上崗領導小組。

3. 適用範圍:競爭上崗崗位範圍包括集團總部部門主任、地區公司副總經理

以下級別各崗位(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認為不適合進行公開競爭的職位除外),公司各部門的崗位空缺原則上均應通過競爭上崗進行填補。

4. 競爭上崗具體操作辦法另見競爭上崗管理細則。

(七)降職

1. 降職條件

(1)崗位匹配度考核中成績不合格,符合降職條件的。

(2)績效考核中成績不合格,符合降職條件的。

(3)競爭上崗中從原崗位落崗,可降職使用的。

2. 降職審批及生效時間

(1)降職審批許可權參照錄用審批許可權規定。

(2)降職的生效時間以最後審批人審批時間為準;特殊情況由最後審批人註明生效時間。

3. 降職後的待遇:員工職位降職後的薪金福利應按照相應級別重新確定,具

體標準按薪酬管理規定。

(八)離職

1. 離職的型別:辭職;辭退;終止勞動關係。

2. 辭職人員應有充足的通知期,並辦理好一切離職手續方可離職。

3. 辭退員工應符合勞動法規定,並辦理好辭退手續,與辭退員工結清所有款

項。4. 終止勞動關係應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九)外派

1. 目的:維護集團已成熟的管理體系,幫助業務尚未健全的地區快速發展,充分發揮各級人員的專業知識及管理才能。

2. 外派管理機構:集團行政人事部負責在全集團範圍內調派人員,各地區行

政人事部負責執行外派有關規定,落實外派人員的工作、生活等各事項。

3. 外派定義:不同地區公司之間,集團總部與非集團總部所在地地區公司之

間人員調動時間達3個月以上。

4. 外派時限:3月至2年。

5. 外派管理

(1)外派前由集團明確員工外派的職位與工作內容,外派後外派公司可在徵得外派員工同意的情況下對其職位與工作內容進行調整,但須將調整情況書面知會集團總部。

(2)外派員工同時保留原職級(職務等級),一般情況下外派員工外派期間及外派期滿調回集團後保持外派前的職級不變,特殊情況下需晉級的,由集團總部按晉公升程式進行考核與批准。

(3)外派員工的薪金福利按薪酬管理規定執行。

(4)外派員工由外派公司進行日常管理,須遵守外派公司的管理要求和規章制度,如遵行制度時產生爭議的,可參照集團總部制度執行,或由集團總部進行處理;

(5)外派員工須每季度向集團總部做定期述職(具體述職時間和方式按集團總部要求),並須參加外派公司的考核,每次考核後考核結果由外派公司**集團總部;

(6)外派員工勞動與人事關係保留不變,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仍由原負責辦理部門辦理,外派公司對其社會保險個人應繳部分進行扣款,並按繳費總額進行定期劃帳;

(7)外派人員時集團應與外派員工簽訂外派協議,明確外派工作性質、外派時限等。

6. 外派終止

(1)外派期間,如外派員工要求調回原單位並提前終止外派協議,經集團總部同意,可提前終止外派協議;

(2)外派期間,如外派員工要求提前終止外派協議並調入外派公司工作的,可由外派員工提出書面申請,經外派公司同意,再經集團總部批准,可提前終止外派協議,外派員工人事關係、社會保險等全部轉由外派公司辦理;

(3)外派期間,如外派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勝任職務要求的,集團可提前終止外派協議,對外派員工另行安排工作;

(4)外派期間,如外派員工因嚴重違反外派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因個人過失給外派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擅自中斷履行協議的,集團可提前終止外派協議,並按集團的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5)員工在外派期間無論以何種方式離職,均由集團總部決定與批准,離職後外派協議即自動終止;

7. 外派期滿,如集團要求外派員工繼續外派,須徵得外派員工的同意,並在

除晉公升晉級情況外,按外派員工履行協議的工作年數,按每年個月給予外派員工相應月數的工資作為補償,並重新簽訂外派協議。

第三條薪酬管理規定

(一)薪酬管理目標:吸引、保留、鼓勵和獎賞高績效的員工,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保障集團的快速成長和高效運作。

(二)薪酬管理策略:維持同行業內有競爭力的薪酬水平。

(三)薪酬管理的原則:以崗定薪,獎金績效化

(四)薪酬管理機構:集團總部行政人事部負責統籌全集團的薪酬管理工作;各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各地區公司的薪酬管理工作。

(五)各地區公司的薪酬管理實施細則除需遵循各地區的有關政策外,須在本規定的基礎上制訂。

某房地產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全套詳解

總體框架 企業的人力資源是指能夠推動整個企業發展的勞動者的能力的總稱,它是一種很重要的資源。第一部分 人力資源管理的任務 內容 流程 一 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任務 根據企業發展戰略的要求,有計畫地對人力 資源進行合理配置,通過對企業中員工的招聘 培訓 使用 考核 評價 激勵 調整等一系列過程,調動員工...

房地產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諮詢專案

客戶評價 本公司是省內知名的民營房地產開發企業,目前正積極 穩步地向前發展。但是隨著公司規模的不斷擴大,公司高層認識到原有的經驗管理模式已遠遠達不到現代企業的要求。面對競爭日益激烈的房地產市場和知識經濟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根據公司四年發展規劃和戰略方針,為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對管理...

房地產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制度

總則第一條 為有效規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作業程式,促進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化 規範化,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 試用 報到 職務 任免 調動 交接 給假 出差 考核 獎懲 待遇 福利 退休 撫卹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制度辦理。第三條 本公司各級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