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管理規定

2021-04-03 07:28:42 字數 5293 閱讀 4766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目的

本規定促進病案管理正規化、電腦化。

二、適用範圍

病案的訂正、歸檔、借閱、登記、儲存。

三、職責

1.經常檢查病歷的書寫情況,提出改進意見,提高病歷書寫質量。

2.負責病案的**、裝訂、錄入電腦、上架調閱、查證、檢索工作;

3.查詢再次入院的病案號,保證病案的**,辦理借閱手續。提供疾病分析、有關統計報表的資料採集工作。

4.做好病案管理工作,保持清潔、整齊、通風,防止霉爛、蟲蛀和火災。

四、工作程式

1.日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應於患者出院後24小時內全部收回到病案室。按時收回出院病案,進行整理、裝訂、核對。病案員將病案首頁錄入電腦;嚴格執行病案院內交**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時,由病案管理人員負責提供和歸檔。

(3)保持病案整潔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丟失工作。

(4)嚴守病案資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則上要永久儲存。

(5)病案員裝訂病案並填寫封面;按病案編碼原則編號上架。重複號碼應按管理規定及時**交出院處使用。

(6)每月病案錄完後,做一次軟盤備份,一次網路備份。及時為科室提供病案檢索服務;

(7)外單位的檢索查詢,應有區衛生局、公安局或保險公司的介紹信,並做好登記,原件不得借出。

(8)每年做一次疾病排序;每月做一次床位、效益、療效分析。每月5日前將每個醫生介紹入院的人數提供給財務作科室核算。

2.病案**

(1)患者看門診需要參閱住院病案時,由門診醫師到病案室查閱。

(2)提供科研分析用的病案,應在病案室內閱畢歸檔,必須借出時經領導批准。

(3)非醫教人員,不得查閱病案,進修醫師查閱病案,須經科主任批准。

(4)下列情況可提供病案,但必須於當日歸還:屍體解剖;核對標本;醫療糾紛(經院長批准後,可提供影印材料)。

3.病案編目

(1)編目人員根據首頁上的診斷、手術名稱,寫上相應的icd編碼。

(2)認真填寫診斷及手術名稱索引卡,力求準確。

4.病案交接

(1)凡出院病案,應於患者出院後24小時內全部**到病案室。

(2)臨床科室每天到住院處給出院患者轉賬時,由值班人員一併送交出院者病案,住院處負責查收簽字妥為保管。無出院者的病案,住院處概不結賬。

(3)病案室每日到住院處**出院病案,並向住院處驗收簽字。

(4)病案室每日將出院病案登記後交質控室審修,質控室審修完畢後送回病案室,交接時須辦理簽字手續。

(5)特別情況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立即填寫完的病案,由科主任註明情況,可以在出院後3天內到病案室填寫。

(6)送**)交病案單位,無接收部門人簽字,如果發生病案缺號、丟失,由送**)交病案單位負責;已簽字的,由簽字單位負責。

(7)凡丟失1份病案者,當事人賠償人民幣1000元,丟失重要病歷者,除罰款外同時給予紀律處分。

(8)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歸檔情況,有權利到臨床科室查詢未歸病案下落。按時向領導書面報告病案歸檔及管理情況。

5.病案借閱

(1)本院醫教人員因醫療、教學、科研需要參閱病案時,應在病案室內閱畢歸還。必須借出時,應填寫借閱申請單;10份以內由醫務科科長批准,10份以上經業務院長批准,但一次不得超過30份,每份交押金20元後,方可借出,兩周內歸還,逾期不能歸還者,應到病案室續期,但不得超過乙個月。

(2)借閱病案凡丟失1份者,除沒收押金20元外,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3)院外和本院非醫教人員,不能也不得查閱病案。進修醫師查閱病案,憑科主任批准證明,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4)患者在門診需參閱住院病案時,由門診醫師到病案室查閱。住院患者轉診需用病案時,由主治醫師開寫診斷證明,摘錄**過程,病案概不外借。

(5)醫療糾紛病案,需經業務院長批准,可提供複製材料。法醫鑑定需用病案,憑司法部門公函,經院長批准後,交付押金50元,可摘錄或複製,當日歸還。

6.病歷質量控制

(1)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必須於次日送質控室(節、假日時間順延)。存在問題的病歷由質控室登記缺陷和錯誤後,通知科室去質控室修改。質控室將審修好的病歷定時定期送回病案室。

(2)對部分病歷書寫不合格的醫師,由科主任、質控室提出建議,報分管院長批准後,由人事科負責通知科室對其採取下崗培訓,集中時間學習病歷書寫知識,直至病歷書寫合格後方可上崗,下崗培訓期間發基本工資。

(3)質控室堅持每週進行病歷或報告單質量查房,每次查若干個科室,針對平常病歷書寫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採取提問和隨機抽查病歷(或**及報告單)形式,指出存在的病歷(報告)缺陷,指導科室人員病歷(報告)書寫,以提高病歷質量。病歷質量查房結果納入醫務科工作質量檢查內容。

五、不合格的控制

1.未經科主任、**長修改的病歷不能入庫。

2.經病案管理系統提供的統計資料中,與圍產期有關的疾病最有可能出現年齡邏輯上的錯誤,而導致統計資料錯誤。

3.病歷書寫質量控制由醫務科負責,病案室只提供所需病歷。

病歷管理規定(試行)

病歷反映了醫院的管理水平、醫療質量和醫師的業務水平,病案在醫院管理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病案不僅是醫療、教學、科研等方面的保障,而且還涉及醫療管理、疾病預防、醫療保險及法律法規等多個方面,為了進一步提高我院病案質量,根據目前我院現狀就病案管理作出如下規定:

一、病案質量管理實施全程監控

1、建立、健全病案質量管理體系

醫院病案管理委員會下設病案室、病案質量評審專家組、科室質控小組。在業務院長的領導下,醫務處、門診部、病案室負責組織對門診、住院病歷進行檢查。

業務院長

醫院病案管理委員會

醫務處門診部病案室病案質量評審專家組

科室質控小組

醫師、**

2、建立病案質量評審專家組、質控小組(qc小組)

(1)、院病案管理委員會下設院病案質量評審專家組,名單如下:

劉彥群李東野孫曉青徐開林譚迎春尹忠誠王人顥

劉永海劉穎王新生瞿結宗陳玉玲周瑩梁爽

張梅靳振懷葉和清胡建榮戴春陳明顏學兵

吳文漪呂興俠梁平張曉筠何徐彭潘秀英黃一虹

楊榮禮李勵許鐵夏勇王志榮錢文浩崔愛東

殷松樓張敬川朱炳喜沈霞李向農劉斌郭萌

郭開今於如同虞正權劉勇張中明錢偉民陳家存

陳仁富彭玲玲李培華牟莉陸曉媛韓秋峪盧思廣

程華魏志平徐忠俠

(2)、各專科質控小組人員應由科主任、**長及一名高年資醫師組成。

3、實行「病案質量**管理制度」

一級管理:主治醫師(質控醫師)認真檢查每份出院病歷,對書寫格式、內容進行全面檢查、評估。對疑難、危重、死亡病例、重大手術病例(甲類手術)應重點檢查,高階職稱醫師檢查並審簽。

經科主任或高階職稱醫師審簽的病歷都應為甲級病歷。**長應檢查與護理有關的記錄。各臨床專科質控小組負責本科室病歷的質量監控,應認真記錄活動內容。

二級管理:病案室檢查出院病歷,及時將不足之處反饋給臨床醫師,並以書面形式反饋給科主任,在規定的時間及範圍內予以完善。

**管理:醫務處、病案室負責定期組織病案質量檢查,對現病歷(包括門診病歷)、出院病歷進行評價,及時歸納、總結病歷質量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病歷質量評審、獎懲細則

1、評審標準

①嚴格執行《江蘇省病歷書寫規範》(第四版)及其評分標準。

②實施病歷質量單項否決,一項不達標即為乙級病歷,另視缺陷情況,可定為丙級病歷。(見附件一) 。

2、門診病歷檢查及獎懲規定

①門診病歷、門診處方由門診部負責檢查(藥劑科協助檢查處方)。

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門診病歷不合格,每份病歷扣50元。

③門診處方由門診藥房負責質量把關,在發藥過程中發現不合格處方,每天由中西藥房班長審核統計,月底報送門診部,門診部審核後對每張不合格處方扣相關醫師10元。

④門診部每月對藥劑科初檢後的「合格」處方進行抽查,如再查出不合格處方,每張處方扣藥房核查者、醫師各10元。

⑤其他用藥單位發現錯發藥品、藥物使用存在配伍禁忌等情況並及時糾正的給予獎勵100元,扣相關責任者每人100元。

門診病歷檢查標準(見附件二)

3、門診病歷質量要求

一般專案:門診病歷封面應詳細填寫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詳細住址或工作單位、就診日期。持通用門診病歷就診者,應寫明醫院、科室和就診日期。

初診病歷

(1)主訴:主要症狀+(部位)+時間;

(2)病史:現病史重點突出(包括與本次發病有關的過去史、個人史和家族史);

(3)體檢:有一般專案、陽性體徵及有助於鑑別診斷的陰性體徵;

(4)其他:必須做的實驗室檢查、器械檢查或會診記錄;

(5)診斷:有診斷或初步診斷。「待診」者應有進一步檢查或建議;

(6)處理:應正確及時。

複診病歷

(1)要記載上次診治後的病情變化和**反應,不可用「病情同前」字樣描述;

(2)體檢著重記錄原陽性體徵的變化和新的陽性發現;

(3)補充的實驗室檢查和特殊檢查;

(4)三次不能確診應請上級醫師會診,並寫明會診意見、日期,並簽名。

醫師簽名:應簽全名,字跡清楚。

注:凡達不到上述要求者屬不合格病歷。

4、處方質量檢查要求

一般專案填寫齊全(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科別、診斷、日期、是否自費、醫保等)。

正確書寫藥品名稱、劑量、用法、用藥時間,規範中英文書寫,實行兩行全量書寫法。

無配伍禁忌,無超量給藥,特殊用藥有說明。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及開具許可權符合《江蘇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規範》的要求。

需進行皮試的處方應有註明。

貴重藥品使用應有指徵或用法、用量合理。

字跡清楚,易辨認,修改處有醫生簽章。

開具處方後的空白處劃斜線。

醫生籤全名,蓋醫生專用章。

藥房有審核、調配、核對、發藥的簽名或蓋章。

注:凡達不到上述要求者屬不合格處方。

5、現病歷檢查及獎懲規定

醫務處及專家督導組每月到各病區抽查現病歷10-12份,將評審結果反饋給科主任或qc小組。12項核心制度不落實的病歷,每份扣100元。

住院期間有轉科的病歷終未質量由出院科室負責,轉出科室轉出時必須按病歷書寫規範的要求完成病歷。

現病歷質量評審表(見附件三)、12項核心制度(見附件四)。

6、終末病案評審規定

每月抽查各專科終末病歷比例為15~20%,終末病歷40份以下的科室抽5~10 份(其中待診、疑難、危重、搶救、死亡病歷、甲類手術病歷、醫患糾紛病歷等必查)。各科室甲級病案率必須≥90%,不達標的科室,將考核結果納入科主任、科室考評,並扣除科室當月績效3%。經專家評審

發現的丙級病歷經病案室審核後上報醫務處,由醫院病案管理委員會作最後裁決。丙級病案每份扣相關科室1000元。

7、優秀病案評展規定

每年進行二次全院優秀病案展評。

①評選程式:每月病案質量評審專家組評出前10 名優秀病案,半年累計60份經院病案管理委員會最終評定全院展覽、獎勵。

②優秀病案評審標準(見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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