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影印管理規定

2021-03-04 00:37:18 字數 1005 閱讀 8882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病歷管理工作,根據衛生部《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對患者獲得有關病歷資料的範圍、影印資料的程式作出如下規定:

一、下列人員和機構如有需要可申請影印或複製病歷資料:

1、患者本人或其**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人;

3、保險機構。

二、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該患者的病歷。

三、患者出院三天後可以到病案室申請影印病歷。患者住院期間,一般不予影印病歷。如有特殊情況,如法醫鑑定(患者或其**人須持法醫鑑定介紹信)等須經科主任及主管醫師同意、外地患者出院當天需影印病歷者經主管醫師同意並完成病歷後,由病區工作人員(或指定專人)攜帶病歷同申請人一起到病案室辦理手續、影印病歷。

四、病歷資料影印應到病案室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影印或複製,經核對無誤後,加蓋病歷影印專用章。

五、申請影印病歷,申請人除提供出院證外還需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資料:

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患者**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人的還需提供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5、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應按取證程式報醫務科批准。

六、醫院可以為申請人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報括:門(急)診病曆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出院證明。病程記錄及其他文書不得影印。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病歷影印管理規定

5 病歷影印的內容 醫療機構只為申請人提供影印的病歷資料是 住院病歷中住院志 即入院記錄 體溫單 醫囑單 化驗單 檢驗報告 醫學影像檢查資料 特殊檢查 同意書 手術同意書 手術及麻醉記錄單 病理報告 護理記錄 出院記錄。六 新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對患者影印病歷 封存病歷的權力 內容以及影印病歷收費...

影印病歷管理規定

為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 提高病歷質量和建立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衛生部2002年9月1日發布的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我院住院病歷影印的管理。二 住院病歷影印唯一合法地點 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影印病歷。三 病歷影印合法人員 根據相關法規...

病歷影印規定

根據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醫療機構受理影印或複製病歷資料申請有3種情況 患者本人或其 人 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 人 保險機構。我院制定了相應的規定 患者本人或其 人 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 人 保險機構要求影印病歷資料時,應向醫院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按照下列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