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 病歷 影印制度

2021-04-02 15:10:27 字數 1023 閱讀 3014

一、由病案室全面負責全院病歷的影印、複製工作,其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影印、複製患者的病案(病歷)資料。

二、病案室有專人負責受理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1)患者本人或其**人;(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人;(3)保險機構等人員和機構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

申請人應提供下列有關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為患者**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三)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五)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其**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在公安、司法機關出具採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後予以協助。

三、可為申請人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報括:門(急)診病曆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四、原則上未出院患者的執行病歷不得影印。特殊情況需要影印執行病歷資料者,由個人提出申請,科室主任簽字,報醫務部審批,通知病區醫務人員,由病區派專人將需要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送至病案室影印,影印資料加蓋醫務部證明標記。

五、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病案室加蓋證明印記。

六、病案室應設立病歷影印登記本,按照規定收取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費用。

七、如遇特殊情況,做好耐心細緻的解釋工作。

病案影印制度

曹縣縣立醫院病案影印制度 一 只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 1 患者本人及其 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 人 3.保險機構及公檢法部門。二 申請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2 申請人為患者 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 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病案影印制度

一 病案科根據國家法律 政策為患者提供影印服務專案。二 我院住院病案因醫療活動或影印 複製等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當由病區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到指定地點影印。三 病人在出院7個工作日後方可到病案科提交影印病案申請。填寫 病案影印申請審核表 下列人員可以提出影印申請 一 患者本人或其 人 二 死亡...

病案影印制度

一 病案科根據國家法律 政策為患者提供影印服務專案。二 我院住院病案因醫療活動或影印 複製等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當由病區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到指定地點影印。三 病人在出院7個工作日後方可到病案科提交影印病案申請。填寫 病案影印申請審核表 下列人員可以提出影印申請 一 患者本人或其 人 二 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