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考試考核考評管理制度

2021-03-21 05:26:51 字數 2221 閱讀 899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檢驗公司各崗位人員對崗位應知應會知識的掌握,核定各崗位人員的任職能力和任職資格,評定各崗位人員的工作績效,營造企業良好的工作學習氛圍,推動企業職工與企業共同進步,形成企業崗位知識積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中層幹部、分公司領導、高層領導)。

第二章細則

第三條崗位考試

(一)崗位考試的內容

1.列入崗位考試內容的應知部分包括崗位應知的行業法律法規,企業管理制度,管理體系知識等;

2.列入崗位考試內容的應會部分包括崗位應會的作業方法,工作流程,專業知識等。

3.應知應會知識由各部門依據各崗位性質和實際需要,編制科學、詳細、對崗位技能提高具有指導意義的內容,並依據實際情況不斷補充和修訂。

(二)崗位應知應會知識的培訓

崗位應知應會知識培訓,採用公司辦公室以及部門對入職人員進行崗前入職培訓、崗位再培訓、專業培訓、自學等方式。

(三)崗位應知應會知識考試方式

1.為檢驗崗位應知應會知識的掌握程度,公司辦公室組織對各崗位應知應會知識的考試。下一級崗位的考試題目由直屬上級(部門)依據崗位應知應會知識建立試題庫,辦公室從試題庫中抽題編寫具個性化的試卷。

2.常規性的應知應會知識考試每年不少於一次;檢驗培訓效果的考試一般在培訓結束後半月內依據培訓內容,由人辦公室組織進行考試。

3.以作業為主的普通員工、技工考試以考察對應知應會的專業技能掌握和動手操作能力為主,輔以基本理論考核;

4.技術人員考試內容以崗位應知應會的專業基礎、專業理論考察為主、輔以前沿技術動向了解;

5.基層管理人員考試內容以考察對所管理工段或部門的專業知識、專業理論為主,同時考察對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的掌握程度;

6.中層管理人員考試內容以考察對管轄部門專業知識、專業理論掌握情況為主,同時考察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案例的剖析;

7.高層管理人員考試內容以考察對行業資訊、行業知識、前沿資訊掌握為主同時考察管理理念、管理方法、思維能力、決策能力的考核。

(四)崗位應知應會考試結果的處置

1.崗位應知應會知識考試為崗位入職的必要程式。

2.公司所有新員工入職都必須經過應知應會知識培訓,並學滿規定的課時後,接受辦公室安排的考試。只有經過考試合格方可入職。考試不合格,在規定時間內可補考一次,補考合格可辦理入職手續;補考不合格取消其入職資格,一年內不得報考或應聘公司同類工種(職務)。

3.公司安排的專業培訓或自行申請的外出培訓,在培訓完後半月內接受人力資源部安排的考試。

4.公司安排的專業培訓考試不合格,可申請補考一次。從考試日起到補考合格日止,拿崗位80%工資。補考不合格,由人力資源部酌情調換崗位,重新核定其工資標準。

5.自行申請的外出培訓和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制度的相關規定對外出培訓結果進行考核。

6.對擬任職人員除進行崗前任職公示外,必須對任職人員進行任職前綜合能力進行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可補考一次,補考不合格,取消任職資格。

第四條崗位考核

(一)崗位考核時間:崗位考核結合半年、年度述職工作進行。

(二)崗位考核方式:崗位考核採用360度方式進行,必須包括同級、上級、下級(服務物件)對其的考核評定結果。

(三)崗位考核內容為:任職資格(20分)、應知應會知識掌握(40分)、半年或年度的工作績效評定(40分)。

(四)人力資源部負責崗位考核體系的改進和維護。

第五條崗位考評

(一)崗位考評包括基層管理人員考評、中層管理人員考評、高層人員考評、部門職能履**況考評四部分組成。

(二)員工工作績效考評由各部門依據崗位實際自行編制。

(三)崗位考評由辦公室將考評條款列入電腦軟體,實行不計名方式針對部門、個人,依據考評內容(主要是部門職責以及崗位職責)和評分標準進行不計名的打分評定。人力資源部每半年對考評結果進行一次彙總。

(四)考核結果報公司管理組、被考評物件的上級部門領導。

(五)對於考評結果影響任職條件的,由部門領導、辦公室綜合擬定處置措施。

(六)對於考評結果中反映道德品質不良、有腐敗行為的,報送公司問題處理小組查實後依據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置。

第六條方案制定與實施

(一)崗位應知應會的考試、考核、考評具體執行方案由辦公室以及公司管理組共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定,並督促各單位不斷的修訂和完善崗位應知應會的內容,對各單位的執行結果進行跟蹤考核。

(二)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組根據考試、考核、考評的結果反映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考核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

第三章附則

第七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及管理組共同制定。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試行

考試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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