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內津貼補貼管理辦法 號

2021-03-15 23:47:10 字數 1740 閱讀 7114

為加快學院發展,強化教學和內部崗位管理,改革內部分配制度,充分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保證教學和其它各項管理工作的高效執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分配原則

(一)貫徹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分配原則,實行量化管理。

(二)堅持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則,實行責權利相統一,分配與工作業績相掛鉤。

(三)堅持向教學崗位和重點管理崗位傾斜的原則,突出一線教學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學院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簡便易行、便於操作的原則。

二、分配範圍

我院在編職工和聘用制人員。

三、發放方式

院內津貼補貼的發放以教學工作的週期為標準,每月彙總並予公示,次月發放。

四、分配方法

分配範圍內的人員分為兩大類,一類為專職教學人員,另一類為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一)在分配範圍內的所有教職工均享受超工作量超課時勞動補助。標準為:

書記、院長:每人每月220元;

院級副職:每人每月200元;

副縣級幹部、高階講師:每人每月180元;

正科級幹部、講師:每人每月160元;

副科級幹部、助理講師:每人每月140元;

其他職工:每人每月120元。

(二)教學人員按教學工作量享受課時津貼。

教學工作量由教務處按照《**市技術學院教學工作量核算辦法》有關規定,按月彙總、折算、統計,報學院組織部。課時津貼標準為:高階講師10元/課時、講師7元/課時、助理講師6元/課時、其他教學人員5元/課時。

相應課時5元/課時。

(三)管理人員及工勤人員按照工作崗位確定崗位係數,享受崗位津貼。具體考核辦法按照《**市技術學院管理人員及工勤人員考核辦法》執行。

崗位係數標準為:

院級正職幹部:2.1

院級副職幹部:1.9

院長助理:1.6

副縣級幹部:1.5

正科級幹部:1.2

副科級幹部:1.1

一般管理及工勤人員:0.8

月基數1.0=(專職高階講師全部課時數×10+專職講師全部課時數×7+專職助理講師全部課時數×6+其他專職教師全部課時數×5)÷(專職高階講師人數+專職講師人數+專職助理講師人數+其他專職教師人數)。

管理人員及工勤人員崗位津貼=月基數×崗位係數。

(四)請假、違規違紀現象按照《考勤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扣除相應比例的院內津貼補貼(課時津貼除外)。

五、其他問題界定

(一)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現在管理崗位上工作的人員,均按管理崗位享受院內津貼補貼。

(二)在校工作滿三年的聘任制教師,按助理講師計算課時津貼。

(三)休產假及請病、事假人員,休假期間不享受院內津貼補貼。

(四)經組織批准外出參加學習、培訓人員視為正常工作,享受院內津貼補貼(專職教師按每月的院平均課時計工作量),外出脫產學習拿學歷的人員不享受院內津貼補貼。

(五)出現責任事故者,視情況按有關規定或處理意見扣回院內津貼補貼。

(六)凡個人受學院通報批評的,扣回當月院內津貼補貼;受黨內或行政警告處分的,扣回半年院內津貼補貼;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的,扣回一年院內津貼補貼。

(七)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個人,扣回當年院內津貼補貼。

(八)教學工作量由學院教務處負責審核統計;考勤由學院紀委負責審核統計;違紀及處分情況由學院紀委、組織部負責審核統計;以上統計結果在每月的10日前報學院組織部。組織部負責院內津貼補貼的匯**計;計財處負責發放。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院紀委、教務處、組織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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