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差管理及差旅費報銷制度

2021-03-07 04:43:36 字數 2823 閱讀 6538

英科思太科技****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滿足公司經營需要,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與生活基本需要,規範公司對員工的出差管理,減少不必要的出差,節約企業成本,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出差定義

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受主管派遣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市區以外的地區履行公務,並根據本規定的內容享受相應的出差補貼、伙食補貼和交通補貼。

第3條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與員工出差有關的各項事宜管理,本規定中的出差人包括公司所有員工。

第4條管理職責

本規定由人事行政部及財務部執行管理,出差人員須按本規定報銷差旅費。

第2章出差計畫

第5條市場部及各辦事處按月擬制出差計畫,每月25日前就本辦事處下月出差計畫向公司市場總監提出申請。

第6條技術支撐中心按需擬制出差計畫,向公司技術總監提出申請。

第7條人事行政部及財務部按需擬制出差計畫,向公司總經理助理提出申請。

第8條公司市場總監、總經理助理、技術總監、產品總監按需擬制出差計畫,向公司總經理提出申請。

第3章出差審批

第9條公司員工出差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填報《出差申請單》,未經書面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發生的差旅費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擔。報銷時《出差申請單》應隨附報銷單據。

出差人需將經批准的《出差申請單》影印件提供給人事行政部,以便人事行政部計算考勤及補貼。

第10條辦事處及各部門員工單次出差7天以內(含7天)由辦事處負責人及部門負責人審批,單次出差7天以上7天以內(含7天)需各部門分管領導審批。

第11條公司市場總監、總經理助理、技術總監、產品總監、股東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第4章出差費用補貼標準

第12條員工出差費用補貼標準如下

一類地區出差補貼標準

二類地區出差補貼標準

三類地區出差補貼標準

區域劃分

交通工具乘座標準

注:以上交通工具不包含計程車。特殊情況,須書面報總經理批准。

第13條總經理出差實報實銷。

第五章費用報銷及補貼發放規定

第14條住宿費在標準內據實報銷(節餘不補,超支自理),如有超標自行承擔。

第15條出差期間的交通補貼及伙食補貼由人事行政部審核後製表提交公司財務部,財務部複核後在每月工資發放時統一發放。

第16條中午12:00後出發,當天補貼按半天計算;中午12:00前到達,當天補貼按半天計算。車票不能顯示出發及到達時間的按照連續出差天數減1計算。

第17條同性兩人一起出差,須同住乙個標間,出差人數為異性或單數方可單人住宿乙個房間。

第18條同性兩人一起出差,住宿標準取高限者標準。

第19條同性兩人一起出差,單人交通補貼及伙食補貼下浮30%;同性三人一起出差,單人交通補貼及伙食補貼下浮40%。

第20條出差人員到出差地住宿親戚、朋友家中,無需出示住宿票,提出書面說明,可按住宿標準發放50%的補貼。

第21條出差人員由他方接待免費住宿,不得再行報銷住宿費

第22條出差人出差地為自己家庭所在地的,不得報銷住宿費。

第23條出差人員到達出差地有公司租住房的,須住宿公司租住房,特殊情況須報公司人事行政部批准,否則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24條出差人員報銷住宿費,需註明住宿賓館/酒店**,供人事行政部抽查核實。

第25條由公司統一安排的會議、學習,食宿公司統一安排的,不再享受交通及伙食補貼。

第26條出差人員乘坐飛機須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統一訂票,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私自聯絡公司統一結算的票務公司訂票,費用一律自行承擔。特殊原因經人事行政部同意自己購票的,報銷時機票須附登機牌方可報銷。

第26條乘坐飛機出差的人員,公司報銷機場往返的乘坐機場巴士或地鐵票。

第27條公司統一為員工購買意外傷害險,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出差,不得報銷各種保險費用。

第28條由公司批准離開公司辦公場所所在地,參加各種短期培訓、學習(時間在2個月以內的),集中食宿的,統一補貼15元/天;時間在2個月以上的,統一補貼10元/天。

第29條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總經理批准,繞道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多產生的車、船費不予報銷,公司按直線單程車、船費標準進行報銷。繞道在途及在家期間不享受各種補貼。

第30條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發生並報銷招待費的,招待當天的伙食補貼按50%發放。

第31條當天出差在外公幹5小時以上,不需住宿、當天返回者,按相關標準的50%計發補助。

第32條乘坐公司或客戶車輛出差,不再享受交通補貼。

第33條任何類別員工省內出差不允許乘坐飛機。

第34條出差乘坐火車在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火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12小時的可以乘坐火車硬臥。

第35條出差人員可根據公務需要合理申請預支(借)款,單次可最多可預支10天以內差旅費,借款原則是欠款不清,差費不借,借支款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後預期不還的,財務部有權一次或分期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第36條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發生票據遺失而影響報銷的,必須提供同行出差人員的書面證明,如果單獨出差的,也須提供書面說明及相應證明,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第37條出差人員結束出差3日之內應提交出差報告,出差報告須提交給直接主管及人事行政部。出差費用報銷及補貼發放須附有領導審批的《出差申請單》及《出差報告》。

第38條出差人員按財務部要求自行貼上報銷單據並填製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並經人事行政部審核簽字後交財務部審核。

第39條出差人員預支的差旅費應在出差結束後5日內報銷,如發放當月工資前未完成報銷,財務部有權從借款人工資中扣除借款。

第40條特殊情況下的超標,須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41條在本規定執行過程中,如發現出差人員有弄虛作假現象,出差所有費用均由個人承擔。

第42條本規定由人事行政部及財務部共同起草,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43條本規定從2023年6月1日起執行。

出差管理及差旅費報銷制度

英科思太科技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滿足公司經營需要,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與生活基本需要,規範公司對員工的出差管理,減少不必要的出差,節約企業成本,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2條出差定義 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受主管派遣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市區以外的地區履行公務,並根據本規定的內容享受相應的出差補貼...

出差及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第一條差旅費開支範圍 集團所有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期間的住宿費 伙食補助費 長途交通費 市內交通費,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應嚴格控制出差的次數 人數及借款和費用支出,確因工作需要出差,應辦理申報批准手續。出差人員按出差的任務 時間 地點 路線等填寫 出差申請單 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

差旅費報銷制度

為了規範公司差旅費報銷的管理,控制費用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一 差旅費範圍。差旅費 指因員工異地公出發生的員工個人的食 住 行等相關費用。二 差旅費相關規定。員工出差要先填寫 出差申請 如參加會議,需要提供會議通知並做出會議預算,經領導批准後才能出差,出差完畢後認真 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