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621.431.72-233.004.124gb 3802-83
技術條件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ntomobile enine crankshafts being overhauled
本標準適用於往復活塞式汽車發動機曲軸的修理。經過修理的曲軸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1 技術要求
1.1 曲軸修復前應進行探傷檢查,不得有裂紋。但軸頸上沿油孔四周有長度不超過5mm的短淺裂紋或有未延伸到軸頸圓角和油孔處的縱向裂紋(軸頸長度小於或等於40mm,裂紋長度不超過10mm;軸頸長度大於40mm,裂紋長度不超過15mm)時,仍允許修復。
1.2 曲軸滑動軸承軸頸磨損後,應按表1的曲軸分極修理尺寸修理。組合式曲軸滾動軸承軸頸磨損逾限,滑動軸承軸頸超過其允許的使用極限尺寸時,允許進行補償修理,恢復至原設計尺寸。
注:原設計是指製造廠和按規定程式批准的技術檔案(不同)。
表1 曲軸分極修理尺寸 mm
注:①各級修理尺寸仍採用原設計尺寸的極限偏差。
②9級及9級以後為不常用尺寸級。
③分級有特殊規定的曲軸,應按其原設計執行。
1.3 補償修復軸頸時,可採用金屬絲噴塗、電振動堆焊、鍍鐵、鍍鉻等方法。其他部位磨損逾限後,根據情況,除可採用上述方法外,也可以採用手工弧焊等方法進行恢復性修理。
補償修復層應均勻適當,機械效能滿足使用要求,見附錄a(參考件)。
1.4 曲軸修磨後,同名軸頸必須為同級修理尺寸。
1.5 曲軸主軸頸及連桿軸頸端麵磨損逾限後,應予修復至原設計規定的軸頸寬度。
1.6 曲軸修復後,以兩端主軸頸的公共軸線為基準時:
a. 中間各主軸頸的徑向跳動公差為0.05mm。
b. 各連桿軸頸軸線對主軸頸軸線的平行度公差:整體式曲軸為0.01mm,組合式曲軸為0.03mm。
c. 與止推軸頸及正時齒輪配合端麵的端麵圓跳動公差為0.05mm。
d. 飛輪突緣的徑向圓跳動公差為0.04mm;外端麵的端麵圓跳動公差為0.06mm。
e. 皮帶輪的軸頸徑向圓跳動公差為0.05mm。
f. 正時齒輪的軸頸徑向圓跳動公差為0.03mm。
g. 變速器第一軸軸承承孔的徑向圓跳動公差為0.06mm。
h. 油封軸頸的徑向圓跳動公差,採用回油槽防漏的為0.10mm,採用油封圈防漏的為0.05mm。
1.7 各主軸頸及連桿軸頸的圓柱度公差為0.005mm。
1.8 連桿軸頸的迴轉半徑應符合原設計規定的基本尺寸,整體式曲軸的極限偏差為±0.15mm,但同一曲軸各迴轉半徑差不得超過0.20mm,組合式曲軸的極限偏差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1.9 以裝正時齒輪的鍵槽中心平面為基準,連桿軸頸的分配角度偏差為± 30'。
1.10 起動爪螺孔螺紋損傷不得多於2牙。
1.11 主軸頸及連桿軸頸表面光潔度應不低於 8,圓角處表面光潔度不低於 7。
1.12 主軸頸和連桿軸頸兩端的圓角半徑應符合原設計規定。但採用金屬絲噴塗和電鍍修復的曲軸,修竣後的圓角半徑允許適當減小。
1.13 組合式曲軸必須按原位裝配,裝合後各滾動軸承軸頸同軸度公差應符合原設計規定。
1.14 曲軸油道應清潔暢通。油孔應有倒角。
1.15 修復後的曲軸不得有焊渣、毛刺、金屬飛濺等雜物,加工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見的刻痕、黑點、碰傷、凹陷、發痕、孔眼及其他缺陷。但用電振動堆焊修復的曲軸表面允許有細微的龜紋。
1.16 曲軸須時行平衡試驗,其不平衡量應符合原設計規定。
1.17 本標準未規定的其他技術要求,應符合原設計規定。
2 檢驗規則
2.1 曲軸經檢驗合格簽證後,附必要的技術資料,方能出廠或交付使用。
2.2 補償修復層的強度及其與基體的結合強度應定期進行試棒檢驗(在改變工藝、材質時必須進行)。試棒檢驗可參照本標準附錄b(參考件)的規定進行。
試棒每次不少於三件,測試結果取平均值。
2.3 補償修復層的硬度試驗應在粗10m磨後進行,在同一曲軸上檢查三點,取平均值,測點距油孔邊緣不小於10mm。
3 包裝及貯存
3.1 產品在清洗和防鏽處理後,用結實不透水的中性紙及塑料帶包紮各軸頸,出廠產品應裝箱並有支承固定。
3.2 曲軸應存放在通風和乾燥的倉庫內並應採取防護措施。
附錄 a補償修復層機械效能(參考件)
注:採用金屬絲噴塗修復的曲軸,軸頸直徑在150mm以內時,修復層厚度(機械加工後)應大於0.75mm;軸頸直徑大於或等於150mm時,厚度應大於1.00mm。
附錄 b修復層強度、與基體結合強度棒檢驗方法(參考件)
b.1 檢驗條件
對試棒進行金屬絲噴塗或鍍鐵時,應保持與正常生產同等的工藝規範。
b.2 檢驗方法
b.2.1 金屬絲噴塗修復層抗拉強度試棒見圖b1。
圖 b1 塗層抗拉試棒
抗拉強度計算公式為:
式中:ob--抗拉強度,kgf/mm2;
p--拉力,kgf;
d1--金屬絲噴塗修復層圓截面外徑,mm;
d2--金屬絲噴塗修復層圓截面外徑,mm。
b.2.2 金屬絲噴塗修復層與基體結合強度試棒見圖b2。
圖b2 塗層與基體結合強度(抗拉)檢驗試棒
結合強度計算公式為:
式中:ob--抗拉強度,kgf/mm2;
p--拉力,kgf;
d--試棒直徑,mm;
b.2.3 鍍鐵修復層與基體結合強度試棒見圖b3,
結合強度計算公式同式b2。
圖b3 鍍鐵層與基體結合強度(抗拉)檢驗試棒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提出,由交通部標準計量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湖北省交通局、安徽省交通廳、廣東省交通廳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方昌焰、陳盛模、梁樹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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