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青年安全思想教育、技能培訓、監督管理工作,充分發揮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的積極作用,促進公司安全工作,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下稱「青安崗」)是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公司黨政的領導下,共青團組織牽頭,由青年職工組成,通過「青安杯」競賽及其它活動參與企業管理的組織。
第三條全公司生產性單位,均應設立青安崗,青安崗崗員應由35歲以下青年職工擔任。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五條公司成立青年安全工作機構。公司青年安全機構由公司青年安全工作組委會(公司級,由公司團委和安全部牽頭)、青安崗總崗(作業部級)、青安崗分崗(作業區級)、青安崗崗員(班組級)組成,逐級管理。
第六條黨群工作部、安全部職責
(一)負責《公司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管理辦法》的起草、修訂、培訓、執行、檢查;
(二)根據公司安全目標和青年安全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司青年安全工作計畫,提出青年安全工作奮鬥目標。
(三)加強對各單位青年安全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強化青年安全工作的管理。
(四)加強青年安全的工作調研和總結,及時溝通資訊、掌握情況、推廣經驗,不斷探索青年安全工作新方法,使青年安全工作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系統化,確保工作的正確方向。
(五)嚴格按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加大對各單位青年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對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對發生重傷以上事故和責任的人員、單位,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達到查清事故原因、處理事故責任者、落實整改措施和吸取教訓的目的。
第七條青安崗總崗職責(作業部)
(一)在單位黨政和安委會的領導下,接受上級安全部門和公司青年安全工作組委會的工作檢查和指導。
(二)制定本單位青年安全工作計畫,認真落實上級工作要求,完善工作體系,探索執行機制,制定有本單位特色的「青安杯」競賽活動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創造性的開展青年安全工作。
(三)對各基層青安崗的工作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加強對各基層青安崗的安全知識、技能培訓,促進各基層青安崗教育職能的有效發揮;定期向單位黨政及安委會匯報工作情況。
(四)建立健全對基層青安崗和崗長的管理與考核制度,做好青安崗和崗長的日常管理與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崗員管理考評制度,負責優秀崗員的評選與表彰。
(五)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填寫《青工事故即報表》(見附件3)及《青安工作月報表》(見附件4),及時匯報和反饋有關青年安全工作情況。
(六)牽頭組織不少於2次/月的青年安全巡檢巡查活動,開展好本單位「青年安全突擊隊」活動,查處安全生產中的隱患和漏洞,並通過安環室等專業部門,督促其整改。
(七)參與安全管理,參加單位青工人身傷害、責任等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相關工作。
(八)動員各基層青安崗開展綠化美化生產作業環境和監督保護環境的教育活動。
第八條青安崗分崗管理職責(作業區)
(一)青安崗分崗受作業區黨政和青安崗總崗的領導。根據青安崗總崗和作業區的安排,制定作業區青安崗活動計畫,組織本單位青年職工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及各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強化青年安全生產意識,提高青年安全生產技能。
(二)遵守青安崗總崗的有關規定,做好有形化建設、青年安全宣傳等工作,按時完成青安總崗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制定崗員考核辦法,對崗員進行教育和管理,督促崗員切實履行義務,並做好優秀崗員申報工作。
(四)組織好青年安全巡檢巡查活動,每週不少於1次,組織好「青年安全突擊隊」活動和可能發生事故的模擬演習,監督、檢查、制止生產過程中的一切違章違紀行為,對可能發生事故的環節,及時認真分析,採用相應措施加以防範和整改。
第九條青安崗崗員管理職責(班組)
(一)青安崗崗員要主動學習公司安全方針政策,了解本廠(作業區、班組)年度安全目標和主要措施,增強自身安全意識,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
(二)做到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學習和掌握「三規一制」、「常識」,在生產實踐中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素質,積極參加安全培訓、安全技能比賽、青年安全巡檢巡查和「青年安全突擊隊」等活動。
(三)了解自身所在作業環境中的危險源點,提高安全警惕性,做好上崗巡查檢查工作,做好聯保互保工作,提醒、監督其他非監督員安全生產。
(四)作業前事先對自身及周圍環境進行安全確認,不冒險作業,提高對發生事故的預防分析能力,有效避免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發生。
(五)作業過程中要嚴格按已被確認為安全的操作方法來進行實施,不違章、不違規、不違紀。
(六)率先示範,以實際行動去影響帶動周圍青工做好安全生產。
(七)青安崗崗員有權制止任何正在進行或即將發生的違章違紀違規和破壞環境的行為。
第三章管理目標
第一十條 「七零」目標控制:確保青工工亡事故為零、重大生產操作事故為零、重大交通事故為零、重大裝置事故為零、重大**事故為零、重大火災事故為零、重大急性職業危害事故為零。
第一十一條輕傷目標控制:青工輕傷率≤2‰(千分之二)
第一十二條目標控制:青工總體目標控制在公司部們下達的目標範圍內,「三廢」達標排放,青工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為零,青工工作的執行率達到100%。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一十三條公司團委按照青安崗檢查考核內容及標準(附件1)每季度對各單位進行評比,年度根據各單位季度評比情況和全年工作總體表現進行綜合評比,對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同時推薦優秀「青安崗」集體和個人參加全國鋼鐵行業「青安杯」競賽活動的評比。
第一十四條以開展「青安崗」工作為依託,努力開展 「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 建立活動,建立標準及要求見附件2。
第一十五條公司青年崗獎勵費用由共青團活動經費列支;各單位評比表彰「先進青安崗」和「優秀崗長崗員」活動,經費由各單位自行解決。
第五章附則
第一十六條本辦法由公司團委起草並負責解釋。
第一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檢查考核表
2、「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建立標準及要求
3、青工事故即報表
4、青安工作月報表
公司黨群工作部
年月日主題詞: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管理辦法
公司黨群工作部年月日印發
共印份附件2:
「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建立標準及要求
(一) 建立物件
公司一線生產作業區、班組等基層安全生產單位。
(二)二、建立標準
1、建立「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的單位中,35周歲以下青年應佔全體職工的60%以上,負責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
2、建立「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的單位應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崗位現場管理規範,無違章作業、違犯勞動紀律的現象,無重傷以上事故;在出色完成生產任務的前提下,生產安全事故為零。
3、建立「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的單位應對照《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檢查考核表》檢查,分數達到90分以上;在積極開展富有成效的安全生產示範崗建立活動的同時,有明確的建立目標、細化的建立標準、有力的建立措施、有形的建立載體,創造了便於借鑑推廣的典型經驗;
4、建立「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的單位成員應具有較強的安全生產意識、較高的安全生產技能和較好的應對突發安全事故的能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5.團的組織健全,團的工作活躍,黨政負責人高度重視團的工作。
(三)三、建立要求
1.培養安全生產意識。建立集體要宣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引導青年職工自覺增強安全防範和安全操作意識,營造安全發展氛圍。
2.提高安全生產能力。建立集體要開展「安全競賽」和「五小攻關」等有利於安全生產的活動,關注安全生產領域的技術創新與技術改造,引進和融合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不斷提公升企業安全生產能力。
3.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建立集體要通過講座、培訓、崗位練兵、導師帶徒等活動,對青年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為青年職工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任務奠定基礎。
4.建立青年安全生產制度。建立集體要通過建章立制,明確青年職工安全生產責任,有計畫、有內容、有措施、有保障地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取得實效。建立活動記載詳實,工作台賬清晰規範。
附件3:
附件4:
青安工作月報表
單位(蓋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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