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門診醫師管理制度
1. 從業者必須是註冊和有執業資質的精神科醫師,執業中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2. 本著嚴謹科學的態度診察病人,開寫檢查專案、處方藥物必
須事先做好告知工作,包括檢查目的、費用、藥價、效用和可能出現的副反應;
3. 負責免費救治工作中重性精神患者門診**、轉院**,認
真執行免費救治工作的有關規定。
4. 遇到重症和處在興奮狀態或有潛在危險的病人應及時向負
責人報告,轉診到其他定點專科醫院;
5. 對疑似患者進行確診。對診斷難以把握清楚的和**方案需
要討論的病歷,應多專家會診;
6. 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開展患者基礎管理.
7. 對所有接診病人每次均應評估病情和潛在的風險,並及時反
饋給患者家屬;
8. 開具醫學診斷證明必須嚴謹認真,對方出具介紹信和有患者
同意方可開些診斷書。開寫的診斷書必須一式兩份,乙份交給患者家屬,乙份存檔並做好病歷記錄;
9. 積極開展**期病人的家庭**和社交技能訓練;
10. 不與患者直接聯絡,與家屬接觸有度;
11. 以病人為中心,合理處方、合理檢查、醫德高尚,廉潔行醫。
12. 尊重精神疾病患者人格,保護他們的隱私權。
樂安縣人民醫院篇二:精神科門診工作職責
精神科門診工作職責
1. 提供門診診療服務,根據患者用藥及省廳統一招
標藥品目錄採購並及時按量發放藥品。
2. 向本級協調辦提供門診免費服藥資訊。
3. 根據我縣轄區重性精神疾病免費救治工作要求,對初篩患者進行確診,定期派員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開展患者基礎管理。
4. 派出專業人員協助本級協調辦工作。
5. 向上級定點醫療機構轉診病情不穩定患者。
6. 開展血常規、肝功能、心電圖三項檢查和複診。
樂安縣人民醫院篇三:成都安定醫院精神科門診工作制度
門診工作制度
一、醫院應有一名副院長分工負責領導門診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領導。應確定一位主治醫師或高年住院醫師協助科主任領導本科的門診工作。
二、各科室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在醫務科或門診部統一領導下進行工作。人員調換時,應與醫務科或門診部共同商量。
三、門診醫護人員應派有一定經驗的醫師、**擔任,實行醫師主管門診和病房的科室,必須安排好人力。
四、對疑難重病員不能確診,病員兩次複診仍不能確診者,應及時請上級醫師診視。
五、60歲以上老人來自遠地的病員,應提前安排門診。
六、對病員要進行認真檢查,簡明扼要要準確地記載病歷。主任、主治醫師應定期檢查門診醫療質量。
七、門診檢驗、放射等各種檢查結果,必須做到準確及時。門診手術應根據條件規定一定範圍。醫師要加強對換藥室、**室的檢查指導,必要時,要親自操作。
八、門診各科與住院處及病房應加強聯絡,以便根據病床使用及病員情況,有計畫地收容病員住院**。
九、加強檢診做好分診工作。
十、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有禮貌,耐心地解答問題。盡量簡化手續,有計畫地安排病員就診。
十一、門診應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教育。
十二、門診醫師要採用保證療效,經濟便宜的**方法,科學用藥,盡可能減輕病員負擔。
十三、對基層或外地轉診病人,要認真診治。在轉回基層或原地時要提出診治意見。
精神科搶救室工作制度
1.對急症和危重病人要迅速有效地進行搶救工作。2.搶救室內搶救器材及藥品配置齊全,專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儲存,定期檢查,過期要及時更換 用後要立即清理,消毒並補齊,用過的藥品安瓶及包裝均需核對後方可丟棄 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3.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常規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密觀察病情,認真書寫...
兒童保健科門診工作制度
2 服務態度要熱忱,詳細詢問病史,做好保健手冊建檔及登記工作。3 認真完成生長發育 營養評估指導,早期發展水平評估及神經系統測評等檢查的指導解釋工作。4 耐心與家長溝通,對高危兒 生長發育緩慢兒以及有發育及行為問題的學齡兒童及時轉到兒童保健科專家門診。5 做好工作交接,協助當班醫生維持兒童保健科門診...
精神科查對制度
查對制度 1 醫囑查對制度 1 處理醫囑 轉抄服藥卡 注射卡 護理單等時,必須認真核對患者的床號 姓名,執行醫囑時應註明時間並簽字。醫囑要班班查對,每天總查對。每週大查對一次,長參加並簽名。每次查對後進行登記,參與查對者簽名。2 執行醫囑及各項處置時要做到 三查 八對 三查 操作前 操作中 操作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