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

2021-03-04 00:32:37 字數 3756 閱讀 9751

一、視力殘疾標準

1、視力殘疾的定義

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通過各種藥物、手術及其它**而不能恢復視功能者(或暫時不能通過上述**恢復視功能者),以致不能進行一般人所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它活動。

視力殘疾包括:盲及低視力兩類。

2、視力殘疾的分級

盲:一級盲: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級盲: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而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低視力:

一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而低於0.1。

二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1,而低於0.3。

列表如下:

《注》:

1、盲或低視力均指雙眼而言,若雙眼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一眼為準。

2、如僅有一眼為盲或低視力,而另一眼的視力達到或優於0.3,則不屬於視力殘疾的範圍。

3、最佳矯正視力是指以適當鏡片矯正所能達到的最好視力,或以針孔鏡所測得的視力。

4、視野<5度或<10度者,不論其視力如何均屬於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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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元月

二、聽力殘疾標準

1、聽力殘疾的定義:

聽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聽力喪失,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聲及言語聲(經**一年以上不癒者)。

聽力殘疾包括:聽力完全喪失及有殘留聽力但辨音不清,不能進行聽說交往兩類。

2、聽力殘疾的分級

列表如下:

《注》:本標準適用於3歲以上兒童或**聽力喪失經**一年以上不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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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語殘疾標準

1、言語殘疾的定義

言語殘疾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言語障礙(經**一年以上不癒者),而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交往活動。

言語殘疾包括:言語能力完全喪失及言語能力部分喪失,不能進行正常言語交往兩類。

2、言語殘疾的分級

一級指只能簡單發音而言語能力完全喪失者;二級指具有一定的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10-3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一級,但不能通過二級測試水平;**指具有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31-5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二級,但不能通過**測試水平;四級指具有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51-7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但不能通過四級測試水平。

列表如下:

《注》:本標準適用於3歲以上兒童或**,明確**,經**一年以上不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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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智力殘疾標準

1、智力殘疾的定義

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明顯低於一般人的水平。,並顯示適應行為障礙。

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育期間,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智力發育成熟以後,由於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痴呆。

2、智力殘疾的分級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智力低下協會(aamd)的智力殘疾的分級標準,按其智力商數(iq)及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智力殘疾的等級。

列表如下:

3.自閉症納入智力殘疾類別(成都市殘聯4月最新規定:自閉症記為智力殘疾,並在括號中註明「自閉症)

《注》:1、*wechsler兒童智力量表

2、智商(iq)是指通過某種智力量表測得的智齡和實際年齡的比,不同的智力測驗,有不同的iq值,診斷的主要依據是社會適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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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肢體殘疾標準

1、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缺、畸形、麻痺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痺後遣症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

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 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 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 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 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 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 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 雙大腿或雙大臂截肢或缺肢。

7、 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 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 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 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 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 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 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 輕度(**):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

列表如下:

《注》:

下列情況不屬於肢體殘疾範圍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雙下肢不等長,相差小於5cm。

4、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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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精神殘疾標準

1、精神殘疾的定義

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同時導致其對家庭、社會應盡職能出現一定程度的障礙。

精神殘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 精神**症;

(2) 情感性、反應性精神障礙;

(3) 腦器質性與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4) 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

(5) 兒童、少年期精神障礙;

(6) 其他殘疾障礙。

2、 精神殘疾的分級

對於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者,應用「精神殘疾分級的操作性評估標準」評定精神殘疾的等級:

(1) 重度(一級):五項評分中有三項或多於三項評為2分。

(2) 中度(二級):五項評分中有一項或兩項評為2分。

(3) 輕度(**):五項評分中有兩項或多於兩項評為1分。

列表如下:

《注》:

無精神殘疾:五項總分為0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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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殘疾人證》流程

本人或監護人持書面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2張1寸免冠**,到本鎮鄉殘聯接受初審,鎮鄉殘聯簽署意見後,申辦者持申辦材料到市殘聯領取《殘情鑑定表》→申辦者到市殘聯指定醫院進行殘情鑑定(注:肢體殘疾類中殘情明顯的可免醫院鑑定,智力、精神(包括自閉症)類殘疾人須到成都市第四人民醫院或華西醫院進行鑑定)→申辦者將指定醫院出具的殘情鑑定結果的《殘情鑑定表》返送回市殘聯→市殘聯根據《殘情鑑定表》的鑑定結果,向不符合《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的申辦者收回《殘情鑑定表》,不頒發《殘疾人徵》;向符合《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的申辦者收回《殘情鑑定表》,對其進行登記並辦理《殘疾人證》。

中國殘疾人殘疾評定等級標準修訂後

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 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 試用 六類殘疾標準 視力殘疾標準 1.視力殘疾的定義 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通過各種藥物 手術及其它 而不能恢復視功能者 或暫時不能通過上述 恢復視功能者 以致不能進行一般人所能從事的工作 學習或其它活動。視力殘疾包括 盲及...

各類殘疾的評定標準

一 視力殘疾的評定標準 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通過各種藥物 手術及其它 而不能恢復視功能者 或暫時不能通過上述 恢復視功能者 以致不能進行一般人所能從事的工作 學習或其它活動。視力殘疾包括盲及低視力兩類。盲又分為兩級。一級盲,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 或視野半徑小於5...

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 執行

發布機構 民政部 民發 2011 218號 2011年12月27日發布施行 依據 軍人撫卹優待條例 綜合考慮殘疾軍人於醫療期滿後的器官缺損 功能障礙 心理障礙和對醫療護理依賴的程度,將現役軍人因戰 因公 含職業病 致殘等級評定標準由重至輕分為1 10級,其中,1 6級同時適用於因病致殘的義務兵和初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