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21-03-03 23:47:54 字數 1180 閱讀 2538

2015最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國家職業分類大全

1.第一大類名稱修訂為「黨的機關、國家機關、群眾團體和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其職業分類修訂參照我國政治制度與管理體制現狀,對具有決策和管理權的社會職業依組織型別、職責範圍的層次和業務相似性、工作的複雜程度和所承擔的職責大小等進行劃分與歸類。修訂後的第一大類包括6個中類、15個小類、23個職業。

與1999版相比,增加1個中類,減少1個小類、2個職業,並對部分類別名稱和職業描述進行了調整。

2.第二大類名稱為「專業技術人員」,維持原大類名稱不變,其職業分類修訂除遵循職業分類一般原則和技術規範外,還著重考量職業的專業化、社會化和國際化水平。修訂後的第二大類包括11個中類、120個小類、451個職業。

與1999版相比,減少3個中類,增加5個小類、11個職業。

3.第三大類名稱為「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維持原大類名稱不變,其職業分類修訂主要依據我國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中從業者的實際業態進行。修訂後的第三大類強化其公共管理、企事業管理等領域行政業務、行政事務屬性,包括3個中類、9個小類、25個職業。

與1999版相比,減少1個中類、3個小類、28個職業。

4.第四大類名稱修訂為「社會生產服務和生活服務人員」,其職業分類修訂主要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以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狀,特別關注新興服務業的社會職業發展,主要按照服務屬性歸併職業。修訂後的第四大類包括15個中類、93個小類、278個職業。

與1999版相比,增加7個中類、50個小類、81個職業。

5.第五大類名稱修訂為「農、林、牧、漁業生產及輔助人員」,其職業分類修訂以農、林、牧、漁業生產環境、生產技術和產業結構的變化,現代農業生產領域中生產技術應用、生產分工與合作的現狀為依據,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進行。修訂後的第五大類包括6個中類、24個小類、52個職業。

與1999版相比,中類維持不變,減少6個小類、83個職業。

6.第六大類名稱修訂為「生產製造及有關人員」,其職業分類修訂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以及生產製造業發展業態,以工藝技術、工具裝置、主要原材料、產品用途和服務與技能等級水平相似性進行。修訂後的第六大類包括32個中類、171個小類、650個職業。

與1999版相比,增加5個中類,減少24小類、526個職業。

7.第七大類名稱為「軍人」,沿用1999版《大典》做法,維持原大類名稱及內容表述不變。

8.第八大類名稱為「不便分類的其他從業人員」,,沿用1999版《大典》做法,維持原大類名稱及內容表述不變。

2019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新

6.第六大類名稱修訂為 生產製造及有關人員 其職業分類修訂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以及生產製造業發展業態,以工藝技術 工具裝置 主要原材料 產品用途和服務與技能等級水平相似性進行。修訂後的第六大類包括32個中類 171個小類 650個職業。與1999版相比,增加5個中類,減少24小類 526個職業。7....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

第一章城市規劃編制的程式 內容與方法 第一節城市規劃的編制與要求 第二節制定城市規劃應遵循的原則 第三節城市規劃中的調查內容和方法 第四節城市用地的分類與評價 第五節城市用地的空間布局 第六節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與步驟 第七節城市總體規劃 第八節城市詳細規劃編制的內容和方法 第二章專項規劃 第一節城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2號 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的決定 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國家的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國家實行審計監督制度。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設立審計機關。各部門和地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