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公司年終獎金分配方案

2021-03-03 23:37:11 字數 1461 閱讀 9571

□總則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各部門達成本年度預定經營目標,並充分掌握各職層所分擔的勤務責任,以達到本年度的營業利潤為目的,特頒布本公司年終獎金核發辦法。

第二條適用資格

下列各部門人員皆適用本資格規則:

第三條計算期間

各部門考核計算期間乃依照會計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為止,並於每年年初計算前年度各員工考績成績,並依其考績分數支付獎金。

第四條獎金支付方式

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人成績而訂,各部門獎金支付,按每年分兩次發放;原則上於每年2月及8月支付。其計算期間如下: (一)上期(8月)獎金:

從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並於8月份與薪資合併發放。

(二)下期(2月)獎金:從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並於2月份與薪資合併發放。

(三)獲得相應獎項的員工將分別獲得相應的證書。

第五條計算標準

獎金計算時以元為單位,若計算時有元以下的尾數產生時,一律以四捨五入計算至元為計算單位。

對部分員工不滿半年或一年的員工獎金按照所考核週期內工作天數佔考核期天數的比例發放,但工作需滿三個月的員工才有年中獎金和年終獎金,成績特別突出的例外。

第六條離職或遭解雇時的處理

員工基於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請離職時或受懲戒解雇時的獎金,一律拒絕支付。

第七項獎項類別:設立最優秀員工獎一名,績效次優前兩名。根據績效最優落在所在單位,名稱分別為:

設計部:設計之星;策劃部:韋永峰獎;專案部:

金匠獎:行政部:金灌溉獎;財務部:

搖錢樹獎;左右大無限獎----最優秀員工。最具持久力員工獎——獎給在公司比較久的員工;(以上獎項行政主管、專案總監、策劃總監、創意總監不參與。)

其中最優秀員工獎為績效最優的一名。另外頒獎給次優的兩名員工。

第八項獎金額度

所有公司成員均可共享的獎金額度計算方法:年中獎金為個人最近乙個月工資額*半年利潤增長率;年終獎金為個人最近乙個月的工資額*全年利潤增長率*2。年中、年終最差績效的兩名員工不予以獎勵。

本期利潤-上期利潤

(利潤增長率100%(考核利潤的增長情況)

上期利潤

注:利潤部分不包括應收未收的賬款以及壞賬部分。

年中最優秀員工獎勵1000元,次優兩名獎勵800元;年終最優秀員工獎勵2000元,次優兩名員工獎勵1600元。

延期分紅計畫:針對公司的優秀人才(主要是針對比較難招、緊缺的人才,如高階設計師、高階策劃師等),年底的績效如果達到85分以上的,年底的分紅除上述的分享利益外,額外的分紅=最後乙個月工資額*全年利潤增長率*5,但是第一年只得到該金額的25%,第二年是兩年額外分紅總額的50%減去已經支付的部分,第三年是三年額外分紅總額的75%減去已經支付的部分,第四年支付剩餘的分紅。

□附則第九項修訂

各部門對於本規則有任何疑義產生時,則由各部門負責人彙整後,呈報人事科代為釋疑義;倘若有修訂的必要時,則應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議方案後,呈報總經理評核。

第十六條施行

本規則自年月日起實施。

公司年終獎金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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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分配原則 依據各部門及員工個人年度考核結果 在崗時間等因素,以客觀 公平 公正為原則發放年終獎金。二 發放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 分配辦法 1 由公司不同崗位制定獎金係數 如下 獎金分配係數表 2 在崗時間係數 2005年6月30日之前進入公司的,且在崗時間超過6個月的,年終獎金按100 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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